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發布
2022年8月1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推進綠色經濟發展行動計畫》。
計畫全文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持之以恆實施生態省戰略,深化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著力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推動綠色經濟發展再上新台階,為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建設美麗中國示範省份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堅持生產綠色化、生態產業化、能源清潔化、生活低碳化,到2025年,全省綠色經濟發展水平顯著提升,一批綠色低碳關鍵技術和重大研發成果取得突破,具備條件的省級以上園區全面實施循環化改造,重點工業行業節能能力顯著提升,重點行業和數據中心企業能效達到標桿水平的產能比例超過30%;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不斷增強,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進一步完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轉化途徑進一步拓寬,綠色信貸規模大幅增長,較2021年末翻一番;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水平穩步提升,能源產業核心競爭力不斷增強,新能源產業增加值力爭達到1000億元;綠色低碳理念深入人心,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探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綠色發展模式和典型經驗。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減污降碳,推動產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1.實施綠色低碳技術創新行動。加強節能低碳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布局,加快生態環保產業、環境友好高分子材料等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提升製造業協同創新能力。以化石能源綠色開發、低碳利用、減污降碳等為重點,實施碳中和關鍵技術與示範等省科技計畫項目,加快推動低碳零碳負碳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提升中國·海峽創新項目成果交易會、國家技術轉移海峽中心和中科院科技服務網路福建中心等創新服務平台功能,健全以技術交易市場為核心的綠色技術轉移和產業化服務體系,推動一批國家級綠色科技成果在閩落地轉化。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節能低碳技術示範工程,支持發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等重大節能低碳技術和裝備產業化示範項目,推動實現先進適用技術產業化、全流程規模化套用。(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改委、工信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以下均需各地落實,不再列出)
2.培育壯大新興綠色產業。持續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生態環保產業、基礎設施綠色升級以及綠色服務產業,積極推進福州高新區等國家綠色產業示範基地建設。推進高效節能裝備、先進環保裝備發展,培育一批大氣污染防治環保裝備、先進制冷系統製造、氫燃料電池空氣壓縮機製造等領域龍頭企業,加快寧德電機電器、廈門永磁電機等產業基地(集群)發展。把握RCEP正式生效和金磚國家合作等發展機遇,拓展完善綠色供應鏈。大力推廣契約能源管理、契約節水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務模式。依託創建綠色製造體系和綠色診斷,培育綠色製造系統解決方案、第三方評價及城市環境服務機構,發展第三方服務市場。到2025年,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占規上工業產值比重提高到23%。(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生態環境廳、工信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
3.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和傳統行業升級提升行動。以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為重點,對標能效標桿水平,推動能效低於基準水平的重點行業企業有序實施改造升級,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支持工業企業實施低效設備更新改造、能量系統最佳化等重大示範引領工程,推動能源梯級利用,推動企業建設智慧能源管理平台,推動高碳製造業數位化減碳降碳工作。大力開展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等綠色製造體系建設,到2025年底,累計創建省級以上綠色園區15個,綠色工廠150家。支持符合條件的省屬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有序開展兼併重組。支持對供電煤耗在300克標準煤/千瓦時以上的煤電機組實施節煤降耗改造,支持開展煤電機組供熱改造和靈活性改造。到2025年,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高於14%。(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發改委、生態環境廳、國資委按職責分工)
