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安徽特大跨國電信詐欺案

4·14安徽特大跨國電信詐欺案

2013年4月14日,馬鞍山市一民眾被電話詐欺人民幣633萬元,成為近年來安徽省發生的最大一起電信詐欺個案。2013年8月8日,安徽省警方在獲得相關線索後赴高棉開展工作。在高棉辦案的一個多月里,特偵組民警在高棉大使館的幫助下克服重重困難,連續奮戰,成功鎖定犯罪窩點。2013年9月3日,在高棉警方的配合下,一舉抓獲正在撥打詐欺電話的犯罪嫌疑人45名(大陸42人、台灣3人),當場繳獲電腦、電話、語音網關、詐欺劇本、銀行卡等一大批作案工具和海量數據,徹底摧毀了這一特大跨國電信詐欺犯罪集團。2013年9月12日傍晚6點整,一架押解著42名嫌疑人的飛機順利降落合肥新橋國際機場。

2016年底,該案順利宣判,開創了馬鞍山市乃至安徽省打擊網路電信詐欺犯罪若干個第一:第一次跨國打擊,第一次包專機押解,第一次省市縣三級政府為專案撥款,第一次全案43名犯罪分子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5人,重刑率達62.5%。

基本介紹

  • 中文名:4·14安徽特大跨國電信詐欺案
  • 案件性質:特大跨國電信詐欺案
  • 涉案價值:2000餘萬元
  • 單筆詐欺:金額超600萬
案件背景,案件經過,案件偵破,案件啟示,

案件背景

自2011年4月以來,這個詐欺集團在高棉金邊、木排市搭建電信詐欺話務平台,虛擬國家機關辦公電話,冒充國家機關尤其是執法部門工作人員,以受害人涉嫌洗錢、詐欺、販毒等理由,向全國各地撥打詐欺電話,誘騙受害人將資金打入所謂“安全賬戶”,得手後即境外進行分層轉賬,多人多次從ATM取款機上提現,涉案金額高達一億多元人民幣。

案件經過

2013年4月13日下午,馬鞍山市和縣歷陽鎮居民聖明琴(女,和縣人),被數名犯罪分子先後冒充湖北武漢洪山法院法官、公安局工作人員,以受害人涉嫌犯罪為由,通過電話騙其將633萬元匯入犯罪分子指定的所謂“安全賬戶”。2013年4月14日,聖明琴發覺被騙,遂報案,當時是安徽省損失數額最大的案件。
4·14安徽特大跨國電信詐欺案
4·14安徽特大跨國電信詐欺案

案件偵破

在2013年“4·14”案件中,犯罪分子使用VOIP技術,即將聲訊信號數位化,封存為數據包利用網路傳送的方式搭建話務平台,在網路撥號過程中,在VOIP廠商的協助下,在境外利用任意顯號技術虛擬我境內國家機關電話號碼,透傳到受害人電話上,增加詐欺犯罪的迷惑性。
“4·14”案件有明確的犯罪組織體系,處於整個詐欺團伙最上層的是台灣籍“老闆”,在案件中從不露面,只負責幕後指揮。第二層也是台灣人,在窩點地負責業務培訓和日常管理。其餘42名大陸籍犯罪分子有明確的晉升體系,又分為“一線”、“二線”和“三線”,並且建立了牢固的攻守同盟,甚至所有犯罪分子在窩點內互相不喊真名,而重新取一個字作為代號等。
在“4·14”案件團伙中,有從高棉撥打電話直接行騙的“操盤手”,有專門負責分解贓款、洗錢提現的“車手”,有為作案提供電信網路技術的工程師,有專為團伙購買作案用銀行卡等設備的買卡人。本案中633萬贓款從被害人匯出到落地取走,前後總共不超過2小時。
此外,在高棉犯罪窩點中,公安機關發現了大量的“詐欺劇本”。這些劇本對如何假冒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身份、如何應對被害人的詢問、如何給被害人施加壓力、如何快速套取被害人關鍵信息等方面都進行了詳細的說明,他們每做成一筆較大的詐欺案件都要“總結經驗”,把“如何改進”寫到新的劇本里。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經公安部門偵查發現,打給被害人的詐欺電話,是個國際信號,由香港地區呼入廣州聯通,在追國際信號來源時,由於技術限制未能繼續推進。
調查發現受害人被騙的633萬款項,很快被犯罪分子通過網銀四次轉賬分解,涉及銀行卡582張,最後均在台灣地區落地取現。
歷經數月輾轉國內多省市、行程上萬里的艱苦偵查,特偵組綜合運用多種偵查手段,確定犯罪嫌疑人實施詐欺的話務窩點設在高棉、取款團伙潛伏台灣地區。2013年8月上旬經公安部批准,特偵組參加“公安部赴高棉打擊電信詐欺工作組”,在高棉警方的配合下,一舉抓獲正在多個窩點撥打詐欺電話實施詐欺的犯罪嫌疑人45名(其中台灣籍犯罪嫌疑人3名)。9月13日在公安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包專機押解42名大陸籍犯罪嫌疑人返回國內。
通過數月的艱苦偵辦,成功認定該團伙成員涉及的248起詐欺案件事實,涉案總價值達2000餘萬元。
3013年9月12日傍晚6點整,一架押解著42名嫌疑人的飛機順利降落合肥新橋國際機場。這也意味著近年來安徽最大的跨國電信詐欺團伙被安徽警方成功摧毀。

案件啟示

在偵破過程中,以合成作戰模式應對電信網路高智慧型犯罪,是案件偵破的關鍵。電信詐欺是犯罪分子在境外利用電信、網際網路前沿技術的非接觸式犯罪,如果沿用傳統的偵查思維和模式,很難奏效。“4·14”特偵組,在公安部專家的指導下,充分運用網路技術、行動技術和情報研判,合成攻堅,將買卡人、網路技術工程師、洗錢提現的“車手”和直接詐欺的操盤手一同納入偵查範圍,優先突破網路技術工程師後,獲取關鍵數據,對查窩點、打團伙及後期定案,起到四兩撥千斤作用。
偵辦電信詐欺犯罪追贓挽損往往是最難的一個環節,就該案而言共認定涉案金額高達2000餘萬元,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民眾的養老錢和救命錢,最終在公檢法三家努力下,共扣押犯罪嫌疑人非法所得80餘萬元、嫌疑人家屬主動退贓120餘萬,這些錢後期都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返還給了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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