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藝術類培訓機構教育服務評價規範》是2018年6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藝術類培訓機構教育服務評價規範
- 外文名:Education service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social art training institutions
- 標椎編號:T/CAAS 005—2018
- 國民經濟分類:P839 技能培訓、教育輔助及其他教育
- 發布日期:2018年06月01日
- 實施日期:2018年06月06日
《社會藝術類培訓機構教育服務評價規範》是2018年6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社會藝術類培訓機構教育服務評價規範》是2018年6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社會藝術協會、中國社會藝術協會音樂基礎教育委員會、北京藝美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中標聯合(北京)認證有限公司、海德國際認證有限公司、...
《社會藝術教育鋼琴教學從業人員能力評價規範》是2017年09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周廣仁、但昭義、冼勁松、吳元、楊韻琳、陳曼春、江晨、王玉澄、潘瀾、向民、黃天東、馬驄、孫鵬傑、朱珠、楊弋夫、徐軍、吳磊、 劉冰、劉珏、...
社會藝術教育教師職業資質分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4 申報對象 凡熱愛社會藝術教育工作,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省相關規定,具教師職業化培訓合格證書且符合相應級別條件者,均可以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社會藝術教育教師職業資質評價...
第一條為規範我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落實《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檔案精神,...
(二)規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辦法和流程 市文化廣電旅遊部門負責對全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前置審核工作的監管與指導;各縣(市、區)文化廣電旅遊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前置審核主管部門。文化...
中國小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學校藝術教育評價制度,充分發揮評價的引導、診斷、改進、激勵功能,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日制國小、國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第三條 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項目包括藝術...
(四)藝術類培訓機構應具有與培訓類別、培訓層次、培訓項目和培訓規模相適應的設施設備和器材等。培訓教室設施設備要按照培訓內容設計要求和《中國小校設計規範》進行建設,要按照採光和照明有關標準,落實好青少年近視防控要求。對於存在安全...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精神,促進全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規範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國家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等要求,進一步促進本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規範有序發展,上海市文化和旅遊局會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聯合制定了《上海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定標準》。
第三條 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應堅持立德樹人,確保公益屬性和正確的育人方向。第四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設立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一)具有合法的名稱、規範的章程和必要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符合法...
申請設立藝術培訓機構,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一)有符合本指導意見規定的舉辦者;(二)有黨組織設立及開展活動的工作方案;(三)有合法的名稱、必要的組織機構、規範的章程和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四)有符合任職條件的法定代表人、...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實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檔案精神,規範我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設定條件及其培訓服務活動,...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的通知》《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等檔案精神,明確我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
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等十三部門關於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教監管〔2022〕4號)精神,進一步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規範非學科類培訓行為,切實維護廣大中小學生和學生家長權益,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廣東省教育廳等...
藝術類培訓機構辦學場所樓層不得高於5層,其中培訓對象含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辦學場所樓層不得高於4層。培訓對象含有3至6歲學齡前兒童的辦學場所樓層不得高於3層,且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50016-2014》等有關國家工程技術標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