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經費

科普經費是指校財政每年在財政預算內安排,用於全校開展科普工作的專項經費。

一、科普經費的使用原則:
1、專款專用原則。科普經費必須按規定的項目和用途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
2、擇優原則。科普經費對涉及面廣、效率高的科普項目,給予優先支持;對於涉及面較小,預期成效不明顯或重複性項目,有選擇性的給予支持。
3、配套原則。鼓勵全社會相關組織開展科普活動,發展科普事業,並給予科普配套經費支持。
二、科普經費的支持範圍:
1、科普宣傳。用於科普教育示範基地、科普場館、科普宣傳欄、科普畫廊、科普期刊、科普網站等科普陣地的建設和更新;用於舉辦科普宣傳活動所產生的宣傳費、資料印刷費和展品(展板)購置費。
2、科普教育。用於對黨政幹部、科技教育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的科普培訓及基層實用技術培訓;用於青少年科技素質培養、創新能力培養、組織科技競賽、科技夏令營等活動產生的材料費和專家授課費。
3、科普交流。用於科普講座、科普報告會、科普創作、科普理論研究等;用於開展與兄弟科協、科普團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活動產生的調研考察費(含食宿、差旅費和交通費)。
4、科普補助。用於對長期發揮社會作用的各類科普教育示範基地、科普示範社區、科普教育示範學校、科普學會等組織和單位開展科普重大活動、科普學術研究、科普組織管理等方面的經費補助。
5、科普獎勵。用於科普先進工作集體和個人的表彰獎勵;
6、科普諮詢、評審。用於支付聘請科普專家的諮詢、評審費和交通費用。
7、公益活動。用於支付全校性公益性科普活動產生的宣傳費。
三、申請科普經費的項目的條件:
1、按要求向校科協遞交本年度科普活動計畫;
2、申請經費的項目符合科普經費的使用原則和範圍;
3、有明確的項目實施方案和績效目標,擬在近期開展(尚未開展)的相關活動。
四、科普經費的申請、審批程式:
科普經費申請半年受理一次,受理時間以校科協發布的公文為準。
1、申請單位根據年度科普活動計畫,填寫《鐵路中心國小科普項目經費資助申請表》,在規定的受理期內上報校科協。
2、校科協對資金的申請對象、申請條件進行審查,並在申報受理期結束後8個工作日內提出科普資金資助的建議。
3、校科協審查完畢後,提請校科普經費使用管理小組召開科普聯席會議進行審批,確定最終資助項目及資助額度。
4、校科協根據校科普經費使用管理小組審批意見,在2個工作日內下達科普項目計畫檔案。
5、臨時舉辦的科普活動,應先徵得校科協同意後,參照以上程式辦理。
6、校科協舉辦的科普活動,參照以上程式,填寫《鐵路中心國小科普經費資助申請表》,由校科普經費使用管理小組組長審批,並在每年項目檢查時提交校科普經費使用管理小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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