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5起特大跨境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案件

第三批5起特大跨境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案件案件分別是福建莆田“9.06”電信網路詐欺案、重慶沙坪壩“5.11”電信網路詐欺案、江蘇江陰“6.16”電信網路詐欺案、浙江溫州“8.26”電信網路詐欺案、四川樂山“1.12”電信網路詐欺案。這批案件均系境外電信網路詐欺集團的重點案件,多為組織境內人員通過偷越國(邊)境方式赴境外參與詐欺犯罪活動,內部組織架構嚴密,境內外協同配合,參與人員眾多,涉案金額巨大,有的集團還涉及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嚴重暴力犯罪,社會影響極為惡劣。

掛牌督辦,答記者問,

掛牌督辦

為依法從重打擊境外電信網路詐欺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從重打擊境內協同犯罪人員,堅決維護人民民眾切身利益,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第三批5起特大跨境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案件,堅持內外聯動,全力打團伙、摧網路、斬鏈條,深挖組織者、領導者及幕後“金主”,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民眾切身利益。
近年來,針對電信網路詐欺犯罪依然嚴峻複雜的形勢,最高檢、公安部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欺法》,加強協作配合,健全完善常態化重大案件掛牌督辦機制,先後掛牌督辦2批8起特大跨境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案件,持續釋放依法查處、從嚴懲治的強烈信號,取得了積極的效果,有力維護了人民民眾合法權益。
為進一步遏制跨境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多發高發態勢,最大限度切斷與境外詐欺集團勾結的境內犯罪鏈條,根據常態化掛牌督辦工作機制,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於近期繼續聯合掛牌督辦第三批五起特大跨境電信網路詐欺案件。這五起案件分別是:
福建莆田“9.06”電信網路詐欺案
重慶沙坪壩“5.11”電信網路詐欺案
江蘇江陰“6.16”電信網路詐欺案
浙江溫州“8.26”電信網路詐欺案
四川樂山“1.12”電信網路詐欺案
這批案件均系境外電信網路詐欺集團的重點案件,多為組織境內人員通過偷越國(邊)境方式赴境外參與詐欺犯罪活動。這些集團內部組織架構嚴密,境內外協同配合,參與人員眾多,涉案金額巨大。有的集團還涉及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嚴重暴力犯罪,社會影響極為惡劣。
最高檢、公安部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表示,全國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將以聯合督辦為重要抓手,用足用好現有法律武器,持續保持對境外電信網路詐欺集團的高壓嚴打態勢,依法從重打擊境外協同人員特別是提供偷越國(邊)境、“跑分”洗錢、架設GOIP、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等支持幫助的團伙和人員,加強追贓挽損工作,做到“打財斷血”,努力奪取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打擊治理新勝利。
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再次正告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分子特別是仍在境外的犯罪分子,不要心存任何僥倖,必須認清形勢,立即收手,儘快回國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掛牌督辦案件簡要情況
1、福建莆田“9.06”電信網路詐欺案
2022年9月,福建省莆田市公安機關在偵辦一起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中發現,以唐某某為首的一境外詐欺集團在寮國設立所謂的科技公司,專門對國內民眾實施電信網路詐欺活動。該犯罪集團層級結構清晰,分工明確,通過網路交友、誘導投資虛擬貨幣等實施詐欺,目前已查明涉案金額人民幣3000餘萬元。團伙成員共有150餘人,公安機關已抓獲30餘名。
2、重慶沙坪壩“5.11”電信網路詐欺案
2018年4月,重慶市公安機關接民眾報案後偵查發現,2016年-2018年,以曾某某為首的犯罪集團先後在廣州成立公司,使用虛假炒股平台軟體,實施虛假股票交易類電信網路詐欺。2018年之後,該犯罪集團轉移至高棉,下設8個分公司,繼續對國內民眾實施詐欺活動。目前已查明的涉案金額人民幣近3億元。公安機關已抓獲犯罪嫌疑人80餘名。
