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關於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1996年頒布的地方法規。
通知信息
【發布文號】閩政[1996]18號
【發布日期】1996-04-02
【生效日期】1996-04-0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通知內容
為了進一步保障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根據勞動部、財政部《關於1995年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勞部發〔1995〕325號)精神,結合我省1995年養老保險積累情況,經研究,決定從1995年10月1日起,提高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具體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