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結算資金審計是對工業企業的發出商品、應收銷貨款和其他應收款的審核、稽查。其主要內容:(1) 發出商品的數量、成本、代墊運雜費、貨款的托收和收回是否真實、正確,查明有無將尚未收到貨款的發出商品轉為銷售,而虛增利潤; 有無對已收到貨款的發出商品只計算銷售收入而未計算銷售成本,或對尚未收到貨款,尚未辦理托收手續的發出商品,雖未計算銷售收入,但計算了銷售成本,以致多計或少計銷售利潤,有無利用“發出商品”帳戶隱瞞銷售收入,偷漏稅收、截留利潤等情節。
(2) 應收銷貨款是否真實正確,查明有無將挪用銀行貸款搞基本建設等非法開支長期掛在該帳戶內或在帳上憑空捏造應收銷售款和銷售收入業務等虛構債權業務,長期未收回或已轉作壞帳損失的應收銷貨款的原因、責任和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有無趁機轉銷私人欠款,或貪污對方已付的貨款等非法行為; 應收銷貨款的收回是否正確、及時,查明有無採取以現銷業務作為賒銷業務處理入帳,或已收回的應收貨款不及時入帳等手法,直接貪污挪用貨款的情節; 核對應收銷貨款明細帳(表) 與總帳的餘額是否相符,對逾期末還的帳項,應進行期齡分析和向銷貨往來單位發函詢證。(3)其他應收款是否真實、正確、合法、合理,有無將基建超支款、非法攤派款、發放獎金款及其他非法開支長期掛帳,隱藏弊端; 備用金是否符合現金管理制度規定,有無超過規定限額,以白條頂現金,挪用、侵吞公款等情節; 存出包裝物押金,是否如期退回押金並及時入帳,有無貪污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