3、江蘇江陰“6.16”電信網路詐欺案
2021年7月,江蘇省江陰市公安機關從境外“回流”人員詐欺案件入手,研判發現以陳某為首的一長年駐紮在緬北勐波等地實施電信網路詐欺的犯罪集團。該集團成立於2019年12月,內部責任分工明確,管理嚴格,實施多種類型詐欺犯罪。2020年7月,該集團由緬北勐波“洪門國際大廈”遷入由潘某某等6人出資建造的“五金建材城”。潘某某等6名幕後“金主”為詐欺集團提供辦公場所和食宿,並進行封閉式管理,持械看守詐欺集團人員,先後招攬18個詐欺集團入駐,目前已關聯全國範圍內的詐欺、偷越國(邊)境、非法拘禁等案件50餘起。公安機關現已抓獲8個詐欺集團成員總計560餘人,其中已判決78人,移送審查起訴60人。
4、浙江溫州“8.26”電信網路詐欺案
2021年9月,浙江省溫州市公安機關在偵辦一起跨境電信網路詐欺案過程中,通過研判,發現位於緬甸、馬來西亞的4個跨境電信網路詐欺犯罪集團,對國內民眾實施詐賭類、期貨理財類電信網路詐欺。目前已查明涉案金額人民幣3000餘萬元。公安機關現已抓獲犯罪嫌疑人890餘名,其中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520餘人。
5、四川樂山“1.12”電信網路詐欺案
2020年8月,四川省樂山市公安機關在辦理本地一起電信網路詐欺案件過程中,研判發現以廖某某、申某等人為首的犯罪團伙,在緬北撣邦小勐拉城郊修建小勐拉科技園,為多個境外詐欺集團提供食宿、武裝保護、物業管理,涉及詐欺集團線索190餘條,包括虛假博彩、虛假投資等多種類型電信網路詐欺。目前,公安機關已抓獲其中的16個詐欺窩點犯罪嫌疑人450餘人。

答記者問

當前,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尤其是境外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呈現新動向、新特點,社會危害嚴重、影響惡劣,人民民眾反映強烈。最高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最高檢”)、公安部加強對重大跨境案件的聯合督辦,健全完善常態化督辦指導機制,持續釋放從嚴懲治的強烈信號。在前期聯合督辦2批8起案件的基礎上,近期,再次聯合督辦第3批5起跨境電信網路詐欺案件。最高檢第四檢察廳、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有關負責同志就此共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1.請介紹一下當前跨境電信網路詐欺犯罪的主要形勢和特點。最高檢與公安部連續三批掛牌督辦這類案件,有何具體考慮?
答:近年來,跨境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持續多發高發,嚴重影響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深入推進打擊治理工作,有效遏制這類案件快速上升勢頭。但是在信息網路快速發展的時代背景下,電信網路詐欺犯罪不斷衍生升級,整體犯罪形勢依然嚴峻,並呈現出一些新變化和新特點。
一是境外詐欺集團壟斷化,零散、點狀式的獨立詐欺團伙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以工業園區、科技園區為幌子的超大犯罪集團。
二是犯罪形式複合化,由於集團壟斷化,導致集團犯罪鏈條進一步加長,犯罪形式相互交織。在電信網路詐欺及其關聯犯罪滋生蔓延基礎上,近期,偷越國(邊)境犯罪迅速上升,逐步形成一條完整產業鏈條。由詐欺犯罪衍生的人口販賣、綁架、非法拘禁等危害嚴重,影響惡劣。
三是黑灰產犯罪境外化,隨著國內打擊力度加大,黑灰產團伙或是將整個和部分犯罪鏈條逐步向境外轉移,或是在境內大量使用境外通信工具以及伺服器設在境外的資金交易平台等,以逃避境內打擊。
四是技術對抗升級化,黑產技術不斷翻新演變,涉及生產、銷售、安裝、維護全鏈條,一些本身有正常用途的網路技術,實踐中時有被用於違法犯罪,如利用AI換臉技術實施詐欺犯罪,迷惑性更強。
在打擊治理過程中,最高檢、公安部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常態化的重大案件掛牌督辦機制,先後掛牌督辦2批8起特大跨境電信網路詐欺案件,並及時向社會公布督辦情況,起到了積極的效果。這次繼續掛牌督辦5起案件,主要有三個方面考慮:
一是通過聯合督辦進一步體現政法機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依法從嚴從重懲治,堅決遏制這類犯罪持續高發的決心和舉措。
二是通過聯合督辦進一步揭露境外詐欺集團和境內協同人員的卑劣行徑,形成有力社會震懾,敦促犯罪分子認清形勢、懸崖勒馬、儘快投案自首。
三是通過聯合督辦進一步揭示當前跨境電信網路詐欺的新趨勢、新情況和社會危害,加強以案釋法,教育引導廣大民眾特別是年輕人切實提高法治意識,提升識騙防騙能力,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切勿跌入犯罪“陷阱”。
2.針對跨境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持續高發的態勢,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立足職能,開展了哪些具體工作?
