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遊局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遊局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遊局,是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遊局
  • 所屬部門: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現任領導:趙偉(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遊政策及規範性檔案。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全州文化藝術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中青年文化藝術人才和少數民族文化藝術人才培養,推進文化工作機構與高校合作培養人才,開展文化藝術及旅遊人才技能培訓。負責全州文化和旅遊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協調、落實高層次人才有關服務工作。
(四)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全州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州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發展。
(五)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六)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州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七)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州智慧旅遊建設。
(八)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擬定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文物、博物工作。
(十)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十一)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二)指導全州文化和旅遊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州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三)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對港澳台及境內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促銷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民族文化走出去。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紅河州文化和旅遊局設辦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規科、財務科、藝術科、公共服務科、智慧旅遊科(科技教育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文物科(博物館科)、產業發展科、資源開發科、市場管理科(綜合執法監督科)、對外交流與合作科(宣傳推廣科)13個內設機構和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委(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現任領導

趙偉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白宏偉 紅河州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處級);
李春林 紅河州文化和旅遊局副局長
王振純 紅河州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州文物局局長;
仇駿 紅河州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鄭婷 紅河州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曾紫君 紅河州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局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遊局被授予“全國文化和旅遊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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