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溪區科技局

納溪區科技局;指導、協調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及中央、省、市駐納單位的科技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區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領導班子抓第一生產力的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科技人才。協同擬定有關科技人才管理辦法;協同負責中青年學術帶頭人、拔尖人才的選拔、培養和引進;協同做好知識分子工作和科技副鄉鎮長的業務指導工作,組織指導科技人才培訓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歸口管理全區專利工作。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納溪區科技局
  • 主要職責:8條
  • 內設機構:7個
  • 所在地:納溪區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政策法規股,(三)工業經濟股,(四)數字經濟股,(五)環境資源股(節能監察中心),(六)科技和人才股,(七)安全生產股(要素保障股),

主要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管理、數字經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推動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負責產業政策確認。組織開展對涉及全區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領域的信息安全和信息化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工作建議。擬訂全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子信息、食品飲料、新能源新材料、裝備製造、現代醫藥、航空航天、化工、冶金、建材、輕工、紡織等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行業標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推進制造強區。
(三)統籌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產業布局、目標考核、要素保障、項目建設等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和質量,發布相關信息,對工業運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行業管理,組織推進電子信息新產品研發和產業化。負責推進“網際網路+先進制造”和製造業智慧型化,發展智慧型裝備和智慧型技術,推進智慧、智慧型、數字工廠和車間建設。負責全區工業、信息化、數位化、科技重大項目收集、審核、資金統籌、監督實施;組織申報國、省、市專項資金、基金中涉及工業、信息化、數位化、科技方面的專項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的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工作。牽頭協調全區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的電力、成品油、天然氣、土地、供水、資金、通訊等要素保障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開展全區能源發展、能源產業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和能源產業綜合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全區電力產業發展、電網的運行及升級改造工作。負責成品油行業規劃、市場監管。
(六)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規劃內全區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全區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擬訂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編制下達全區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淘汰落後產能,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九)組織制定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的協調,參與工業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和上市培育工作。
(十)對國家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組改造、兼併重組,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區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全區鹽業行業和專營管理。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及兼併重組。指導工業、信息化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十三)組織研究擬訂全區信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擬訂並組織落實雲計算大數據、軟體和信息服務、通信、北斗、物聯網、人工智慧、數字創意、信息安全等數字產業,新經濟發展、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設、信息安全建設等方面的戰略、規劃和產業政策,負責數字經濟運行監測和分析,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引導和推進數字經濟的研究和套用工作。
(十四)負責統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協調通信行業發展有關工作事項;負責全區信息安全建設、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和數字認證等工作,協同開展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分級保護相關工作;指導推進新技術新套用安全評估;統籌推動信息安全和信息化。
(十五)負責雲計算大數據、軟體和信息服務、通信、北斗、物聯網、人工智慧、數字創意、信息安全等數字產業運行監測、企業發展、行業管理、招引培育工作,指導電子商務等產業發展;指導信息化、數位化領域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社團組織工作和“雙創”工作。統籌開展全區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設,督促落實全區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領域信息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項;負責規劃、指導、協調全區政務、企業、社會信息化、數位化建設工作;牽頭開展數字政府和智慧社會建設,指導全區電子政務、政務雲建設和農業、工業、建築業、服務業行業信息化、數位化建設工作;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全區數據資源相關標準規範;負責推進工業雲、工業網際網路、兩化融合等工作;協調推動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信息化,統籌協調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
(十六)負責推進數字經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推進數位技術與產業融合發展工作,推進三新經濟、共享經濟、平台經濟等工作。負責統籌數字產業方面的人才培養、對外合作交流;統籌信息化、數位化領域科研、教育等方面的事項。
(十七)統籌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進全區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十八)牽頭建立全區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實施、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組織擬訂區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科技評價評估和監督檢查,統籌科研誠信建設。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十九)擬訂全區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區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承擔在納國家、省、市重點實驗室管理和科研條件保障規劃相關工作。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二十)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牽頭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
(二十一)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鎮街和園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二)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全區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外國人來納工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辦理相關外國人工作許可。
(二十三)負責落實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有關人才政策、會議精神。配合擬訂全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區重大人才工程、人才計畫的實施。負責全區科技研發、高新技術產業、人才資源統計等工作,進一步建立與國家統計制度相銜接並互為補充的地方科技和人才統計調查體系。負責人才發展報告、人才信息資源庫等具體工作。負責雲溪人才新政相關項目和資金的基礎審核工作。
(二十四)指導全區開展科技、人才合作與交流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全區性的人才政策推介、招才引智活動、人才大會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區科學技術獎勵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五)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七)職能轉變。
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持續最佳化產業布局,推進產業集聚發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新興產業培育壯大。圍繞建設數字城市和智慧社會的總體目標,推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重在加強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統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二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商務局有關職責分工。區經科局負責全區工業行業巨觀管理工作,牽頭負責酒類技改項目立項、產業政策確認;統籌推進全區數字產業發展,指導電子商務產業推進。區商務局負責全區酒類行業管理工作,參與酒類技改項目立項、產業政策確認有關工作;牽頭負責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具體工作。
2.與區市場監管局有關職責分工。區經科局負責全區鹽業醫藥行業管理,組織編制發展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食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區經科局負責推進民營工業為主體的中小工業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重點民營工業企業發展壯大,負責擬訂鼓勵中小微工業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督促各部門(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支持非公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牽頭推進我區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相關工作。
3.與區農業農村局有關職責分工。區經科局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精深加工)相關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相關工作。區經科局負責農業裝備工業相關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機械化相關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日常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文秘、保密、計生、雙擁、群團、信訪和維穩工作;負責檔案、後勤管理和績效考核管理;負責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繼續教育培訓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幹部(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有關規定的情況;負責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新聞宣傳工作和機關應急管理協調;承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任務;負責編制局機關年度收支預(決)算報表,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和單位物資採購、使用管理,承擔局機關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和視窗日常工作。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監督技術改造項目的招標工作。統籌協調全局依法治區、依法行政工作;開展行業內普法和普法宣傳工作,擬訂及實施依法行政工作意見;依照有關行政法規,制定規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並指導落實;負責執法證件的申辦、年檢和管理;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清理和備案。負責統籌協調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承擔區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工業經濟股