答:近年來,面對嚴峻複雜的犯罪形勢,全國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認真落實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欺法》,加強信息互通、個案會商、類案研辦和辦案協作,完善上下一體、區域聯動、快速反應的辦案機制,堅決依法查處、從嚴懲治、協同治理電信網路詐欺及其關聯犯罪,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和社會秩序穩定。
全國公安機關在“雲劍”行動框架下,持續深入開展“斷卡”“斷流”“拔釘”等專項行動,不斷強化打擊懲處力度,形成強大震懾效應。
一是全力加強國際執法合作。公安部以大案攻堅和“拔釘”行動為抓手,依託多邊雙邊渠道,克服防疫等困難,不間斷地派工作組赴有關國家和地區開展警務執法合作,先後搗毀多個賭詐窩點,抓獲並遣返一大批涉詐犯罪嫌疑人,對境外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形成強大震懾。
二是全力加強回流打擊。針對大量犯罪分子在境外實施犯罪且長期滯留不回的情況,去年以來,公安部在前期研判的基礎上,抓獲境外“回流”犯罪嫌疑人5.6萬餘人,包含“金主”150餘人,“蛇頭”1000餘人。
三是全力打擊境內關聯犯罪。公安部組織全國公安機關對境內黑灰產犯罪進行全面起底和清理。去年以來,先後發起集群戰役210次、組織區域會戰4次,抓獲境內關聯違法犯罪人員11.2萬餘人,有力切斷為境外詐欺集團“輸血供糧”的通道。
全國檢察機關緊密結合司法辦案職能,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作用,提前介入重大疑難案件,會同公安機關加強案件研判和工作會商。充分發揮檢察上下一體優勢,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案件的指導力度。
一是依法、從嚴、全鏈條追訴電信網路詐欺及其關聯犯罪人員。2022年以來,起訴電信網路詐欺犯罪5萬餘人,起訴前端為詐欺分子提供個人信息、技術支持、引流推廣等幫助的犯罪22萬餘人,起訴後端利用“跑分平台”、虛擬貨幣等進行“洗錢”等犯罪15萬餘人。
二是持續加大對非法偷越國(邊)境人員的打擊防控力度。2022年以來,起訴偷越國(邊)境犯罪3萬餘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3300餘人、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6800餘人,努力堵住涉詐人員向境外流動的通道。
三是針對辦案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先後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門出台《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欺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關於依法懲治妨害國(邊)境管理違法犯罪的意見》等司法檔案,從實體和程式上紮緊織密刑事法網、統一執法司法標準,為打擊治理提供法律支撐。
3.近期,中央政法委會議強調,要依法從重打擊境外電信網路詐欺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從重打擊境內協同犯罪人員,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將如何落實好這一要求?
答:依法從重打擊境外電信網路詐欺和境內協同犯罪人員,是當前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重要的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落實好這一責任,關鍵是要加強辦案協作配合,用足用好現有法律規定,從定罪、量刑、財產處置等各方面落實從重懲治要求,釋放從重懲治強烈信號,形成有力震懾效應。
一是深挖案件線索,全面精準打擊。加大證據收集力度,深挖境外詐欺集團和境內協同人員的犯罪線索,依法及時查處、準確定性。當前,尤其要聚焦重點國家(地區)和重大案件,依法嚴厲打擊跨境電信網路詐欺以及由此衍生的拐賣人口、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嚴重暴力犯罪,深挖在境外滋生髮展的黑惡勢力。堅持內外聯動,依法嚴厲打擊境內從事“跑分”洗錢、架設GOIP、收集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組織運送偷越國(邊)境的黑產團伙。在辦案過程中,堅持打團伙、摧網路、斬鏈條,深挖嚴打組織者、領導者及幕後“金主”,切實斬斷境外電信網路詐欺犯罪的人員、資金和技術鏈條。
二是及時批捕起訴,形成有力震懾。健全跨境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案件立案審查機制,持續跟蹤問效,防止應立不立、立而不查。對境外“回流”人員和境內協同人員,符合逮捕條件的,依法及時批准逮捕;符合起訴條件的,依法從嚴追訴。在提出自由刑建議的同時,同步提出罰金刑、沒收財產刑、職業禁止、禁止令的量刑建議,決不讓犯罪分子從違法犯罪中受益,務必讓其受到應有懲處,最大限度剝奪其再犯能力。
三是加強行刑銜接,形成打擊合力。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欺法》,會同相關執法部門,健全完善反詐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於不構成犯罪但涉嫌違法的,公安機關依法作出或移送相關行政執法機關作出行政處罰;對於決定不起訴但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檢察機關提出行政處罰的檢察意見,移送有關行政執法機關處理。要把行為人是否受過行政處罰作為案件審查的重要內容,對於曾因實施電信網路詐欺及其關聯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又實施相關行為的,應當依法從嚴追訴。對於曾因從事電信網路詐欺活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欺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決定自處罰完畢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以內不準其出境,並通知移民管理機構執行。
4.追贓挽損工作一直是辦理電信網路詐欺案件的難點問題,尤其在跨境案件中難度更大,對此人民民眾反映強烈。辦案機關如何採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挽回人民民眾經濟財產損失?
