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加掛區政府外事辦公室、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區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區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公室),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福州市長樂區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號 
  • 所屬部門:福州市長樂區人名政府
  • 所屬地區:福州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和重要活動安排,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上級黨委、政府和部門傳送區政府的公文。
  (三)辦理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區政府各部門向區政府的請示、報告,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四)檢查、督促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區政府決定事項和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負責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區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意見的協調督促、落實反饋工作;負責全國、省、市及區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交辦、督辦工作。
  (五)根據區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與市直單位及省、市駐航單位、駐軍等關係,對相關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
  (六)根據區政府領導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區政府領導決策服務。
  (七)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區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廳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區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重大事故和各部門、鄉鎮(街道)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八)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九)負責區政府文電運轉、政務信息及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收集、編輯報送區領導參閱的信息資料;做好行政事務工作,為區政府領導及機關工作人員服務。
  (十一)負責區外事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區金融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區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區政府有關會議、活動的安排等會務工作和區政府領導會議、活動的協調安排;區政府審議後需要區委審定的事宜的收集報送工作;負責編寫區政府大事記;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的來文、來電處理;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公文的覆核、協調、呈批、制發、管理和印章的管理;承辦需經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批准召開的會議的審批事宜;承辦或配合有關單位做好區政府或以區政府名義召開的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各類檔案、報刊的收發、傳遞、清退、歸檔和各類文稿的列印、文書檔案的管理;負責區政府機要通信、機要檔案交換和公文交換站的管理;負責區政府領導、區政府辦公室的行政事務和後勤服務、接待工作;負責值班室管理,搞好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辦理人事、機構編制、機關事務等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檔案、文稿和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講話稿的起草、修改、把關工作;負責區政府黨組會、常務會、區長辦公會、政府全體成員會等的記錄、紀要編寫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工作部署、情況匯報、工作總結等文字材料的綜合起草工作;擬訂區政府工作年度、月計畫安排;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年度政府工作總結、編寫全區政府和社會發展情況報告以及區情介紹材料等;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調查研究,撰寫調查報告,提出對策建議;負責撰寫重要年鑑等資料性書籍的有關內容。
  (三)區政府督查室(副科級)
  負責督促檢查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負責督查並及時反饋上級領導及區委、區政府領導重要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區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意見的協調督促、落實反饋工作;負責全國、省、市及區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落實辦理工作;負責區政府工作計畫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督促檢查區委、區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的辦理工作;聯繫區人大、政協、統戰部、各民主黨派工作。
  (四)信息科
  負責制定、實施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工作計畫,指導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做好政務信息工作;健全、完善全區政府系統信息網路,組織開展信息工作交流和理論研討,培訓全區政務信息工作人員;組織開展專題信息調研,為區政府領導同志提供信息服務;做好《長樂信息》的編髮工作;負責向省、市政府辦公廳、區委、區政府報送信息和專題報告;負責區政府新聞發布的相關工作;負責向新聞單位傳送區政府重要決策和成果的新聞和通訊稿件;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城市歷史性影像資料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
  負責對區直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請區政府研究的政策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對報區政府常務會議審定的政策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承擔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對外發布的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對以區政府名義簽訂的契約協定進行審核把關;負責對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其他重大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督促、檢查、落實全區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辦理政府辦12345訴求件;負責編寫區政府大事記;負責與區政府法律顧問對接工作;承辦區領導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六)經濟科
  負責辦理農業、林業、海洋與漁業、水利、農工商聯合企業、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扶貧等方面工作;負責辦理髮展改革、物價、統計等方面工作;負責辦理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工業、交通運輸、公路、港務、口岸、安全生產等方面工作;負責辦理財政、稅務、審計、內貿、糧食、物資、供銷、外經、外貿、旅遊、台灣事務等方面工作;負責開展經濟調研工作,研究制定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
  (七)社會事業科
  負責辦理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計畫生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地方志等方面工作;負責辦理公安、司法行政、監察、糾風、行政效能、民政、民族宗教、社會管理、信訪等方面工作;負責開展社會事業方面調研工作,研究制定社會事業發展思路。
  (八)城建科
  負責辦理城鄉規劃、城鄉建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市容管理、房產管理、人防、園林、房地產開發、土地發展中心等方面工作;負責開展城建調研工作,研究制定城建發展思路。
  (九)總值班室
  負責區政府機關政務值班工作;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黨組會議、專題會議等各類會議及事項的通知;負責上情下達,下情上報,負責各級各類電話、傳真、電報的接收、登記、報批、傳遞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值班工作;承辦區政府及區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人防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管理全區人民防空工作;擬定全區人民防空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依法組織實施,擬訂全區防空襲方案及各項保障計畫並檢查落實;負責人民防空指揮場所、指揮通信、指揮信息和人防警報系統建設,監督管理全區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負責區級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提出編制全區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空防災宣傳教育,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協助有關部門消除空襲後果;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人民防空的日常工作;辦理海防綜合管理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協調全區海防基礎設施建設和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工作;承擔區海防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一)外事科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外事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區委、區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為區委、區政府外事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統籌協調全區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負責審核全區因公出國、出境有關事宜;負責組織接待外賓工作,統籌安排區領導的外事活動;負責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查處違反對外方針、政策、外事紀律和外事工作規章制度的行為;負責指導和管理對外民間交往,管理我區與外國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動;指導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外國記者採訪活動的安排工作;負責對外宣傳、文化交流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
  (十二)金融工作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承擔防範區域金融風險有關工作,負責牽頭研究落實防範金融風險的工作制度和程式;健全我區金融風險預警和金融突發事件處置機制,組織協調防範和處置金融風險,組織、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建立信息溝通和服務機制,負責聯繫區各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收集全區金融信息,統計分析區金融機構的相關數據、信息,促進金融市場協調發展;協辦相關金融大型會議和研討會;參與金融招商和人才引進、職業教育培訓等工作,並為金融機構落地提供服務。
  (十三)效能綜合科
  負責綜合、調研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協助辦領導組織和協調日常工作;負責區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有關會議和活動安排;負責辦機關文秘、信息、檔案、保密、機要通信、後勤保障、對外聯繫工作;負責區機關效能建設的宣傳工作。
  (十四)效能督查科
  負責監督、檢查全區機關效能建設工作;落實辦理區委、區政府領導有關效能建設工作的批示件;負責區機關效能建設監督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組織監督員開展活動;受理對區直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鎮鄉及其領導幹部效能問題的投訴;調查處理區直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受理不服效能建設工作機構對效能問題處理的申訴;組織、協調、督促各鎮鄉和區直單位依據有關規定調查處理涉及本單位的效能投訴問題;對各鎮鄉和區直單位機關效能投訴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受理企業的投訴,受理市民向區長公開電話的投訴,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處理並做好反饋工作。
  (十五)績效管理科
  負責研究擬定全區績效管理工作規劃、評估標準和制度規定;指導各區直單位、各鎮鄉(街道)實施績效管理;開展對績效管理工作牽頭、執行部門工作落實情況的再監督再檢查;組織、協調績效評估管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落實。
  系統黨委辦公室
  負責區直區政府辦公室系統黨委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黨章》規定設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