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對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制定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經濟信息收集、處理、研究、發布。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企業技術改造規劃。組織企業申報國家、省、市技術改造項目並監督實施。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組織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申報省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推廣套用。負責全區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參與工業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和上市培育工作。

(四)數字經濟股

統籌開展智慧社會和信息化建設,負責規劃、指導、協調全區企業、社會信息化、數位化建設工作;指導全區電子政務、政務雲建設和農業、工業、建築業、服務業行業信息化、數位化建設工作;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全區數據資源相關標準規範;負責推進工業雲、工業網際網路、兩化融合、智慧型製造等工作。負責電子信息製造、雲計算、大數據、軟體和信息服務、通信、北斗、物聯網、人工智慧、數字創意、信息安全等數字產業運行監測、企業發展、行業管理、招引培育工作,指導電子商務等產業發展;指導信息化、數位化領域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社團組織工作。負責全區信息安全協調工作,協同開展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分級保護相關工作。負責統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協調通信行業發展有關工作事項。指導工業園區建設發展。

(五)環境資源股(節能監察中心)

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降耗、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指導工業企業水資源節約;監管考核重點工業用能企業節能工作;會同有關方面開展淘汰落後和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指導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推廣套用;負責貫徹國家、省、市鼓勵節能節水綠色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申報中央、省、市綠色發展項目。

(六)科技和人才股

負責工業、農業、綜合性社會事業方面的科技計畫管理實施考核和監督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組織申報和初審工作;指導、協調農村科技產業、科技扶貧、科技興農等工作;負責產學研合作與平台建設。實施科技成果及技術市場的政策措施和管理;管理全區科學技術獎、科技保密、技術契約認定;負責工、農業和綜合性社會事業方面等科技成果的登記、申報和鑑定;承擔各鎮(街道)科技工作業務指導。負責區科技人才、科技特派員和專家大院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科普、科技統計工作。負責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工作。參與擬訂全區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負責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本區(回本區)工作或定居。

(七)安全生產股(要素保障股)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監督檢查所屬行業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督促指導企業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負責系統安全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全區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企業銷售許可證的初審工作。協同相關部門做好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的綜合調控、緊急調度。負責全區加油站的行業規劃定點工作;負責電力運行調控管理;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協調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行政執法。負責鹽業行業的行業管理,擬訂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及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食鹽專營政策,食鹽專營監督檢查及行政執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