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在全省開展幼稚園安全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

各設區市教育局,福建兒童發展職業學院、泉州兒童發展職業學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在全省開展幼稚園安全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
  • 發行單位:福建省教育廳
  • 發文時間: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 檔案號:閩教基〔2010〕42號
今年(2010年)3月,我廳連續下發了《關於開展中國小校、幼稚園安全大檢查的通知》(閩教安組〔2010〕5號)和《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2010年第1號預警的通知》(閩教安組辦〔2010〕6號),在全省部署開展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大檢查。為切實加強全省範圍內各級各類幼稚園的安全管理,杜絕安全隱患,保障兒童在園期間的人身安全,根據4月12日召開的全省教育系統維穩工作專題會議精神及省領導的指示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省開展幼稚園安全工作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貫徹全省教育系統維穩工作專題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省公安廳下發的《關於切實加強中國小幼稚園及周邊治安保衛工作的通知》和省衛生廳、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關於開展2010年學校、托幼機構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對人民、對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將加強幼稚園安全工作作為當前教育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切實把幼稚園各項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向當地黨委、政府領導匯報的基礎上,加強組織管理,細化工作部署,制定檢查方案,逐級會同消防、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實施聯合專項檢查,確保專項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此次檢查的對象應包括所轄區內各級各類幼稚園,各地要嚴格制定和落實檢查項目,按照“項目逐園過關,排查不留死角”的要求,做到全口徑、分層次,嚴禁弄虛作假走過場。尤其要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加強對民辦幼稚園自查的指導和檢查,加大督導力度,規範辦園行為,確保措施到位。
檢查內容:園舍和戶外活動場地、飲食衛生和接送車輛、設施設備和玩教具、幼稚園消防設施、幼稚園治安保衛和周邊治安環境等安全情況;幼稚園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和落實情況。
檢查形式:採取幼稚園自查、縣(市、區)普查、設區市重點檢查、省級隨機抽查方式進行。4月30日前由各幼稚園自查;5月份縣(市、區)和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檢查;6月份省教育廳組織抽查。
三、鑒於各地目前不同程度存在無證辦園的狀況,此次專項檢查過程中要對民辦無證園實施全面清理整頓。各地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集中相關部門的力量進行聯合檢查。對無證園要逐一排查,明確限期整改時間,到期後組織整改驗收,經整改仍不合格的,要在今年(2010年)6月底之前堅決予以停辦取締。對檢查過程中已發現存在安全隱患且無法整改到位的無證園應立即停辦取締。同時,妥善處理好被停辦取締幼稚園在園幼兒的就近入學問題。
四、各地要以此次檢查為契機,加強幼稚園的安全宣傳和教育活動,定期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演練及安全工作的指導,常抓不懈,確保落實,使幼稚園安全工作實現規範化、制度化管理。
各設區市教育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對經過這次檢查後仍出現問題的地區和單位的負責人要追究責任,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各設區市幼稚園安全工作專項檢查的總結匯報材料和各設區市學前教育機構檢查情況統計表(附後),應於7月1日前報送我廳基礎教育處,同時傳送至指定電子信箱。
各設區市學前教育機構檢查情況統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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