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財產分配是清算組或破產管理人在法院的指導和債權人會議的監督下,將破產財產按照清償順序,公平地進行分配的程式。中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37條規定:“清算組提出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通過,報請人民法院裁定後執行。
破產財產分配是清算組或破產管理人在法院的指導和債權人會議的監督下,將破產財產按照清償順序,公平地進行分配的程式。中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37條規定:“清算組提出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通過,報請人民法院裁定後執行。
破產財產分配是清算組或破產管理人在法院的指導和債權人會議的監督下,將破產財產按照清償順序,公平地進行分配的程式。中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37條規定:“清算組提出...
破產財產,是指破產宣告後,依法可供債權人清償分配的破產企業的財產。破產財產由下列財產構成:1.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2.破產企業在破產宣告後至...
破產分配順序,是指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優先清償。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在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
破產分配方案,是指對破產企業的財產全部清理、變價之後,管理人應當根據對破產企業的清算結果編制破產財產明細表、資產負債表,並提出破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
破產財產追加分配是對破產財產一般分配的補救。在一般情況下,最後分配結束後,即可終結破產程式。...
破產清償順序,是指法律規定的對不同性質破產債權在分配時的先後次序。中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37條規定的破產清償順序為:(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清算組負責審查其申報的債權,並由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債權人會議對人民法院同意該債權人參加破產財產分配有異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破產財產變價是將以實物形態存在的、屬於破產財產的非金錢財產變賣為金錢的行為。破產財產的變價是分配破產財產的前提。變價行為是清算組的處分行為之一。將破產...
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後,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清算組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
二、破產案件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兩次討論未通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作出裁定。由於債權人會議系債權人自治組織,根據破產法的規定享有審查、通過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的...
(三)討論通過破產財產的處理和分配方案。第十六條債權人會議的決議,由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的過半數通過,並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必須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
破產程式終結是指引起破產程式終結的法律事實。由於債務人自身情況、破產財產的狀況和破產預防程式的法律構造的不同,各國破產立法關於破產程式終結原因的規定也有所不...
剩餘財產分配是合營企業解散清算總程式中的一個步驟。一般情況下,需首先用財產變現所得支付清算費用,然後根據確定的債務清償順序依次清償債務,債務清償後,如尚有剩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統籌金應當列入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問題的批覆》在2002.04.18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破產管理人是指破產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揮和監督之下全面接管破產財產並負責對其進行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的專門機構。在我國現行立法中又被稱為“破產清算...
政策性破產企業處置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所得必須作為安置費用優先安置職工,如有剩餘可與其它破產財產一起列入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參與清償分配。而非政策性破產,企業的...
②宣告程式。即債權人會議審查債權債務狀況,法院確認後宣告企業破產。③進程程式。即破產清算人清理、估價破產財產。④終結程式。即分配破產財產。⑤復權程式。...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雖未在法定期間申報債權,但有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情形的,在破產財產分配前可向清算組申報債權。清算組負責審查其申報的債權,並由人民法院審...
破產財產分配表公告以後,用以評判債權人權利是否存在,能否享受分配的法定期間。凡期間屆滿仍不能證明其權利成立的債權,一般均不予分配。 ...
對於有價證券的拍賣要注意有價證券從本質上說屬於流動資金的一部分,但又並不是金錢本身,只有經過一定的處理,才能進行破產分配。有價證券作為設定並證明某種財產權的...
第十一章 破產程式上的擔保物權――別除權 第十二章 破產財產的分配 第十三章 破產程式的終結及法律後果 第二編 再建程式 第十四章 強制和解制度 第十五章 重整...
[1] 個人破產,是指作為債務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償其到期債務時,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並對其財產進行清算和分配或者進行債務調整,對其債務進行豁免以及確定當事人在破...
四、破產債權的確認 五、企業破產債務 破產費用和破產財產分配管理 第八章 破產失業救濟及破產責任的承擔 一、破產失業救濟制度 二、破產責任及其承擔 三、妨害公正...
解任、監督、許可或禁止破產管理人關於破產財團的管理、變價、分配的各種行為,召集債權人會議,指定及變更債權申報的期間、債權調查的日期,決定破產財產管理人的報酬...
第十條 最終確定的管理人報酬及收取情況,應列入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在和解、重整程式中,管理人報酬方案內容應列入和解協定草案或重整計畫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