主要內容
(一)審查被審單位的日常帳務處理是否正確,有無延期誤時、有無壞帳或呆帳的事實;
(二)審查被審單位的明細帳冊,以便檢查初期餘額、本期發生額和末期餘額的增減是否正常合理;
(四)檢查被審單位銷貨業務的有關
單據、憑證和購銷雙方的商務函件;
(五)查明被審單位的業務經辦人員,有無虛報銷售貨款
收入或匿報銷售貨品項目的作弊行為;
(六)必要時,可向購貨單位發困徵詢和對銀行有關
往來帳戶進行核對或調查等等。
目的
結算
資金審計是保證
企業資金的正確使用,嚴格結算紀律,按照“及時收付,錢貨兩清”的原則,審查
企業購銷業務是否實在、合法,有無長期拖欠,弄虛作假,隱匿
收入,
虛列支出,隨意掛帳等問題。
重點
1)審查應收銷
貸款首先從
明細帳與
總帳各科目的餘額核對入手,其次檢查各
明細帳戶的內容是否合法、合理;覆核一部分帳戶數字是否正確無誤,發現可疑之處,重點檢查,弄清真相。
2)對應收銷貨款可進行期齡分析,選擇重點、對久欠未收回的
貸款應逐筆進行審查。
3)
轉帳結算債務人單位的抬頭與
企業開出的
發票抬頭是否相同,收回貸款金額與開出
發票的金額是否相符,如有發現不相符的情況,應查明原因。
4)長期不能收回的應收銷貸款是由於
債務人確實末付,還是已經
交付而被本單位不法分子所貪污。
5)對已作
壞帳損失處理的應收銷售貨款,應查明手續是否合法完備,是否已經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才作處理的。
應付購貨款是在購進材料物資過程中發生的債務,往往是貨到發貨票末到,不能結算付款或貨到
發票也到,因時間和手續不及時而欠付的貸款。
1)根據應付購貨款明細帳結出的總數與
總賬餘額相核對,然後檢查各明細帳的內容是否合法合理,視有無
違反契約或協定規定,故意拖欠,如有發現,應督促立即償還供貸方。
2)注意查明應付購
貸款各
明細帳戶的借差餘額,是否為預付貸款或多償還的應付購貨款,如是
預付貨款,應審查其合法性。
3)應付購貨款明細帳借方記錄是否正確,是否有超越限額支付
現金的
結算業務,查明是否有人借結算之機,撈取“好處費”或“吃
回扣”等違紀行為。
4)審查應付購貨款明細帳戶長久不變餘額的狀況和原因,以證實該餘額是否確實、正當、合法。
5)審查季末、年末
其他應付款中有無將收益性質的
收入列入該帳戶,以隱匿、調節和截留
利潤,如有發現,除作糾正帳務處理外,並查究責任。
6)預定的工程或機器設備有無多付預付貸款的情況,如發現預收單妓有虛報工程價款、進度、偷工減料或到期不能交貨的,應督促本
企業有關部門按
契約規定處理。
意義
2.通過對結算資金的審計,查證
企業在辦理購銷貨款
結算業務時,遵循“錢貨兩清”原則及有關法規的情況,從而針對存在的問題採取措施,促進結算紀律和結算制度的實施。
3.通過對結算資金的審計,解決結算款項增加,商業侍用過大,加重
企業負擔的問題,並揭露利用結算款項破壞國家購銷政策和結算紀律的營私舞弊行為。採取有效措施,保護
企業資金合理運用,避免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4.通過對結算資金的審計,督促企業及時
清理回收欠款,減少不合理
資金占用,嚴防出現“死帳”“
呆帳“的問題,合理使用資金,加速
資金周轉,減少銀行利息,增加企、比的
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