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水污染是指因社區居民在生活和生產活動中向社區內的江河湖海排放有毒有害液體,改變了天然水的物理、化學和生物學的性質與組成,影響人類對水的利用,從而危害了人體健康和水體中的生物的現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區水污染
- 類型:危害人體健康和水體中的生物的現象
社區水污染是指因社區居民在生活和生產活動中向社區內的江河湖海排放有毒有害液體,改變了天然水的物理、化學和生物學的性質與組成,影響人類對水的利用,從而危害了人體健康和水體中的生物的現象。
社區水污染是指因社區居民在生活和生產活動中向社區內的江河湖海排放有毒有害液體,改變了天然水的物理、化學和生物學的性質與組成,影響人類對水的利用,從而危害了人體健康和水體中的生物的現象。...
飲用水污染 1、介水傳染病 介水傳染病的病原體 細菌:如傷寒桿菌、副傷寒桿菌、霍亂弧菌、痢疾桿菌、致病性大腸桿菌等 病毒:如甲型和戊型肝炎病毒、脊髓灰質炎病毒、柯薩奇病毒、人類輪狀病毒和腺病毒等 原蟲:如賈第氏蟲、溶組織...
《昌平區不達標水體污染防治方案》是昌平區實施的方案。第一章 總則 一、編制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5〕17號)精神,市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發〔...
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5〕17號)、省政府《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15〕59號),進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切實改善水環境質量...
《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是延安市施行的工作方案。為切實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全力保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質目標需求和水環境安全,全面改善我市水環境質量,根據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和省政府《陝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強化工業集聚區水污染治理 開展經濟開發區、循環經濟產業園等工業集聚區水污染治理設施排查,全面推行工業集聚區企業廢水、水污染物納管總量雙控制度,重點行業企業工業廢水實行“分類收集、分質處理、一企一管”,集聚區內企業廢水必須經預...
為切實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全市水生態安全,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5〕17號)精神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浙政發〔2016〕12號)規定,制定本行動計畫。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5〕17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15〕59號)、《南充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南充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農村水污染受害者社會救助需求具有多層次性,因此必須實施法律援助、環境救助、醫療救助、精神救助、發展救助、社區復興救助等全面救助;非責任企業參與救助的動力源泉是社會責任競爭力,這種動力來自於政府制度的約束、激勵和規範;農村社區是...
《昌寧縣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是昌寧縣制定的方案。昌寧縣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水環境保護事關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當前,我縣水環境質量整體較好,但兩大水系部分支流地表水...
——建設高污染燃料禁燃區。2016年底前,出台《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辦法》。2017年底前,中心城區和各縣區劃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由城市建成區擴展到近郊。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以社區為格線單位全面推進,禁燃區內的單位、個體...
蘇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和《江蘇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面改善水環境質量,結合蘇州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總體要求: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5〕17號)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發〔2016〕3號)精神,切實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全文 一...
第十一條 各縣(市、區)要加大對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每年安排相應的污染治理和補償資金。第十二條 各縣(市、區)政府要根據本辦法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用於轄區內各鄉鎮、社區的地表水生態環境污染補償、獎勵和考核,並報市財政局...
《陝西省政府關於加強城市供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是82502於2001年3月22日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文號】陝政發[2001]14號 【生效日期】2001-03-22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供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
水污染地圖激發的公眾參與,不同於以往單純依靠政府自上而下的監管形式。除了收集政府信息外,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也依靠當地社區和環保組織等民間力量發現環境污染問題,並以此為線索找到政府監管信息。隨後通過媒體的互動與跟進,將企業的污染...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國發〔2015〕17號),確保三峽工程重慶庫區(以下簡稱三峽庫區)水環境安全,切實解決我市部分區域、流域水環境突出問題,有力保障民眾切身利益,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距離城鎮較遠、人口規模較大、居住相對集中、經濟條件較好的村(社區),應當建設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人口規模較小、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社區),應當建設污水淨化池等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防止造成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