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財產分配是清算組或破產管理人在法院的指導和債權人會議的監督下,將破產財產按照清償順序,公平地進行分配的程式。中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37條規定:“清算組提出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通過,報請人民法院裁定後執行。
破產財產分配是清算組或破產管理人在法院的指導和債權人會議的監督下,將破產財產按照清償順序,公平地進行分配的程式。中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37條規定:“清算組提出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通過,報請人民法院裁定後執行。
破產財產分配是清算組或破產管理人在法院的指導和債權人會議的監督下,將破產財產按照清償順序,公平地進行分配的程式。中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37條規定:“清算組提出...
破產財產,是指破產宣告後,依法可供債權人清償分配的破產企業的財產。破產財產由下列財產構成:1.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2.破產企業在破產宣告後至...
破產分配順序,是指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優先清償。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在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
破產分配,又稱破產財產的分配,是指破產管理人將變價後的破產財產,根據符合法定順序並經合法程式確定的分配方案,對全體破產債權人進行公平清償的程式。破產分配標誌著...
破產分配方案,是指對破產企業的財產全部清理、變價之後,管理人應當根據對破產企業的清算結果編制破產財產明細表、資產負債表,並提出破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
破產清償順序,是指法律規定的對不同性質破產債權在分配時的先後次序。中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37條規定的破產清償順序為:(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破產財產追加分配是對破產財產一般分配的補救。在一般情況下,最後分配結束後,即可終結破產程式。...
清算組負責審查其申報的債權,並由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債權人會議對人民法院同意該債權人參加破產財產分配有異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後,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清算組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
(三)討論通過破產財產的處理和分配方案。第十六條債權人會議的決議,由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的過半數通過,並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必須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
破產財產變價是將以實物形態存在的、屬於破產財產的非金錢財產變賣為金錢的行為。破產財產的變價是分配破產財產的前提。變價行為是清算組的處分行為之一。將破產...
監督破產財產分配; 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 債權人會議委託的其他職權。債權人委員會執行職務時,有權要求管理人、債務人的有關人員對其職權範圍內的事務作出說明或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統籌金應當列入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問題的批覆》在2002.04.18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破產程式終結是指引起破產程式終結的法律事實。由於債務人自身情況、破產財產的狀況和破產預防程式的法律構造的不同,各國破產立法關於破產程式終結原因的規定也有所不...
破產管理人是指破產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揮和監督之下全面接管破產財產並負責對其進行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的專門機構。在我國現行立法中又被稱為“破產清算...
剩餘財產分配是合營企業解散清算總程式中的一個步驟。一般情況下,需首先用財產變現所得支付清算費用,然後根據確定的債務清償順序依次清償債務,債務清償後,如尚有剩餘...
而法人債務人的財產一經破產清算分配,該法人便不復存在了。破產和解制度的出現和適用不僅能使債務人擺脫因破產宣告而受到的諸多束縛,而且還會給債務人以喘息之機,...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雖未在法定期間申報債權,但有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情形的,在破產財產分配前可向清算組申報債權。清算組負責審查其申報的債權,並由人民法院審...
四、破產債權的確認 五、企業破產債務 破產費用和破產財產分配管理 第八章 破產失業救濟及破產責任的承擔 一、破產失業救濟制度 二、破產責任及其承擔 三、妨害公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章的相關規定,指公司解散時,為終結現存的財產和其他法律關係,依照法定程式,對公司的財產和債權債務關係進行清理、處分和分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