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關於落實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實施意見

2022年9月23日,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等11部門印發《北京市關於落實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關於落實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9月23日
  • 發布單位: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等11部門
北京市關於落實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26號),發揮科技成果評價“指揮棒”作用,推動高質量成果產出、營造良好創新生態,助力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堅持科技創新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做好分類評價,解決好科技成果評價“評什麼”“誰來評”“怎么評”“怎么用”的問題。建立有利於增加高質量科技成果供給、有利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評價體系,促進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和資金鍊的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轉化套用的速度和效益。
(二)基本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瞄準科技成果評價中存在的分類評價體系不健全、評價指標單一化、標準定量化、結果功利化的問題,科學確定評價標準,開展多層次差別化評價,提高科技成果評價的標準化、規範化水平。
堅持改革思維。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完善評價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加快科技體制改革步伐。著力解決科技成果評價中重數量指標、輕質量貢獻等問題,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鼓勵廣大科技工作者把論文寫在祖國大地上。
堅持系統思維。兼顧科技項目科學立項、創新組織管理方式、強化評價成果套用,加強創新資源統籌,最佳化資源配置方式。加強中長期評價、後評價和過程回溯,提高管理專業化、科學化水平,營造一流創新生態。
突出首都特色。發揮首都科技資源優勢,堅持自主創新,鼓勵原始創新,發揮科技成果評價作用,推動解決重大原創科學問題,加快戰略性、關鍵性核心技術突破。率先走出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新路子,在推進科技自立自強、實現高質量發展上走在前列、做出示範。
二、重點任務
(一)科學把握科技成果評價的對象和內容
1.科學確定科技成果評價的對象。合理界定基礎研究、套用研究、技術開發和產業化三類科技成果邊界,全面覆蓋本市高精尖產業領域科技成果。細化科技成果形式,涵蓋科學論文、專著、原理性模型、專利、專有技術、計算機軟體、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建設完善北京市科技成果項目庫,根據不同套用需求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清單,推動財政性資金支持形成的非涉密科技成果信息按規定公開。
2.明確科技成果評價的內容。根據科技成果不同特點和評價目的,有針對性地評價科技成果科學、技術、經濟、社會和文化價值。對具有重大學術影響、取得顯著套用效果、形成技術標準、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作出突出貢獻等高質量成果,提高其考核評價權重。以破除“唯論文”和“SCI至上”為突破口,不把論文數量、代表作數量、影響因子作為唯一的量化考核評價指標。不把成果完成人的職稱、學歷、頭銜、獲獎情況、行政職務、承擔科研項目數量等作為科技成果評價、科研項目績效評價和人才計畫評審的參考依據。
(二)充分發揮各類主體在科技成果評價中的作用
3.大力發展科技成果市場化評價。加快建設現代化高水平技術交易市場,健全協定定價、掛牌交易、拍賣、資產評估等定價模式。支持高等院校、研發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企業科技成果進場交易,鼓勵一定時期內未轉化的財政性資金成果集中進場發布和展示。加強技術經理(經紀)人隊伍建設,完善培養、激勵和職稱評定製度,支持高等院校和研發機構市場化聘用技術經理(經紀)人,鼓勵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經紀)人全程參與科技成果披露、評估、對接談判、進場掛牌,面向市場開展科技成果專業化評價活動,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套用。
4.引導規範科技成果第三方評價。發揮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專業化評估機構等在科技成果評價中的作用,強化自律管理,健全利益關聯迴避制度,促進市場評價活動規範發展。制定科技成果評價通用準則,確定具體領域的評價規範及要求。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第三方評價機構行業規範,明確相關要求,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及質量控制體系,形成並推廣科技成果創新性、成熟度評價指標和方法。加強科技成果第三方評價機構相關管理和服務。
5.充分發揮金融投資在科技成果評價中的作用。完善科技成果評價與金融機構、投資公司的聯動機制,引導相關金融機構、投資公司對科技成果潛在經濟價值、市場估值、發展前景等進行商業化評價,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投融資支持。加快完善北京科技創新基金體系,推動中國技術交易所與北京證券交易所等金融機構的對接,探索互信機制。加大對科技型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的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和智慧財產權專業服務機構開展產品創新,促進智慧財產權融資交易。在智慧財產權已確權並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前提下,規範探索智慧財產權證券化。
