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長樂區司法局

福州市長樂區司法局

福州市長樂區司法局是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長樂區司法
  • 辦公地址:福州市長樂區吳航路471號政法小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有關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划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規範性檔案制定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計畫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規範性檔案制定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區級規範性檔案制定項目的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區級規範性檔案。承辦各部門、各鄉鎮(街道)報送區政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制定協調。
  (四)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實施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擔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向福州市政府和長樂區人大常委會報備工作。承擔以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和清理工作。承辦全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擔區政府依法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負責區政府行政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賠償等事項,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六)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七)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八)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九)按照有關規定協助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等工作。協助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管理相關工作。協助規劃和指導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依法承擔相關行政審批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執法執勤用車相關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指導、協調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建設。
  (十一)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指導全區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醫患糾紛調解處置的職責分工。區司法局負責牽頭協調醫患糾紛調解處置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加強醫療服務監管,配合做好醫患糾紛調解處置工作;區公安局負責醫療場所治安管理依法處置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司法所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擬訂全區司法行政系統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全區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負責組織司法行政有關重大課題的調研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信息化、統計、外事、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安全保衛和信訪等工作。指導本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中央和省級、市級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負責本系統執法執勤用車等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司法所、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財政收支內部審計工作。承辦直屬單位局管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二)法治督察科
  負責並指導擬訂全面依法治區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畫,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依法行政工作,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接受全區各級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各級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工作,推廣行政裁量基準制度。負責協調全區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組織或參與檢查重要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負責協調部門之間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爭議和問題,依法糾正行政機關違法或不當行為。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資格認證和證件管理。負責全區“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
  (三)行政複議與應訴科
  負責承辦以區政府、區直部門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及相關行政訴訟案件。承辦以區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答覆案件。承辦上級政府行政複議監督案件。承辦未經行政複議的以區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承辦以區政府為賠償義務人的行政賠償案件。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對行政機關違反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為依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提出處理建議。負責起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配套工作制度。辦理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案件登記、統計分析和重大行政複議決定備案事項。處理涉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來信來訪事項。負責組織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複議權工作。負責涉及區政府的民事訴訟案件相關工作。
  (四)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科
  負責全區規範性檔案監督工作。承擔以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規範性檔案向福州市政府及長樂區人大常委會報備工作。承擔以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根據不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承辦全區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提出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規範性檔案清清理、修改和廢止的意見和建議。
  (五)社區矯正管理辦公室
  負責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相關宣傳、培訓和理論研究。實施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工作。組織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參與社區服刑人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六)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區委依法治區辦)
  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區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檢查全區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承擔統籌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宣傳工作。開展並指導全面依法治區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並指導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區有關重要檔案。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處理區委依法治區辦日常事務。
  (七)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
  負責制定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法律法規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基層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開展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幫教安置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牽頭協調全區醫患糾紛調解處置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負責指導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監督法律援助工作。承擔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並指導法律援助工作者隊伍培訓教育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法律援助服務。負責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人員和司法鑒 定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公證工作。負責公證員任職申報、變更、提請免職、頒發執業證書工作,負責公證機構監督管理、重大事項變更、頒發執業證書等相關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承擔“148”法律服務工作。承擔局行政服務視窗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協助執行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制度,協助做好相關考務工作。協助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管理相關工作。協助組織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規劃並監督指導實施。
  (九)律師工作科
  指導、監督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工作。擬訂律師工作管理的相關規範性檔案。承擔律師執業、律師事務所的相關審核、核准、備案工作。負責律師隊伍教育監督和業務監管工作。負責對律師行業的檢查、考核和行政處罰等管理工作。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基層法律工作者的執業管理相關工作。協調律師行業黨建具體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和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十)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司法所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律師、公證員等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初步審核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黨建、思想政治和黨風廉政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和獎勵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協助工會、團委、婦聯等群團組織做好工、青、婦工作。
  政治處。根據工作需要,由政治處管理人事教育科。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3日,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司法廳評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

現任領導

局長:林文灝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