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對政風行風建設等工作開展檢查的預通知》是福建省教育廳2008年10月7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各設區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廳直屬學校:
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推進教育系統反腐倡廉各項任務的落實,定於10月下旬對全省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和校務公開等項工作開展調研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10月下旬,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二、檢查內容
1、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情況。
2、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行政、政務公開、制度建設、作風建設、履行職能、工作效率等情況。
3、學校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和收費情況及師德師風狀況。
4、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工作開展情況。
5、創建教育收費規範縣(市、區)和教育收費規範校(單位)活動情況。
6、校務公開和“價格服務進校園”工作開展情況,重點是校務公開目錄的編制和執行情況。
三、檢查方式
主要採取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設點接受投訴和舉報、查看有關賬目和資料、暗訪等方式。
四、分組情況
檢查組分成3個組,每組檢查3個設區市(含所在地的高校1至2所)
第一組檢查福州、南平、寧德三市
第二組檢查廈門、漳州、龍巖三市
第三組檢查泉州、莆田、三明三市
檢查組人員組成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
檢查人員要以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深入基層單位了解有關情況,要善於查找問題,敢於提出意見,督促基層、學校抓好整改工作;要講究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把各項工作的檢查有機結合起來,避免重複,以減輕基層、學校負擔;要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工作紀律,廉潔自律。
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推進教育系統反腐倡廉各項任務的落實,定於10月下旬對全省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和校務公開等項工作開展調研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10月下旬,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二、檢查內容
1、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情況。
2、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行政、政務公開、制度建設、作風建設、履行職能、工作效率等情況。
3、學校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和收費情況及師德師風狀況。
4、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工作開展情況。
5、創建教育收費規範縣(市、區)和教育收費規範校(單位)活動情況。
6、校務公開和“價格服務進校園”工作開展情況,重點是校務公開目錄的編制和執行情況。
三、檢查方式
主要採取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設點接受投訴和舉報、查看有關賬目和資料、暗訪等方式。
四、分組情況
檢查組分成3個組,每組檢查3個設區市(含所在地的高校1至2所)
第一組檢查福州、南平、寧德三市
第二組檢查廈門、漳州、龍巖三市
第三組檢查泉州、莆田、三明三市
檢查組人員組成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
檢查人員要以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深入基層單位了解有關情況,要善於查找問題,敢於提出意見,督促基層、學校抓好整改工作;要講究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把各項工作的檢查有機結合起來,避免重複,以減輕基層、學校負擔;要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工作紀律,廉潔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