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參評作品發表出版範圍:1999~2002年
2003年10月20日初評審讀工作在北京啟動
2003年11月3日初評評出23部入圍名單
2003年11月13日新浪網披露初評評出的23部入圍名單
2005年1月25日終評名單(26部)
2005年4月11日公布獲獎結果和第六屆茅盾文學獎評獎委員會名單
2005年7月26日在浙江烏鎮頒獎
評獎條例
茅盾文學獎評獎條例(修訂稿)
2003年06月24日 中國作家協會
一、指導思想
茅盾文學獎評選工作,以
馬列主義、
毛澤東思想、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
百花齊放、
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堅持導向性、公正性、民眾性,注重鼓勵關注現實生活、體現時代精神的創作,推出具有深刻思想內容和豐厚審美
意蘊的長篇小說。
二、評選範圍
1、茅盾文學獎每四年評選一次。凡評選年度內在我國大陸地區公開發表與出版的由中國籍作家創作的,能體現長篇小說藝術構思與創作要求,字數13萬以上的作品,均可參評。評選年度以前發表或出版的、經過時間考驗的優秀之作,也可由有關單位慎重推薦參評,通過初選審讀組篩選認同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獲得評審會半數以上委員的贊同後,亦可列入評審會備選書目。
2、多卷本長篇小說,應在全書完成後參加評選。
3、鑒於評選工作所受的語言限制和其它困難,凡用少數民族語言創作的長篇小說,以漢文的譯本出版後參加評選。
三、評選標準
1、堅持思想性與藝術性統一的原則。所選作品應有利於倡導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的思想和精神;有利於倡導
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思想和精神;有利於倡導民族團結、社會進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有利於倡導用誠實勞動爭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對於深刻反映現實生活,較好地體現時代精神和歷史發展趨勢,塑造社會主義新人形象的作品,尤應重點關注。要兼顧題材、主題、風格的多樣化。
2、要重視作品的藝術品位。鼓勵在繼承我國優秀傳統文化和借鑑外國優秀文化基礎上的探索和創新,鼓勵那些具有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為人民大眾所喜聞樂見,具有藝術感染力的佳作。
四、評選機構
1、評選工作由“茅盾文學獎評獎委員會”承擔。
2、聘請文學界有影響的作家、理論家、評論家和文學組織工作者出任茅盾文學獎評獎委員會委員。評審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員若干名。主任、副主任人選由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提名。委員人選由中國作協書記處提出候選名單後,以隨機抽取的方式,從候選名單中產生。候選名單一般應為評審人數的二倍以上。主任、副主任以及評審名單產生後,應由中國作協書記處批准,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3、評審會的構成,應保證京外評審不少於評審總數的1/3。
4、評獎委員會下設評獎辦公室,負責評獎活動中的具體工作。
五、評獎程式
1、參評作品徵集。徵集工作由評獎辦公室進行。辦公室應在開評前向中國作協各團體會員單位、全國各有關出版單位和大型文藝雜誌社發出作品徵集通知,請他們在規定期限內向評獎辦公室報送符合評選要求的參評作品。
2、推薦備選作品。評獎辦公室提請中國作協書記處批准,聘請熟悉長篇小說創作的若干評論家、作家和編輯家組成初選審讀組,對推薦作品在廣泛閱讀、討論的基礎上,進行篩選,提出適當數量的作品,作為提供給評審會審讀備選的書目。經由三名以上評審的聯合提名,可在初選審讀組推薦的書目以外,增添備選書目。全部備選書目應在終評前一個月在相關媒體上予以公布,以便廣泛地聽取讀者意見。
3、投票產生獲獎作品。評審會在認真閱讀全部備選作品的基礎上,參考各界反饋意見,經充分的協商與討論,最後用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獲獎作品。投票分兩輪進行:第一輪,對候選篇目進行初步篩選;第二輪投票,決定獲獎作品。作品獲得不少於評審總數的2/3的票數,方可當選。
4、獲獎作品的數量。每屆評審會根據長篇小說創作的實際狀況確定該屆評選的獲獎數量。為保證此項文學大獎的可讀性,應堅持
寧缺毋濫的原則,獲獎作品為3-5部。
