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的決議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的決議》是1957年7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57年07月15日
  • 實施時間:1957年07月15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1957年7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批准國務院周恩來總理提出的議案,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的行政區域,包括銀川專區、吳忠回族自治州、固原回族自治州和平涼專區的隆德縣、涇源回族自治縣,共轄17個縣和2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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