6.持續推進科技項目管理改革。創新出題機制和項目組織方式,深化實施“揭榜掛帥”工作機制,以解決行業及區域發展需求及痛點難點問題為核心,把目標明確、套用亟需、有明確用戶需求的攻關任務凝練成政府榜單和企業榜單。深化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用好“包乾制”等政策,賦予科研人員充分的人財物自主權和技術路線決策權,對“包乾制”試點依託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的信用進行評價、記錄和使用。探索建立重大成果研發過程回溯和階段性評估機制,加強成果真實性和可靠性驗證,合理評價成果研發過程性貢獻。按照“四個面向”要求深入推進科研管理改革試點,加快建立科技計畫成果後評估制度。
(三)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類評價機制
7.基礎研究成果突出科學價值評價。基礎研究成果推行代表作制度,以同行評議為主,鼓勵國際“小同行”評議,主要評價是否解決重大科學問題、提出原創理論與方法、開闢新的研究領域,引導推動產生重大原創性成果。從科學價值、原創性等維度對基礎研究成果進行評價,兼顧技術價值,統籌其它價值。科學價值評價指標包括成果解決的重要基礎性科學問題、產生新學科方向的潛力、對學科發展的新貢獻、支撐領域關鍵核心技術創新等方面。原創性評價指標主要包括提出新方法、新論證、新表述、新解釋、新洞見,獲得或採集到新數據、發現新材料等方面。
8.套用研究成果突出技術價值評價。套用研究成果以專業評價為主,側重評價成果的技術價值,兼顧科學價值,統籌其它價值,主要評價是否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形成系統解決方案,引導更好支撐社會和經濟發展,解決全球性關注問題。以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後續開發和套用推廣中取得新技術、新產品,獲得自主智慧財產權,促進生產力水平提高,實現經濟和社會效益為評價重點。按照細分專業領域制定評價指標,主要參考套用技術成果的技術指標、投入產出比和潛在市場經濟價值等。
9.技術開發和產業化成果突出經濟價值評價。技術開發和產業化成果以用戶評價、市場檢驗和第三方評價為主,側重評價成果的經濟價值,兼顧社會價值,統籌其它價值。主要評價是否聚焦技術的先進性、創新性,引導技術開發,提升與市場的匹配度。從創新質量和貢獻兩個維度進行評價,突出成果轉化套用取得的套用效益。創新質量包括核心技術的創新性與先進性、實際套用效果和市場價值;創新貢獻包括成果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對行業科技進步和高精尖產業發展的帶動作用、以及對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技術交易契約金額、市場估值、市場占有率、重大工程或重點企業套用情況等作為主要評價指標。
10.創新科技成果評價工具和模式。加強科技成果評價理論和方法研究,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手段,開發科技成果智慧型評價工具和模式,綜合運用概念驗證、技術預測、創新大賽、智慧財產權評估以及扶優式評審等方式,推廣標準化評價。建立集成多元化評價工具和評價機構的科技成果評價信息服務平台,發布成果評價政策、標準規範、方法工具和機構人員等信息,提高評價活動的公開透明度。充分利用各類信息資源,建設跨部門、跨區域的科技成果庫、需求庫、案例庫和評價工具方法庫。
11.建立健全重大項目智慧財產權管理流程。引導高等院校、研發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明確評估機構篩選、評估流程、費用分擔與獎勵等事項,切實提升專利申請質量。完善重大科技項目智慧財產權管理流程,形成從研發階段專利導航、專利申請前評估、專利文本質量控制,到專利運用及保護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與服務流程。
(四)切實用好科技成果評價的結果
12.加強科技成果評價結果運用。聚焦“三城一區”、城市副中心、新首鋼等重點區域,圍繞智慧醫療、超高清視頻、工業網際網路等領域發布套用場景目錄,布局一批重大套用場景,實施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套用示範工程,在重大項目和重點任務實施中運用評價結果。
13.完善科技成果獎勵制度。持續最佳化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制度,切實提升獎勵質量,強化科技獎勵與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和本市重大戰略需求的緊密結合,突出地方特色。完善獎勵提名制,規範提名制度、機制、流程,強化提名責任,減輕科研人員負擔。加大對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成果的獎勵力度,獎勵真正作出創造性貢獻的科學家和一線科技人員。培育高水平社會力量科技獎勵品牌,構建結構合理、導向鮮明的北京科技獎勵體系。科技成果獎勵申報實行科研誠信承諾制,嚴肅查處科技成果獎勵中的科研失信、學術不端等行為。
14.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激勵和免責機制。加強對高等院校、研發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及國有企業的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考評引導,細化完善有利於轉化的職務科技成果評估政策。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有關資產評估管理機制,明確國有無形資產管理的邊界和紅線。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國有企業建立成果評價與轉化行為負面清單,完善盡職免責規範和細則,推動成果轉化相關人員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履職盡責,落實“三個區分開來”。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市科學技術部門發揮主責作用,牽頭做好本市科技成果評價改革的組織實施、統籌指導與監督評估,市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和市科協等相關單位要積極主動協調配合。各區人民政府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做好政策對接、工作銜接。
(二)開展試點工作。按照重點任務分類選取試點單位、創新主體開展試點評價,對試點進度進行督導。各部門為試點單位做好指導和服務。
(三)落實主體責任。注重社會監督,對科技成果評價失信行為在本市科技計畫管理信用系統中作不良信用記錄。各科技評價組織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客觀公正開展科技成果評價活動。
(四)營造良好氛圍。堅決反對“為評而評”、濫用評價結果,防止與物質利益過度掛鈎,杜絕科技成果評價中急功近利、盲目跟風現象。各部門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積極營造良好的評價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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