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陽縣發展與改革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紫陽縣發展與改革局
  • 局長:蔣學軍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能調整

根據《中共安康市委辦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紫陽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安辦字[2015]22號)規定,設立紫陽縣發展和改革局,為紫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縣糧食局、縣物價局職能整體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
(三)增加職責:綜合協調全縣南水北調有關工作。

主要職責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縣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縣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全縣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三)綜合分析全縣財政、金融、土地政策執行情況,提出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全縣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促進收支總量平衡。
(四)組織制定金融業發展規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促進金融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五)負責協調推進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六)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工作;負責綜合規劃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調控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引導民間資本用於固定資產投資方向,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中省市和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上報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根據國家和省、市提出的利用外資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提出全縣利用外資的規模和投向;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的發展。
(七)協調推進全縣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政策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現代物流、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戰略、規劃和配套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行業管理,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
(八)承擔組織編制全縣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訂縣域經濟突破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配套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配套政策;承擔西部大開發工作;綜合協調全縣開發區的規劃和發展工作。
(九)落實國家政策,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總量平衡;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糧食、棉花和食糖等儲備。
(十)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縣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中省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全縣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和政策。
(十三)起草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規範性檔案;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
(十四)綜合協調全縣南水北調有關工作。
(十五)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有關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國家關於重要生產資料、人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省、市物價部門制定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負責制定、調整縣管的重要商品和勞務價格;貫徹執行國家指導價格商品的作價辦法,合理安排各種差價和比價關係;按法定許可權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決策聽證;組織全縣物價監督檢查工作,推行明碼標價,打擊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和各種暴利行為,處理價格違法;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案件;負責組織全縣農產品、工業品、房地產、公用事業的成本和流通費用的調查分析工作,向有關方面提供調查資料;負責建立價格監測和預警系統;建立健全全縣價格信息網路,監測、預測市場價格動態,分析預報市場價格形勢,並提出建議意見供決策參考;負責全縣價格鑑證、認證工作。
(十七)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收儲、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建議;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統計和全社會糧食供需平衡調查工作;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制定完善全縣糧食應急預案;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制定縣城糧食行業發展規劃、政策;負責縣級儲備糧的行政管理;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批和核查工作;負責全縣糧食市場、糧食基礎設施的規劃布局及建設。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紫陽縣發展和改革局內設5個股室。
(一)行政股(編制3名)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制訂和實施;負責協調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協調股室間的業務活動;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局機關的組織、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學習、教育、業務培訓、公務員考核等工作;承擔黨務、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等會議的組織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獎懲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綜合股(編制4名)
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組織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監測預警,提出相關調控措施建議;組織編制和下達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並提出綜合指標;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局機關的行政複議和應訴等法律事務;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擬訂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經濟合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和裝備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投資金融股(編制4名)