答: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案件的追贓挽損成效,既是關乎人民民眾滿意度和安全感的重要問題,也是切斷詐欺犯罪分子與境內利益鏈條,從嚴從重懲治的有力舉措。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加強工作銜接配合,將追贓挽損工作貫穿刑事訴訟全過程各環節,最大限度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最大限度擠壓犯罪分子的利益空間。
一是加強案件審查甄別,依法查封扣押凍結。從辦案初期,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要共同研究追贓挽損路徑方案,主動與銀行等金融機構聯繫,加強對涉案資金賬戶的穿透分析,加大對涉案財產的審查甄別,全面追查涉案資金流向用途,準確認定涉案財產性質歸屬。一經查明系犯罪所得及其產生收益的,依法及時查封、扣押、凍結。
二是充分運用認罪認罰,督促主動退贓退賠。在各個訴訟環節,要把認罪認罰制度與追贓挽損工作結合起來,綜合考量犯罪嫌疑人退贓退賠的意願、能力、數額等情況,將此作為判斷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誠悔罪、自願認罰的重要標準,督促其主動退贓退賠。對於拒不退贓退賠、有退賠能力但退賠數額明顯偏少的,依法從嚴處罰。
三是加大追繳處置力度,及時返還受害民眾。在辦案過程中,對應當返還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權屬明確的,依法及時返還;權屬不明的,在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後,按比例返還被害人。對於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全國範圍內具有較大影響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境外的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案件,在通緝一年後不能到案的,根據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公安機關應當製作沒收違法所得意見書移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申請,依法追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
5.當前,國內民眾有的被境外犯罪分子騙取大額資金,有的受境外高薪入職等信息誘惑,通過偷渡等方式到境外從事詐欺等違法犯罪活動。對於上述情況,結合所辦案件,能否給廣大人民民眾提出針對性防範建議?
答:當前,境內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境內境外、網上網下、詐欺賭博等犯罪相互交織,詐欺手段疊代翻新,迷惑性、隱蔽性、針對性更強。針對上述新情況、新特點,廣大人民民眾要切實提高識詐防詐意識,我們每個人都是維護自身利益的“第一責任人”,不僅要做好自身防範,還要加強對家庭成員、親朋好友的教育提醒,共同營造“全民防詐、全民反詐”的社會環境。
結合近期所辦理案件,我們提醒廣大人民民眾,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堅決做到“四不”。
一是不輕信。對於網路上、朋友圈裡發布的“高薪招聘”“出國招工”等就業信息,切勿輕信,被所謂的“高薪”蒙蔽雙眼。一定要保持清醒頭腦,尋求正規求職就業途徑,通過官方渠道了解出國務工的政策和當地的社會形勢,審慎作出決定。
二是不貪利。不要被網路上那些低收入、高回報的理財信息所蒙蔽,不要被所謂的內幕信息、專家意見所動心。要通過正規機構向專業人士諮詢了解投資信息,根據自己經濟實力和家庭情況理性投資,牢牢守住自己的“錢袋子”。
三是不點擊。不要點擊任何來路不明的網頁連結,不要掃描任何來路不明的二維碼,不要安裝任何來路不明的APP軟體,尤其是堅決杜絕安裝網路賭博、裸聊等軟體,防止陷入詐欺分子精心設計的“騙局”。
四是不泄露。要妥善保管好個人信息,不隨意在網路上向他人泄露自己或家人的身份、銀行賬戶、家庭住址、聯繫方式等。尤其是不隨意加入陌生的QQ群、微信群、共享螢幕,不要根據群里人員指示提供個人信息或者進行賬號密碼輸入等操作。
同時,我們也發現,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正逐步成為詐欺犯罪重點對象,不僅造成自身財產損失,也帶來巨大心理壓力,影響家庭正常生活。為此,我們建議在日常生活中,要特別加強對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反詐教育,圍繞冬粉打賞、遊戲裝備、保健品、養老投資等重點領域,開展案例警示教育和識詐防詐知識普及,從我做起,從小家做起,築牢防範電信網路詐欺的家庭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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