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人是在破產宣告後,由法院指定成立,以接管破產企業,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以及處理和分配的專門機構。它獨立於債權人和債務人,與破產財產無利害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破產清算人
- 解釋:在破產宣告後,由法院指定成立,以接管破產企業,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以及處理和分配的專門機構
破產清算人是在破產宣告後,由法院指定成立,以接管破產企業,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以及處理和分配的專門機構。它獨立於債權人和債務人,與破產財產無利害關係。
破產清算人是在破產宣告後,由法院指定成立,以接管破產企業,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以及處理和分配的專門機構。它獨立於債權人和債務人,與破產財產無利害關係。其職權主要有: 接管破產企業、要求和接受破產人提出的有關財產...
所以,Magister 中已包括了破產管理人的內容,羅馬法之Magister制,實為破產管理人或破產清算人制度的開端。羅馬帝制時代以後,改破產財產總括拍賣為個別拍賣,其程式較之總括拍賣更為複雜,所需時間也更長久,更有設定專門的管理人之必要...
破產清算律師,是指從事破產清算事務的律師。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後,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清算組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所謂有關機關...
清算組織是指在破產程式中,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以及處理和分配的專門機構。在國外,清算組被稱為破產管理人或受託管理人,在我國,破產立法沒有採用破產管理人的概念,但是清算組織實際上就是破產財產的管理機關。簡介 清算組織...
破產法上的破產撤銷權是指破產管理人或破產清算人,請求法院對破產債務人在破產程式開始前一定期限內所實施的有害於債權人整體利益的行為予以撤銷,並將該行為產生的財產利益同歸破產財產。這一權利在各國破產法上稱謂並不盡一致。在德國稱...
《破產管理人工作手冊1破產清算》是202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在借鑑多個地區的人民法院、律師協會關於破產管理人工作規範或指引的基礎上,對管理人在破產清算過程中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進行整理和編輯,並將整個破產清算...
第十八條 企業破產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清算組為管理人:(一)破產申請受理前,根據有關規定已經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認為符合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二)審理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的案件;(三)有關法律...
破產案件是指通過司法程式處理的無力償債事件。這裡所說的司法程式包括三種:和解、重整和破產清算。不能把破產案件簡單地歸結為清算倒閉事件;破產清算是公平清理債務的一種方法,但還有其他方法。中國企業破產法(以下簡稱破產法)鼓勵當事...
清算,是終結已解散公司的一切法律關係,處理公司剩餘財產的程式。除公司因合併或分立解散無須清算,以及因破產適用破產清算程式外,因其他原因解散的公司都應當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清算。定義 清算,是終結已解散公司的一切法律關係,處理公司...
該指引共有條文260條,分為14個方面,涉及管理人在破產程式和強制清算程式工作的全流程,指明管理人相應程式工作的必要環節。《指引(試行)》是山東省破產管理人的第一個規範指引,借鑑吸收了省內外同行的經驗和成果,具有系統性、專業性...
中國公司法規定,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清算型破產,是指以破產清算為唯一目的的破產。清算程式 進入破產程式以後,不再給予債務人挽救企業的機會,而是直接通過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整理、作價、變賣等活動並按照一定的順序進行債務的清償,在債務人所有的財產被分配完畢以後,破產...
破產財產分配是清算組或破產管理人在法院的指導和債權人會議的監督下,將破產財產按照清償順序,公平地進行分配的程式。中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37條規定:“清算組提出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通過,報請人民法院裁定後執行。破產...
北京華信破產清算服務有限公司 北京華信破產清算服務有限公司於2006年11月0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提瑞婷,公司經營範圍包括:企業破產清算;企業重組服務;經濟信息諮詢等。
清算人不勝任清算工作的,可以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予以撤消並指定清算人。(2)由主管機關或人民法院組成的清算組織。企業法人因被撤消、被宣告破產而終止的,應當由主管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組織財政、審計、工商、稅收、銀行、勞動...
法院審理破產案件的程式包括: ①開始程式。即提出破產申請,法院受理破產案件,組織債權人會議。②宣告程式。即債權人會議審查債權債務狀況,法院確認後宣告企業破產。③進程程式。即破產清算人清理、估價破產財產。④終結程式。即分配破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債權人對人員下落不明或者財產狀況不清的債務人申請破產清算案件如何處理的批覆》已於2008年8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50次會議通過。
清算比較 (一)清算的法律依據不同 企業破產清算依據的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國有企業破產清算,適用於《企業破產法(試行)》,具有法人資格的集體企業、聯營企業、私人企業以及設...
破產,是指債務人因不能償債或者資不抵債時,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訴請法院宣告破產並依破產程式償還債務的一種法律制度。狹義的破產制度僅指破產清算制度,廣義的破產制度還包括重整與和解制度。多數情況下,破產指一種公司行為和經濟行為。...
企業破產清算有關會計處理規定,2016年中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布的檔案。通知介紹 關於印發《企業破產清算有關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財會[2016]23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中央管理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
破產財產依清償順序逐一分配,前一順序債權全部清償之前,後面順序的債權不予分配。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債權的,按照比例分配。簡介 破產財產應當按一定的順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給債權人。破產財產的分配,是破產清算的最後階段。破產...
該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其他法律規定企業法人以外的組織的清算,屬於破產清算的,參照適用本法規定的程式。”這意味著,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破產對本法規定的適用,由有關法律規定,但仍未設立自然人破產制度。我國迄今為止僅將...
破產案件是指通過司法程式處理的無力償債事件。三種破產程式均為獨立破產程式,均可直接啟動。概念 破產案件是指通過司法程式處理的無力償債事件。三種破產程式均為獨立破產程式,均可直接啟動,即債務人可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