5、評獎揭曉。評選結果由中國作協統一發布,並隆重召開頒獎大會,向獲獎作品的作者頒發獎狀(證書)、獎牌和獎金。對獲獎作品的出版單位和責任編輯頒發證書。
六、評獎紀律
1、為確保評獎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民眾性,茅盾文學獎實行評審名單以及評審會評語公開制度。評審會對獲獎作品分別作出簡短的評價,評獎揭曉時公之於眾。
2、嚴禁不正之風。評審會委員、初選審讀組成員以及評獎辦公室成員,一律不得參與任何有可能影響評選結果的不正當活動,杜絕行賄受賄和人情請託等不正之風。一旦發現此種行為,有關評審或評獎工作人員的資格應予取消,有關參評者的參評資格亦應予以取消。
3、實行迴避制度。評審會成員、初選審讀組成員若有作品參評,或與參評作家作品有較為密切的關係(如系作品的責任編輯或系參評作者的親屬等),應主動迴避。或相關人士退出評審會,或作品退出備選篇目。
七、評獎經費
1、茅盾文學獎評選活動經費由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負責籌措。
2、歡迎企業、團體、個人對該項評選活動予以贊助。
八、本條例經中國作協主席團通過後頒布施行。由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負責解釋。
評審名單
第六屆茅盾文學獎評獎辦公室公告(二)
2005年04月11日15:12 中國作家網
根據《茅盾文學獎評獎條例(修訂稿)》第六條第一款之規定,茅盾文學獎實行評審名單公開制度。現將第六屆茅盾文學獎評獎委員會名單公布如下:
主 任:張 炯
副主任:陳建功 王巨才
委 員(以姓氏筆畫為序)
王巨才 葉 辛 朱向前 仲呈祥 孫 郁 何開四 楊志今 吳秀明
張 帆 張 炯 張燕玲 瑪拉沁夫 陳建功 李 星 嚴家炎 洪子誠
賀紹俊 郭運德 秦 晉 曾鎮南 雷 達
第六屆茅盾文學獎評獎辦公室
2005年4月11日
初評作品
2003年11月3日 初評評出23部入圍名單
2003年11月13日 新浪網披露初評評出的23部入圍名單原先入圍(23部)
按得票多少順序排序:
終評作品
原來初評評出的23部再加上3名或3名以上的終評審聯名推薦的7部作品,共30部。其中原先入圍的王蒙的《活動變人形》、周大新的《第二十幕》、閻連科的《日光流年》和增補(3名或3名以上的終評審聯名推薦)的韓少功的《馬橋詞典》共4部,屬於非評選年度(1999-2002)作品,按規定,需評審會投票表決,獲得1/2以上評審同意,方可獲得參評資格。結果在第二次評審會會議上,經討論和投票,4部非本屆評選年度內的長篇小說均未獲得通過。最後,確定26部入圍作品。
2005年1月25日公布26部終評作品名單。
第六屆茅盾文學獎備選書目(以出版日期為序,同日期者按作者姓氏筆劃為序)
書目 作者 出版社 出版日期
1.《採桑子》 葉廣芩(滿族、女)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1999.10
2.《歇馬山莊》 孫惠芬(女) 人民文學出版社 2000.1
3.《歷史的天空》 徐貴祥 人民文學出版社 2000.4
4.《懷念狼》 賈平凹 作家出版社 2000.6
5.《中國1957》 尤鳳偉 上海文藝出版社 2001.1
6.《大浴女》 鐵凝(女) 江蘇文藝出版社 2001.1
7.《大漠祭》 雪漠 上海文化出版社 2001.1
9.《檀香刑》 莫言 作家出版社 2001.3
10.《東藏記》 宗璞(女) 人民文學出版社 2001.4
11.《白銀谷》 成一 作家出版社 2001.9
12.《西去的騎手》 紅柯 雲南人民出版社 2002.1
13.《音樂會》 朱秀海 解放軍文藝出版社 2002.1
14.《無字》 張潔(女) 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2002.1
15.《花腔》 李洱 人民文學出版社 2002.1
19.《銀城故事》 李銳 長江文藝出版社 2002.5
20.《遠去的驛站》 張一弓 長江文藝出版社 2002.5
21.《把綿羊和山羊分開》懿翎(女) 人民文學出版社 2002.7
※22.《
大江沉重》 呂雷趙洪 作家出版社 2002.8
24.《解密》 麥家 中國青年出版社 2002.10
25.《鄉謠》 黃國榮 作家出版社 2002.10
26.《張居正》 熊召政 長江文藝出版社 2002.11
(前加“※”為增補的篇目)
獲獎作品
2005年4月10日評出5部獲獎作品2005年4月11日公布獲獎結果和第六屆茅盾文學獎評獎委員會名單
2005年7月26日在浙江烏鎮頒獎
5部獲獎作品名單:
書目 作者 出版社 出版日期
《
無字》
張潔(女) 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2002.1
《
東藏記》
宗璞(女) 人民文學出版社 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