4.開展省級以上園區循環化改造。從最佳化產業空間布局、促進產業循環連結、推動節能降碳、推進資源高效利用、加強污染集中治理等方面開展省級以上園區循環化改造,顯著提升園區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水平。推動工業園區能源系統整體最佳化,綜合利用園區及周邊地區的蒸汽、電力、餘熱等資源,推進供熱、供氣等公共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加快編制全省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方案,在石化、鋼鐵等重點行業積極探索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探索園區、行業清潔生產整體審核。鼓勵企業採用先進清潔生產技術裝備實施升級改造,推廣套用清潔高效製造工藝、清潔生產技術和產品。(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廳、生態環境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
5.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開展工業固廢綜合利用提質增效工程,推動工業固廢按元素價值綜合開發利用,加快推進粉煤灰、尾礦、冶煉渣等工業固廢的規模化利用。加大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裝備研發和套用。支持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推進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支持示範項目列為省重點技改項目。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加快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路,提升再生資源分揀加工利用水平,推動再生資源規模化、規範化、清潔化利用。積極培育再製造產業,支持建設再製造產業示範基地,推進機動車零部件、工具機、工程機械、農用機械、電子設備等再製造。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率達60%。(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發改委、商務廳按職責分工)
6.推動塑膠生產和使用環節源頭減量。健全完善塑膠製品生產、流通、消費、回收利用、末端處置全鏈條的治理長效機制。開發生產綠色環保、節材節能、創新設計的日用塑膠產品,支持竹木製品、紙製品、可降解塑膠製品等塑膠替代品產業化、綠色化、規範化發展。圍繞煉化一體化項目,延伸發展新型高檔汽車用塑膠、包裝材料、農用管材、醫用材料等塑膠產品。督促指導電子商務、外賣等平台企業和快遞企業按照國家要求落實一次性塑膠製品減量規定。加快發展高性能特種用途薄膜、功能性複合膜材料和新型功能性藥用包裝薄膜,推動功能性聚酯薄膜項目建設。推廣全生物降解農膜產品,到2025年,全省農膜回收率達到85%,地膜殘留量實現零增長。深化快遞業綠色轉型升級,電商快件基本實現不再二次包裝,可循環快遞包裝套用規模達30萬個。(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廳、商務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供銷社、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
(二)圍繞價值實現,著力打造生態產業鏈
1.提高生態產品供給能力。編制出台《福建省自然保護地總體布局和發展規劃(2022—2035年)》,持續最佳化自然保護地整合最佳化預案,加快建設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積極推動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加快推行農業綠色生產方式,實施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提升工程,每年新培育綠色、有機、地理標誌農產品200個以上。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強化森林經營,大力實施國家儲備林、豐產竹林、木本油料林以及速生豐產林、鄉土、珍稀樹種和大徑級用材林基地建設。有序推進深海裝備養殖試點,打造深海裝備養殖全產業鏈。實施漁業養殖設施提升改造,重點支持環保型塑膠漁排、深水抗風浪網箱、工廠化循環水養殖、標準化池塘改造、稻田綜合種養、養殖尾水處理設施等建設,持續實施水產健康養殖“五大行動”,重點推廣稻漁綜合種養、多營養層級海水養殖等綠色水產養殖技術模式。實施文化旅遊融合示範工程,鼓勵盤活廢棄礦山、工業遺址、古舊村落等資源,推動康旅、茶旅、農旅、漁旅等跨界融合,打造一批知名的精品旅遊線路,提供更多優質生態旅遊產品。引導和扶持省內認證機構積極申請綠色產品認證相關資質,拓展綠色認證項目供給範圍,鼓勵企業取得綠色產品認證,實現認證證書數量突破性增長。(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林業局、發改委、自然資源廳、海洋漁業局、文旅廳、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
2.促進生態產品價值持續增值。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促進生態資源永續利用。推進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提高耕地綜合生產能力,到2025年綠肥養分還田率達到50%以上,有機肥推廣率達60%以上。探索自然保護和資源利用新模式,推動擴大森林康養、休閒、探險、體驗等生態旅遊產品供給。支持科研院所推進生態產品加工技術集成科研基地建設,加快綠色高效、節能低碳的生態產品精深加工技術集成套用。持續實施種業創新與產業化工程,鼓勵開展育種技術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重點扶持優質綠色水稻、特色果蔬、食用菌、高產蛋鴨等育種攻關與產業化開發,育成100個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突破性農業新品種。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培訓,推進生態農場建設。以品牌賦能生態產品,支持打造“武夷山水”“木蘭溪”“紅古田”“下鄉的味道”等生態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打響“福”字號綠色優質農產品,支持成立生態產品品牌運營機構,提高特色企業集群區域品牌形象和競爭力。(責任單位:省發改委、農業農村廳、林業局、海洋漁業局、商務廳、文旅廳按職責分工)