擬訂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依據中省市政策修訂全縣投資備案、核准目錄的建議;研究提出促進民間投資的政策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上報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負責全縣各行業項目申報和財政資金安排;組織制定金融業發展規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促進金融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和建議等工作。
(四)糧食局(副科規格,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
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制定的糧食流通購銷政策,負責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糧食安全體系建設及糧食中、長期發展規劃,擬定全縣糧食體制改革方案;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管理,指導全縣糧食企業和糧農做好糧食儲備工作,管理糧食財務及資產工作,指導和幫助國有控股糧食企業的經營、發展及改革工作,做好縣內災區及重點項目、應急狀態下的糧食供應,負責縣內糧食餘缺調劑、運輸管理;指導涉糧企業糧油倉儲基本建設,提出糧油倉儲、加工設施建設方案及技術改造規劃,並做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糧油質量標準的監管工作,負責監督執行國家糧食儲存、運輸技術實施方案。負責研究提出縣級儲備糧、應急成品糧油儲備規模及調整建議,督促實施省市縣各級政府委託儲備的糧食收購、輪換、銷售,並對儲備糧的庫存數量、質量和安全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統計工作,鞏固糧食消費監測網路建設,收集整理糧食行業市場信息,為政府及有關部門決策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審核縣內糧食經營企業台賬、糧食收購資格,審核、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做好糧食市場執法監管,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
(五)物價局(副科規格,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物價檢查所所長1名)
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政策,按法定許可權組織實施屬政府管理的價格,並制定作價辦法、成本審核和調定價方案;按法定許可權組織召開重要商品價格決策聽證會,協調或參與協商各類價格在執行中的爭議和糾紛;貫徹國家收費工作的方針、政策,依據管理許可權,研究提出相關的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按法定許可權負責全縣範圍內行政性、事業性、經營性收費標準的監督管理;研究提出並上報市級以上管理的收費標準和經營價格的調整意見,負責全縣收費員培訓管理工作、組織清理亂收費工作,指導全縣各鎮相關價格管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制定的工農產品價格政策,組織實施國家發改委安排的涉農價格專項調查、負責國家發改委部署的主要涉農調查品種的常規調查及調查品種的成本直報、指導鄉鎮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組織對農調戶的管理和培訓;組織實施市場價格監測工作,給上級物價部門和縣政府提供市場價格變動情況,在價格發生異常波動時,依據法定許可權啟用價格干預措施;負責宣傳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價格法律法規,開展全縣價格業務培訓;組織實施法定管轄權內的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案件,辦理各類價格舉報,負責全縣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明碼標價及價格和收費公示工作,指導全縣價格誠信建設和全縣民眾義務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的開展;負責全縣價格舉報投訴工作,及時查處價格違法舉報案件;負責對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辦理案件所涉及的案件標的物(包括土地、房地產、建築工程,資源性資產,贓物、扣壓物、追繳物、沒收物,抵押物,理賠物,應稅物,無主物,事故定損及其它各種有形、無形資產等)進行價格鑑定、認證和評估;負責行政執法部門委託價格、道路交通事故價格、公路及附屬設施損壞價格鑑定,開展各類有形、無形資產和服務價格及價格行為合法性和價格水平合理性認證工作。
四、人員編制
紫陽縣發展和改革局行政編制2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
五、其他事項
(一)紫陽縣重點建設項目辦公室(南水北調辦公室)
為縣發展和改革局下屬的正科級事業單位,經費全額預算,事業編制9名,其中:主任1名(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兼任)、副主任2名。
主要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和重點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項目前期工作,策劃、徵集、篩選重點前期項目和跟蹤管理;協調落實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提出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負責全縣重大項目的策劃、建設要素整合及審批支撐性檔案申報等前期工作;承擔全縣重點項目庫建設和項目管理人員培訓工作;監測、分析重點建設項目建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制定項目管理制度;負責重點項目評審和項目評審專家庫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縣本級固定資產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調整、開工報告的批准和竣工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對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和國家財政性投資項目的稽察;參與全縣礦產、水利、生物等重要物質資源調查,提出資源整合及配置建議;負責陝南循環發展工作;承擔全縣南水北調相關工作。
(二)紫陽縣節能監測監察服務中心
為縣發展和改革局下屬的副科級事業單位,經費財政全額預算,事業編制3名,設主任1名。主要負責對全縣重點領域、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費的日常監測、監察;負責並協同有關部門對節能法律、法規和節能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察,依法查處違法用能行為;依法開展節能監測;會同統計部門向社會公布能源消費和節能情況等信息;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對轄區重點行業、重點用能企業和單位節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為全縣節能目標責任考核提供依據;組織節能法律法規宣傳和教育;組織申報節能產品認證,推廣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做好能效標識認證管理工作。承擔縣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紫陽縣價格認證中心
為發展和改革局下屬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4名,主要職責:接受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和仲裁機構的委託,對刑事、民事、行政、經濟等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鑑定;接受當事人委託,對訴訟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認證。接受當事人委託,進行價格糾紛調解;接受市場主體提出的各類有形無形資產、各種商品和服務價格認證。主要包括依法對國有資產、房產、地產價格的認證,對各類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價格的認證,對抵押物、拍賣物、過期無主物、留置物及保險理賠等物品價格的認證,對需要認證的服務項目價格進行認證等;為政府價格管理和經濟決策服務;辦理其它涉及價格的事務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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