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6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進一步為城鄉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我廳對原有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進行了修訂。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修訂後的《福建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
- 修訂時間:2022年6月6日
2022年6月6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進一步為城鄉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我廳對原有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進行了修訂。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修訂後的《福建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
2022年6月6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進一步為城鄉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我廳對原有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進行了修訂。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修訂後的《福建省城鄉居民基本養...
2014年9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閩政〔2014〕49號印發《關於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及調整、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轉移接續和制度銜接、...
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機構)和鄉鎮(街道)勞動保障工作平台的工作人員要充分認識統一和規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流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學習掌握《規程》的各項內容和具體要求,深入分析城鄉居民參保特點,認真組織實施。要採取通俗易...
2013年3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閩政〔2013〕15號印發《關於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待遇調整、基金管理、基金...
第六條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主管轄區內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各縣(市、區)農村社會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農保中心”)和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經辦管理工作;建立城鎮...
制定和施行統一規範的經辦規程,是確保新農保試點順利實施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對於規範經辦行為、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加快推進新農保信息系統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認真組織學習《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深刻認識...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範》(GB/T 31597-2022)是2022年3月9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社會保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國家標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範》(GB/T 31597-2022)規定了城鄉居民...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是2019年6月4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 2019年6月4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發布。2019年6月4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各類企業及其職工(以下簡稱企業和職工)和城鎮個體勞動者。第三條 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組成。企業、職工和城鎮個體勞動者必須依照本條例的...
新農保和城居保合併實施,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中提出,到“十二五”(2011~2015)末,在全國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合併實施,並與職工基本養老...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經辦規程/(試行)/(95)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10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108)城鄉居民基本養老...
2018年2月,河南出台《關於建立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加大政府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力度,多繳多補;增發繳費年限養老金,長繳多得;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增加個人積累,...
福建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福建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是福建省人社廳直屬單位。承擔我省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業務經辦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和有關組織應當按時足額支付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不得拖欠、剋扣或者挪用。第二十條縣級以上...
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計息。待遇享受 7.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三部分組成,支付終身。(1)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70元。(2...
和落實“十二五”規劃為主線,進一步推進精確管理,做好重大改革政策實施的經辦工作,全面施行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加強擴面征繳,確保各項待遇按規定發放和支付,大力推進標準化、信息化和專業化建設,最佳化和創新經辦管理服務流程,豐富...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制定的《福建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實施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
目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已經開始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並軌方案也將在2014年年內出台。逐步上水平,讓基本養老金“水漲船高”。隨著經濟的發展、財富的增加,國家和地方的財政實力增強了,就能拿出更多的錢來補貼基礎養老...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養老保險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4.01.22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養老保險暫行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福建省人民政府 ...
《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是201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簡介 2014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十二五”末,在全國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
第六章 經辦管理服務與信息化建設 第十三條 市社保局負責指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工作。區縣社會保險(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區縣政府負責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供必要的工作場地、設施設備...
100個問題帶您了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100個問題向您詳細介紹本制度的各項細則及意義 100個問題為您解答制度實施中的常見問題和困惑 100個問題助您熟練掌握養老保險經辦的操作規程 內容簡介 2014年初,國務院決定將原有新型農村社會...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4年2月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合併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另據貴州思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
三明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貫徹落實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福建省制定的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保險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政府部門積極推進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發展;指導各縣(市、區)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