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共七章三十三條,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
- 發布機關:福州市人民政府
- 實施時間:2016年2月1日
- 檔案等級:市級檔案
《福州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共七章三十三條,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共七章三十三條,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福州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1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範市人民政府規章的制定程式,保證規章質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2023年11月29日市十六屆政府第78次常務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則。二、市人民政府工作堅持以...
福建省人民政府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質量和效率,促進本省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根據《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省人民政府擬定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2003年4月14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3年4月1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號公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行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行政處罰法》、《福建省行政執法程式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市、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福州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是福州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10(2007年6月2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7年7月5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6號公布 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各級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和備案工作,推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式暫行規定》是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保障市場監督管理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統一、規範行政處罰程式,提高辦案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市地方立法活動,保證地方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和廢止地方性法規以及審查市人民政府報請備案的規章,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地方立法應當嚴格遵循立法法規定的各項基本原則,應當從本市的具體情況...
條例第二十條對監督執法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控煙工作中有違法行為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作了規定。《福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連同以上說明是否妥當,請審議。審查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2015年4月30日,福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福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
第五條 歷史文化街區內的歷史文化遺產受國家法律保護,其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第六條 市城鄉規劃局應當會同市文物管理局制定歷史文化街區和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規劃,按照法定程式批准後實施。第七條 區級以上(含)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護單位和掛牌保護的名人故居、典型古建築,...
福州市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執法程式,促進行政執法機關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保障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州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規定,制...
2007年至2017年,福州市先後制定了兩部規範建築垃圾管理的政府規章,此次這項工作上升到立法層面,對建設宜居環境,打造幸福之城有著重要意義。《規定》共29條,主要內容包括建築垃圾管理體制,申請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條件和程式,建築垃圾運輸監管制度,建築垃圾消納場的規劃、設定和管理,建築垃圾運輸企業退出機制及法律...
福州市行政執法公示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監督行政執法行為,促進行政執法公開透明,維護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州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下列事項都可向同級人民政府公開辦舉報:(一)應主動公開的內容未編制政務公開目錄及不按政務公開目錄公開;(二)公開不全面、不真實、不準確、不及時的;(三)公開的工作程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不規範的;(四)對依申請公開不受理或隱瞞、不提供應當公開內容的;(五)對行政審批事項...
第一條 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職權,提高議事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常務委員會議事,應當在中共福州市委的領導下,貫徹全國、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市人民代表...
逐步擴大人民民眾參與立法的範圍和程度,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規章草案應向全社會公布,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起草法規、制定規章必須按程式在廣泛徵求意見,進行協調協商的基礎上,經政府法制機構審查把關,由政府常務會議集體審議,法規、規章應向社會公布實施。健全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公布、備案等制度。各縣(...
福州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辦法:2013年9月4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號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軌道交通的建設及其相關管理活動。第...
福州市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重大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有效保護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不斷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州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
以及民營企業和其他投資機構建設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另行制定。第四十六條 各縣(市)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轄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福州市人民政府於2008年3月19日頒發的《福州市經濟租賃房管理暫行辦法》(榕政綜[2008]55號)同時廢止。地方規章(類別)
《三明市人民政府擬定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程式規定》是為了規範市人民政府立法活動,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以及《三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的規定。2017年1月23日,三明市政府...
福州市行政機關行政應訴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規範我市行政應訴工作,推進行政應訴的規範化、科學化,提高我市行政應訴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的意見》(國辦發〔2016〕5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
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商品交易市場業主的監督管理,明確市場業主的社會責任,維護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福州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禁止採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紋、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採集的其他個人信息。第十二條 國家機關、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和其他企事業單位等應當履行以下信息安全管理職責:(一)建立信息安全管理機制,確定責任人員;(二)建立信息查詢制度規範,明確本單位工作人員的查詢許可權和查詢程式;(...
(三)關於審批程式(第七條)根據《福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十三條“除節慶日或者其他重大活動外,需要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懸掛標語條幅等宣傳品,須經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規定,《辦法》第七條明確了申請設定戶外臨時性廣告的條件、程式和期限,並按照分類分級管理的原則,規定了不同類型的...
市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將公共信用信息徵集、披露和使用的情況,列入對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一級政府考核的內容。第二章 公共信用信息的徵集 第十二條 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實行目錄管理,目錄的產生應當經過下列程式:(一)信息提供主體根據職責和有關規定負責編制本部門的公共信用信息目錄,通過“信用福州”網站或...
第五條 私營企業申請登記註冊,任何部門不得設定法律、法規規定外的前置條件。第六條 私營企業依法取得的營業執照,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合法憑證,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法定程式可以扣繳或者吊銷外,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扣繳或吊銷。第七條 私營企業有權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對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任何組織和...
市人大常委會就此與省人大協調後後議定此法規改由市政府制定實施規定。根據市人大意見,市政府法制辦在市人大審議通過的《福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若干規定》基礎上,根據市政府研究議定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確定的內容對《規定》作了修改。現再次提請常務會議審議,擬以政府規章出台。主要內容說明 (一)立法...
第四十條 當事人應繳納仲裁費;仲裁費標準和使用管理辦法另行規定。經調解達成協定的案件,仲裁費由當事人雙方協商分擔。經裁決處理終結的案件,仲裁費由敗訴人承擔;當事人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按比例分擔。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配套的仲裁規則由市仲裁機關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套用解釋權...
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第二十五條 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和行政執法輔助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學習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提高行政執法水平。第三章 行政執法一般程式 第二十六條 行政執法程式由行政執法機關依職權啟動,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啟動。行政執法機關依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