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信用規劃

社會信用規劃是對全社會信用活動,諸如銀行信用活動、商業信用活動和證券活動等所進行的全面規劃。是中國人民銀行對全社會信用活動總量進行巨觀管理的一種手段。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一步發展和金融市場不斷完善,商業信用活動和證券活動日趨活躍,為了加強對全社會信用活動的有效控制,國家必須通過編制全社會信用規劃,將銀行信用、商業信用和證券活動一併納入計畫管理和巨觀控制的軌道。

19871988年中國人民銀行的部分分行試編了本地區的社會信用規劃。1989年,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試編社會信用規劃,1990年開始正式編制社會信用規劃。社會信用規劃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等國家銀行的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計畫,其他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計畫,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金融信託投資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計畫,以及企業直接融資規劃等。編制社會信用規劃是為了對全社會的信貸資金進行綜合平衡,規劃社會各種信用活動的資金來源、資金投向和結構,保持信貸資金在部門結構和期限結構上的合理分布。社會信用規劃中的有關指標由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下達規劃,組織金融機構執行,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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