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縣林業和草原局

突泉縣林業和草原局

突泉縣林業和草原局,是突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突泉縣林業和草原局
  • 辦公地址:突泉縣幸福街與新華路叉口東150米附近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建設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森林和草原及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培育保護利用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建設修復的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並統一發布信息;承擔全縣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建設修復和造林種草綠化工作。擬訂全縣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和相關縣級標準、規程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全縣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建設修復工程,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經營,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種草、城鄉綠化和森林城市建設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和林地徵用占用事項的初審工作並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林場的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縣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全縣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監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全縣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負責各類國家級、自治區級盟級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自治區級和盟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審核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全縣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建設和發展,承擔全縣林業改革,維護農牧民經營林業、草原合法權益的責任,組織林木種子和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突泉縣林草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八)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組織、指導林草產品質量監督,承擔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負責落實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十)指導全縣森林、草原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全縣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縣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發展及維護林業、草原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牧區林地、草原承包經營工作。組織開展退耕退牧還林還草和天然林保護工作。
(十二)提出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監督林業和草原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督全縣林業和草原國有資產,按規定組織申報重點生態建設項目。參與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和投資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編制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畫。
(十三)指導並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科技、宣傳教育和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種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承擔國有林場的相關管理職責。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縣林業和草原局應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維護生態安全。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

領導分工

負責人:劉藝偉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宣傳、意識形態、文秘、保密、檔案、會議、督查、普法、信訪、信息、精神文明建設、機關黨委日常工作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部門預算、統計信息、審計稽查、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所屬單位計畫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協助局黨組管理有關人事任免和老幹部工作。
(二)造林綠化股。擬訂國土綠化和防沙治沙政策,擬訂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相關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程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荒漠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綜合管理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沙)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碳匯造林項目的組織實施與管理,林業碳匯交易平台建設及對碳匯交易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荒漠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承擔防治荒漠化公約履約工作。承擔全縣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編制下達年度生產計畫。監督管理林業資金及重點生態工程和項目實施。參與組織生態扶貧和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組織申報並指導涉外、援外項目實施,開展林業對外合作與交流。擬訂林業產業化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林業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的行業管理。指導鄉鎮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林業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智慧財產權等相關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建設和發展。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組織良種選育、審定、示範、推廣,負責林木種子、草種監督檢驗工作。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天保工程區管理工作,指導公益林區劃和公益林建設。組織指導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的相關工作。
(三)森林資源管理股。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組織開展森林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森林資源。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指導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擬訂林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森林行政執法工作。擬訂濕地資源保護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組織開展野生動物救護、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與防控工作。監督管理國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起草各類自然保護地保護髮展規劃,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自治區級和盟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指導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監督管理重要濕地和濕地公園,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承擔國際濕地公約履約相關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捕獵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工作。研究提出國家和自治區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建議。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工作。承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地旅遊開發。
(四)草原監督管理股。擬訂草原生態保護監督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草原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調處置破壞草原重大案件。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組織開展草原功能區劃定工作。監督管理草原旅遊相關工作。擬訂草原生態保護修復與合理利用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防沙治沙規劃。指導草原生態保護工作,組織實施草原生態補償工作。負責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指導草原休牧、輪牧工作,組織開展基本草原劃定和保護工作。負責指導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草原鼠蟲病等有害生物災害防治和預測預警。組織開展草原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
(五)森林草原防火股。負責落實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所屬事業單位

林業草原事業發展中心
一、職能職責:
(一)負責協助機關貫徹落實《森林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等林業法律法規,按照《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和《植物檢疫條例》的授權,行使林業有害物防治和應施檢疫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管理。
(二)負責實施產地檢疫和調運檢疫,按有關程式簽發《產地檢疫合格證》和《植物檢疫證書》,編制預案和作業設計方案,負責指導並開展森林病蟲害的調查,監測和防治工作、負責開展森林病蟲害防治技術培訓,組織調配森防藥械,負責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的調查。
(三)負責突泉縣行政轄區內林木種苗種質資源保護、良種推廣,信息引導等工作。
(四)指導林業種苗、花卉、經濟林產業發展,開展良種選育及林木種質資源調查研究工作,為全縣林業有害生物疫情監測、森林資源監測、沙漠化監測、林業生態安全提供服務保障和技術支持,為全縣食用林產品安全生產、林業自然災害恢復重建等工作提供服務保障和技術支持。
(五)承擔全縣草原建設、合理利用及人工草地的規劃設計及技術指導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全縣草原建設與草原修復項目及新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技術推廣套用等工作,承擔全縣草原鼠、蟲、病、毒害草及其它有害生物的監測預報及防治工作,負責全縣草原建設的技術培訓、諮詢、服務、信息交流工作,承擔全縣牧草種子基地建設的技術指導工作。
(六)負責野生動植物物種、濕地等保護工作,指導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指導獵捕野生動物、採集野生植物、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經營利用、運輸管理等工作。
(七)負責林業技術推廣;封山育林;技術培訓;林業調查規劃設計。
(八)完成突泉縣林業和草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規格:突泉縣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突泉縣林業工作站、突泉縣森林分類經營管理站、突泉縣野生動植物保護站、突泉縣經濟林開發中心、突泉縣林木種苗站、突泉縣草原工作站整合組建突泉縣林業草原事業發展中心。突泉縣林業草原事業發展中心為突泉縣林業和草原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科級。
負責人:孫長喜
國有林場事務服務中心
一、職能職責:
(一)負責指導許可權內林場建設與發展及相關項目管理工作。
(二)負責管理、保護林場現有森林資源,負責林場內的森林火災的工作及林場內病蟲害防治工作,保護好林場內的野生動植物資源。負責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等工作。
(三)負責全縣公益林效益補償、資源調查、區劃界定工作,負責協助機關辦理國家公益林管護責任書和護林員的管護契約書,負責公益林管護責任人員培訓,公益林的管護宣傳工作。
(四)完成突泉縣林業和草原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規格:組建突泉縣國有林場事務服務中心。將突泉縣太本林場、突泉縣北河林場、突泉縣六戶林場、突泉縣東風林場、突泉縣蛤螞甲林場、突泉縣老頭山林場作為突泉縣國有林場事務服務中心的分支機構。突泉縣國有林場事務服務中心為突泉縣林業和草原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
負責人:張學友
突泉縣老頭山自然保護區管護中心
一、職能職責:
(一)負責參與擬定和實施保護區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擬定和實施各項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保護區自然環境、自然資源的保護工作。
(三)負責開展保護區內自然資源調查、生態環境監測等工作;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保護區的科學研究,組織開展科普宣傳工作。
(四)負責保護區森林草原火災預防、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等工作。
(五)負責保護區生態修復、基礎建設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等工作。
(六)負責保護區自然資源有償使用、生態補償工作,規範保護區相關建設、參觀、旅遊等經濟活動和項目。
(七)完成突泉縣林業和草原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規格:突泉縣寶田林場予以撤銷,整建制調整到突泉縣老頭山自然保護區管護中心,突泉縣老頭山自然保護區管護中心為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負責人:張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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