3.完善生態產品市場交易平台。打造生態產品對接供需平台,加強線上線下資源、渠道深度融合,促進生態產品供需精準對接、資源與資本有效連結,鼓勵相關企業積極參加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雙品網購節”等消費促進活動,以及“雙十一”“雙十二”等電商節慶,努力辦好福茶網。實施“網際網路+”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力爭全省農產品網路零售額年均增長10%以上。推進資源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建設,探索開展土地、礦產地、森林、濕地等自然資源整體收儲,借鑑“生態銀行”經驗,鼓勵各地開展自然資源平台化運營試點。健全排污權有償使用制度,拓展排污權的污染物交易種類。探索用能權交易機制,擴大交易試點行業。探索多種形式的用水權交易機制。推進碳排放權和碳匯交易,健全碳排放權交易機制,持續推進林業碳匯交易,探索開展省級海洋產業發展示範縣藻類海水養殖碳匯試點。(責任單位:省商務廳、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林業局、發改委、海洋漁業局按職責分工)
4.強化綠色金融支持。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依託“金服雲”平台設立省級綠色金融服務專區,推進綠色企業項目認證。積極開發綠色消費貸、綠色按揭貸、綠色理財等金融產品,推廣“林票”制度等,豐富農業、林業金融創新產品、碳金融產品。支持各地依託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資源以及農村宅基地、農房、古村、古鎮等生態資源,探索規範靈活的產權流轉和回報機制,探索以租賃、贖買、合股、託管等多種運營形式為基礎的融資模式,用於周邊生態環境系統整治、生態資源修復及鄉村休閒旅遊開發等。力爭2022—2025年,綠色信貸年均增速高於25%。(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福建證監局、廈門銀保監局、廈門證監局按職責分工)
(三)堅持先立後破,推動能源產業提質增效
1.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著力最佳化能源結構布局,適度超前開展能源領域基礎設施投資,加快形成煤、油、氣、核和可再生能源多輪驅動、協調發展的能源供應體系。加快海上風電開發,重點推進福州、寧德、平潭、漳州、莆田等地區項目建設,穩妥推進閩南海上風電基地示範開發,“十四五”期間增加裝機400萬千瓦。穩步推進整縣(市、區)屋頂分散式光伏試點。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推進“華龍一號”機組示範套用。促進抽水蓄能發展,推進省內相關抽水蓄能項目加快前期、加快開工。有序推進新型儲能設施發展,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60萬千瓦以上。(責任單位:省發改委)
2.推動新能源產業集群發展。深入推進國家新能源產業創新示範區建設,加快推進高效太陽電池與裝備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設,推動產業集群鏈式布局、協同發展,著力構建新能源裝備製造全產業鏈體系。加快福州江陰海上風電裝備產業園建設,做大做強海上風電裝備製造、施工、運維等產業鏈。完善動力電池和儲能產業基地布局,推進異質結等新一代高效低成本光伏電池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做優做強鋰電新能源新材料千億產業集群。加快制氫產業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儲氫、運氫、加氫、氫燃料電池電堆等裝備體系建設。積極發展新能源工程機械。(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廳按職責分工)
3.培優扶強能源產業市場主體。鼓勵龍頭企業做大做強,支持有條件的大型企業延伸產業鏈,力爭打造一批新能源等領域“鏈主”企業。大力開展“產業鏈招商”,引進一批產業配套企業,實現產業鏈上下游貫通、產供銷配套。深化能源領域央地合作,促成綜合能源服務、清潔能源發展等方面更多優質項目落地。協調推進能源企業在閩設立區域總部,積極引進核電配套裝備、運維企業在閩生產經營。探索推進海峽兩岸能源融合發展,建設兩岸能源資源中轉平台。(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
4.推進智慧能源建設與套用。開展能源領域數位化轉型,支持多能互補、分散式新能源、風光儲一體化、微電網等綠色示範項目建設,重點推進台山島等風光儲微電網項目。推廣套用智慧能源系統,探索綜合能源規劃設計、工程投資建設、多能源運營服務以及投融資服務等方面的融合商業模式,在廈門、福州、泉州、漳州、南平(武夷新區)、平潭等地率先落地實施智慧綜合能源創新套用項目。全面規劃布局充換電設施,重點推動全電園區(小區、景區)、港口岸電等一批項目建設。“十四五”期間,電能替代新增用電量200億千瓦時以上。(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廳、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
(四)強化綠色理念,實施綠色低碳全民行動
1.實施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於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加強新型智慧型化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打造智慧交通。最佳化交通能源結構,持續推進“電動福建”建設,加快推進城市客運、城市物流配送車輛電動化、新能源化和清潔化,穩步推進充電樁、加氫站、加注(氣)站、配套電網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我省電動船舶產業發展試點示範建設,著力打造國家級新能源電動船舶研發製造基地。加快構建城市綠色配送體系,鼓勵配送企業開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間配送等集約化配送模式。支持物流企業構建數位化運營平台,鼓勵發展智慧運輸。加強非機動車道和城市步行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積極引導公眾主動選擇綠色低碳交通方式。到2025年,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城市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0%。(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發改委、工信廳、商務廳、住建廳,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
