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是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辦省政府檔案、指示在我州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和州政府向省政府報告、請示的擬稿、審核、上報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門轉由州政府辦理的事項。
(二)負責州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州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協助州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州政府、州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研究縣市政府和州級各部門請示州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州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州政府領導指示,對州級各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州政府領導決定。
(六)負責起草或參與起草州委、州政府重要檔案和重要會議文稿;負責起草或參與起草州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和其它文稿。
(七)圍繞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州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全州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對重大決策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調研;負責州政府現場辦公會等重大會議的前期調研、準備工作。
(八)督促檢查各縣市政府和州級各部門對州政府決定事項及州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州政府領導報告。指導州、縣市政府系統政務督查工作。州政府辦公室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州政府督查室的名義和印章。
(九)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交由州政府和州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十)負責全州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工作,負責《紅河州人民政府公報》的編撰、發行工作。
(十一)負責州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對各縣市政府、州級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清理和彙編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負責州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十二)負責州政府辦公室值班工作,及時向州政府及辦公室領導、省政府辦公廳總值班室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州政府及州政府辦公室領導、省政府辦公廳總值班室的指示。
(十三)承辦州政府和州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負責駐昆明辦事處(駐北京聯絡處)等駐外辦事機構的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秘書一科。負責州長出席的專題會等有關會議的材料、會務工作;負責辦理省委、省政府及省級部門下發的相關文電,辦理好各縣市、州級各部門上報州政府涉及本科室業務方面的文電;負責州長直管單位文電的辦理、督促工作,根據州長的指示負責協調有關工作;負責督促落實州長的批示和簽發的重要文電;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秘書二科。負責辦理副州長分管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地方民航發展局、州地方鐵路發展局)、州農業農村局(州畜牧獸醫局)、州水利局、州應急管理局、州林業和草原局、州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和聯繫的州郵政管理局、州郵政公司、紅河公路局、紅河州交通綜合執法局、中國鐵路昆明局集團有限公司開遠車務段、州消防救援支隊、省水文水資源局紅河分局、州氣象局等中央、省屬駐州單位的文電、材料、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根據所聯繫副州長的分工適時調整工作範圍;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秘書三科。負責辦理副州長分管的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州人民防空辦公室)、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州知識產權局)、州政務服務管理局(州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協管的應急管理工作及聯繫的州委老幹部局、紅河州行政學院、各民主黨派的文電、材料、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根據所聯繫副州長的分工適時調整工作範圍;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秘書四科。負責辦理副州長分管的州民政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商務局(州政府口岸辦公室)、州退役軍人事務局、州地震局和協管的應急管理工作及聯繫的駐州人民解放軍、州殘疾人聯合會的文電、材料、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根據所聯繫副州長的分工適時調整工作範圍;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秘書五科。負責辦理副州長分管的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信訪局,州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協管的應急管理工作及聯繫的州中級人民法院、州人民檢察院、州國家安全局的文電、材料、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根據所聯繫副州長的分工適時調整工作範圍;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秘書六科。負責辦理副州長分管的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州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州中小企業局)、州能源局、州統計局、州投資促進局,紅河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河口跨境經濟合作區管理委員會和協管的應急管理工作及聯繫的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州工商業聯合會、州總工會、河口海關、金水河海關、蒙自海關、國家統計局紅河調查隊、雲南煤礦安全監察局紅河監察分局、雲南錫業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雲南菸草紅河公司(州菸草專賣局)、雲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紅河供電局、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紅河分公司、中國聯合網路通信有限公司紅河州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雲南有限公司紅河分公司、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紅河分公司等通訊網路企業及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紅河捲菸廠等駐州中央、省屬工業企業單位的文電、材料、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根據所聯繫副州長的分工適時調整工作範圍;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秘書七科。負責辦理副州長分管的州教育體育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文物局)、州廣播電視局,紅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遺產管理局和協管的應急管理工作及聯繫的州政協、紅河學院、紅河日報社、紅河廣播電視台、雲南廣電網路集團有限公司紅河分公司的文電、材料、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根據所聯繫副州長的分工適時調整工作範圍;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秘書八科。負責辦理副州長分管的州財政局(州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州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州衛生健康委員會(州中醫藥管理局、州防治愛滋病局)、州醫療保障局,紅河州開發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紅河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和協管的州審計局、應急管理工作及聯繫的州人大常委會、州紅十字會、州計畫生育協會,國家稅務總局紅河州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紅河州中心支行、中國銀保監會紅河監管分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紅河州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紅河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紅河分行、中國銀行紅河州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紅河州分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紅河分行等金融部門,駐州保險行業機構,駐州證券機構的文電、材料、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根據所聯繫副州長的分工適時調整工作範圍;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秘書九科。