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態環境廳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現對我省生態環境廳認真梳理總結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形成了年度報告情況進行公布。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和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等六個部分組成。報告相關數據統計時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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