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法律援助條例》已於2014年11月28日經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法律援助條例
- 發布部門:福州市人大(含常委會)
- 批准部門:福建省人大(含常委會)
- 批准日期:2014年11月28日
- 發布日期:2014年12月09日
- 實施日期:2015年02月01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效力級別:較大市地方性法規
- 法規類別:基層法律事務
《福州市法律援助條例》已於2014年11月28日經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福州市法律援助條例》已於2014年11月28日經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福州市法律援助條例《福州市法律援助條例》的決定(2014年11月28日福建省第...
《法律援助條例》是為了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促進和規範法律援助工作,制定的條例。2003年7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85號予以公布,《法律援助條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總計6章31條。制定原因 自1994年法務部提出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以來,經過努力,中國法律援助制度在機構建設、...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公民因經濟困難申請刑事法律援助的,由辦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受理。申請人就同一事項向兩個以上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的,由最先收到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受理。第九條公民申請代理、刑事辯護法律援助,應當如實提交下列申請材料:(一)法律援助申請表。
援助範圍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6...
國務院於2003年7月16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標誌著我國系統的法律援助制度正式建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後,法律援助制度更加受到重視,並採取措施進一步加以完善。意義 1.法律援助制度體現了國家對法律賦予公民基本權利的切實保障,有利於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2....
《律師法》第42條規定,“律師、律師事務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服務,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一般認為,上述條款是我國法律援助制度早期的最主要法律淵源。在總結法律援助實踐經驗基礎上, 國務院於2003年7月16日通過了《法律援助條例》,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法律援助條例...
法律援助是國家建立的保障經濟困難公民和特殊案件當事人獲得必要的法律諮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近2015年來,各地認真貫徹《法律援助條例》,法律援助覆蓋面逐步擴大,服務質量不斷提高,制度建設...
第一條 為了充分發揮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進一步規範法律援助工作,根據《律師法》、《法律援助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律師應當根據《律師法》、《法律援助條例》的有關規定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援助,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基層...
《法律援助條例通釋》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務院法律辦政法司等編 內容簡介 《法律援助條例》已於2003年7月21日由溫家寶總理簽署國務院第385號令予以公布,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法律援助條例》是我國政府為了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援助,促進和規範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法律援助制度而頒布的一...
《法律援助志願者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鼓勵和規範社會力量參與法律援助志願服務,保障法律援助志願者、志願服務對象及法律援助機構等招募單位的合法權益,發展法律援助志願服務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志願服務條例》等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由法律援助機構或受其委託的事業...
公民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的代理的事項是有範圍的。2003年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法律援助條例》規定,公民對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但是限於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
法律援助條例配套規定 《法律援助條例配套規定》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本社
《法律援助“三項標準”規範性檔案彙編》由法務部法律援助工作司主編,內容是各省和部分地市人大、政府等制定的法律援助事項範圍、經濟困難標準、辦案補貼標準等方面的地方法規和規範性檔案,下發各地法律援助單位和人員作為工作手冊使用。圖書目錄 北 京 市 北京市法律援助條例 (2008年12月19日)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在《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經濟困難公民請求國家賠償,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支付勞動報酬等法律援助範圍的基礎上,逐步將涉及勞動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藥品、教育醫療等與民生緊密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範圍,幫助困...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法律援助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規定》(以下簡稱《司法救助規定》),以及其它相關規定,結合法律援助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二)全面把握加強和改進法律援助工作總的要求。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法律援助工作總的要求是: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中央“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決策部署,全面貫徹實施《法律援助條例》,堅持圍繞中心、服務...
福州市 全文 福州市勞動爭議處理若干規定 (福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7次會議通過,福建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合法、公正、及時地處理勞動爭議,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
《法律援助管理工作規範性檔案彙編》是2014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法務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內容簡介 《法律援助管理工作規範性檔案彙編》收錄了我國法律援助制度建立以來,特別是2003年9月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施行以來有關法律援助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內容涉及刑事案件、勞動爭議、工傷...
無償法律服務是是法律援助的表現形式,根據《法律援助條例》。術語解釋 【注音】wúchángfǎlǜfúwù 【釋義】是法律援助的表現形式,一種服務方式,包括法律諮詢、代理、刑事辯護等都是不收費的,即無償服務。為了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促進和規範法律援助工作,2003年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法律...
為落實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幫助經濟不發達地區解決法律援助經費困難,促進不同地區法律援助工作的協調發展,中央財政專項安排了中央補助地方法律援助辦案專款。發布信息 財政部 法務部關於印發《中央補助地方法律援助辦案專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行[2005]1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司法廳(局):...
鼓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站12日正式掛牌成立。據悉,這是福州市首個勞動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後,到鼓樓區進行勞動申訴的經濟困難者都可直接在現場接受法律援助。鼓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站12日正式掛牌成立。據悉,這是福州市首個勞動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站。據了解,該站...
福建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福建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位於福建省福州市境內的法律援助機構。所獲榮譽 2020年1月2日,福建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公示為“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公示期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2007年1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令第154號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促進和規範法律援助工作,根據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