負責辦理掛職副州長分管的州科學技術局(州外國專家局)、州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州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州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中國紅河國家農業科技園區、中央單位定點扶貧工作,協管的瀘西縣、金平縣脫貧攻堅工作和應急管理工作,以及聯繫的共青團紅河州委、州婦女聯合會、州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州歸國華僑聯合會、州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州政府僑務辦公室、州科學技術協會、州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州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的文電、材料、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根據所聯繫副州長的分工適時調整工作範圍;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綜合科。負責辦理州政府秘書長分管的州政府辦公室、州政府研究室、州機關事務局、州人民政府駐昆明辦事處(駐北京聯絡處)、州數據發展中心(州電子政務管理中心)和聯繫的州委辦公室(州檔案局)、州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州政協辦公室、州紀委州監委辦公室、州委機要和保密局、州政府新聞辦公室的文電、材料、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州政府全會、州政府常務會、州政府黨組會、州政府現場辦公會、辦公室會議等有關會議會務工作;負責州政府及辦公室檔案資料收發、登記、分辦、批辦、傳閱、清退、銷毀、檔案管理;州政府辦公室辦公自動化OA系統的管理;省政府涉密、非涉密公文交換系統的管理;負責管理州級機關檔案交換站的業務工作;負責省政府涉密和非涉密電子公文交換工作;負責州政府、州政府黨組、州政府辦公室的印章管理工作;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文稿科。負責州政府主要領導各類文稿以及州級各類重大會議綜合講話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州政府常務會議記錄及紀要撰寫工作;負責政府主要領導重大調研活動文稿材料起草工作;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公文質量審核科。負責州政府及州政府辦公室公文的質量審核,履行公文前置檢查、發文覆核、成品公文質量檢查等職責;負責全州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組織培訓工作;負責州政府辦公室公文處理工作考核獎懲的督查工作;負責修訂和完善州政府及州政府辦公室公文處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負責州政府辦公室文印室文印管理工作;辦理州政府、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督查一科。負責國務院、省、州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任務分解、督促檢查;制定年度政務督查工作計畫;負責省、州政府重要會議、重要檔案、重點工作落實的督促檢查;負責州政府政務督查工作考評及綜合評價;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督查二科。負責省、州政府主要領導批示、重要工作任務及各方面反映重大問題的督促檢查;負責州政府常務會議議定事項的督促落實;負責承辦督查工作檔案資料的收發、登記、批辦、傳閱、清退、銷毀和檔案管理;負責州政府政務督查工作考核及綜合評價;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議案科。負責與州人大常委會選舉聯絡工作委員會、州政協提案委員會的工作聯繫,配合做好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的調研、視察、考核等工作;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開展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督促檢查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政協委員會對政府建議提案辦理審議意見、協商意見的辦理工作;組織有關單位承辦由州政府辦理的國家、省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起草州政府關於州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報告、州政協提案辦理情況通報;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政務公開科。負責州政府的政務公開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政務公開信息;負責組織編制全州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務信息公開目錄,對縣市和州級各部門的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負責向省政府政務信息公開辦公室提供全州政務公開工作情況和材料,負責向州政府入口網站提供可以公開的非涉密信息;負責指導監督、協調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紅河州人民政府公報》的資料收集、整理、編撰、發行工作;負責推動政府公報上網,政府公報資料庫建設;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信息技術科。負責為州政府及州政府辦公室領導提供政務信息服務,為州政府領導收集、整理全州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資料;指導、培訓、考核縣市政府及州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負責編輯州政府辦公室主辦的《紅河信息》、《信息專報》、《政務情況通報》等信息刊物;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八)法律顧問與規範性檔案科。辦理州政府委託的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法律事務;聯繫州政府法律顧問參與行政應訴和有關民事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的代理工作;承辦以州政府名義簽訂的協定、備忘錄、會談紀要等法律文書和州政府對外協商、談判重要檔案的法律審核工作;負責對行政機關作出重大決策的聽證進行監督和指導;承辦對行政機關政府法律顧問業務的指導工作;承辦州政府法律顧問室的具體工作。承辦州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州政府交辦的規範性檔案的組織起草工作;負責對各縣市政府、州級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州政府關於撤銷或者改變違法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承辦州政府規範性檔案報送省政府和州人大常委會備案工作;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檔案提出的審查建議;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九)總值班室。負責州政府辦公室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有關指示;指導全州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辦理省政府、州政府、州政府辦公室值班管理方面的文電、會議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州政府辦公室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的外出報備和客情報告工作;負責廳級領導日程收集上報工作;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人事科。負責州政府辦公室和下屬單位、管理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等工作;負責本單位勞動工資、組織人事、統計工作;負責辦公室人員調動、錄用、任免、軍轉幹部接收、工資福利、養老保險測算、退休手續的辦理工作;負責本機關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組織考察、民主測評等工作;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行財科。負責編制本部門和各科室的部門預算、決算,記賬、算賬、結賬、報賬以及發放工資、津貼、補貼、福利、各類保險繳納等工作;負責辦理政府採購、辦公室固定資產管理;負責財務檔案的整理保存;負責州政府辦公室管理的辦公用房、周轉房公用部分的管理,公共設施的建設、維修、更換、保養工作;負責州政府辦公室會議室的管理、服務工作和州政府領導、辦公室領導辦公室的保潔工作;負責州政府辦公室車輛協調管理和駕駛員安全教育等工作;負責州政府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反恐怖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辦公室臨聘人員的招錄、管理工作;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下設機關黨委辦公室,承擔州政府辦公室機關黨委的日常業務工作,在機關黨委領導下開展機關黨建工作,負責宣傳落實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確保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州政府辦公室機關黨委各項決策、決定在州政府辦公室機關的貫徹執行;負責擬訂機關黨委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黨委組織的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和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負責擬訂機關黨員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計畫並組織實施,檢查機關各黨支部的政治學習;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機關黨員發展計畫;負責黨員組織關係轉接、黨費收繳工作;指導機關黨支部的組織發展、組織生活、黨員教育管理等黨建工作;負責組織黨員幹部開展各類業務培訓、職業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等活動;負責州政府辦公室掛鈎扶貧工作、辦公室紀檢工作、群團工作;負責州政府辦公室黨組印章管理工作;負責州政府辦公室績效考核的組織實施工作;辦理州政府領導、州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老幹部管理科。負責機關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現任領導

副主任:郭星海、張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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