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分配調控關係

社會分配調控關係是指國家對國民收人進行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經濟關係。其中初次分配是國民收人在物質生產部門所進行的分配,包括:(1)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關係,它以工資、獎金、津貼和其他形式體現出來;(2)財政收人關係,它以稅金的形式體現出來;(3)企業收人關係,它以留用資金為其體現形式。再分配是國民收人經過初次分配之後在全社會範圍內所進行的分配,主要包括預算關係、信貸關係、社會保障關係以及非物質生產部門勞動者的收人關係等。

巨觀經濟調控關係是指國家從長遠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出發,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大經濟關係實行全局性管理的過程中與各類社會組織所發生的社會經濟關係。這種關係主要包括產業調節、計畫、土地利用、金融證券監督、貿易管制、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社會關係。巨觀調控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計畫與投資法、國有資產管理法、自然資源管理法、能源管理法、財政法、金融法、稅收法、價格法、會計和審計法、對外貿易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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