2.實施綠色建築推廣行動。加快推進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節能改造,持續推動老舊市政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加快推進新型建築工業化,持續推進福州、廈門、泉州、漳州等重點區域裝配式建築發展。開展綠色建材套用示範工程建設,推動整體衛浴、整體廚房、集成化牆板、標準化外窗等綠色建材產品套用。持續實施綠色社區創建行動,推動各地打造一批綠色社區樣板。開展農村住房節能改造。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築中綠色建築占比達到100%,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面積比例達到35%以上。(責任單位:省住建廳、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
3.實施環境基礎設施綠色升級改造行動。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圍繞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提升,策劃推進一批城鄉環境基礎設施重點項目。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加快污水資源化利用,系統規劃建設污水再生利用設施。著力推進城市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加強可回收物回收、分揀、處置設施建設,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網點和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融合,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以上。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達到85%以上。(責任單位:省住建廳、商務廳、發改委、生態環境廳、衛健委、工信廳,省供銷社按職責分工)
4.促進綠色產品消費。加強綠色低碳產品質量和品牌建設。持續實施綠色產品政府採購制度,引導國有企業逐步執行綠色採購制度。完善綠色產品消費激勵措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碳普惠機制、積分獎勵等方式促進綠色消費。開展綠色低碳宣傳推廣活動,推動電商平台和商場、超市等流通企業設立綠色低碳產品銷售專區,在大型促銷活動中設定綠色低碳產品專場。大力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的綠色低碳產品貿易,積極擴大綠色低碳產品進口。(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國資委、財政廳按職責分工)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體系。積極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推進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體系建設。加快農業綠色生產地方標準制修訂,建立油茶產業等地方技術標準體系,加強林業科技推廣示範園、示範基地、示範點建設,提升科技推廣力度。對接國家生態產品總值核算規範,支持莆田開展生態產品總值核算在績效考核、生態補償等領域的套用試點。支持廈門、南平、武夷山等拓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成果套用。(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發改委、林業局、統計局按職責分工)
(二)強化政策支撐。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環境服務、環保技術與裝備等有關的綠色財政稅收優惠政策。圍繞生態環境污染防治、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城市綠色發展、新能源、能耗和污染物協同控制技術等重點領域,加快相關標準制修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綠色產業發展營商環境,依法依規簡化環評手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綠色產品標準實施、認證結果使用與效果評價。健全綠色收費價格機制。引導金融機構有效保障電子信息和數字產業、先進裝備製造、現代紡織服裝等製造業主導產業的融資需求,加大對食品加工、冶金、建材等傳統行業智慧型化、數位化、綠色化轉型的融資支持。(責任單位:省稅務局、廈門市稅務局,省發改委、財政廳、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福建證監局、廈門銀保監局、廈門證監局按職責分工)
(三)強化要素保障。以綠色低碳製造業、清潔生產產業、特色現代農業、綠色康養產業、清潔能源產業、綠色低碳服務業等為重點,建立健全綠色產業項目庫。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各級財政加大對入庫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積極推動碳減排支持工具落地見效,撬動社會資本參與綠色經濟領域項目建設。加大對入庫項目用地保障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工業節能降碳、資源綜合利用等入庫項目,省級節能和循環經濟專項資金予以傾斜支持。強化用能保障,落實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耗消費總量控制等政策。將綠色經濟人才納入省級高層次人才認定支持範疇,大力引進綠色經濟產業發展急需緊缺人才。在省引才“百人計畫”等省級重點人才項目中,對綠色經濟人才予以傾斜支持,引導支持各地結合實際出台市級綠色經濟人才支持政策,落實子女入學、住房保障等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發改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工信廳,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
(四)加強組織協調。按照省級統籌協調、市縣落實推動的原則,各地市政府應結合實際,採取有力措施加快推進綠色經濟有關工作。省發改委牽頭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系統推進綠色經濟各項工作,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主動作為、各司其職,紮實推進相關工作。各地各部門充分發揮首創精神,創新思路,積極探索開展綠色經濟試點示範。同時,加強經驗總結凝練和複製推廣,對行之有效的重大改革舉措和成功經驗做法,成熟一條、推廣一條,力爭探索一批綠色產品價值可實現、綠色技術可套用、綠色生活成時尚的福建綠色發展新模式。(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