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評估規範

《科技成果評估規範》是2020年08月2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技成果評估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s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evaluation
  • 標準編號:T/CASTEM 1003—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8月21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8月2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韓軍、張春鵬、董紅霞、夏文勇、阮航、李戎、朱希鐸、嚴長春。

起草單位

科技部科技評估中心、廣東國防科技工業技術成果產業化套用推廣中心、青島市技術市場服務中心、四川智信九鼎科學技術評估有限公司、中關村天合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中科合創(北京)科技成果評價中心。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科技成果評估總體原則、評估主體要求、評估內容與方法、評估流程及要求。本標準適用於第三方評估機構對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科技成果的評估活動,其他類型的科技成果評估活動可參考使用。

主要內容

科技成果評估的總體原則,包括分類評估原則、系統性原則、定量定性相結合原則、可溯源原則等。
科技成果評估主體要求,包括評估機構、評估項目組、諮詢專家等。
科技成果評估的內容與方法,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成熟度、技術創新度、技術先進度、智慧財產權保護情況和團隊等。
科技成果評估的流程及要求,包括受理申請、制定評估方案、收集信息、組建諮詢專家組、分項評估、實地調研(必要時)、形成評估報告、報告審核、交付報告及後續服務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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