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法(圖書)

破產法(圖書)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6個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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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法(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書籍,作者是王欣新 。

基本介紹

  • 書名:破產法(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
  • 作者:王欣新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2年01月31日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
  • ISBN:7-300-03949-9
  • 字 數:323 千字
  • 書 號:D0597
  • 印 次:1-4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章節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共分十二章,第一章破產法概述,介紹破產與破產法的基本概念、調整作用及破產制度的歷史沿革。第二章破產申請與受理,介紹破產要件、破產申請的提出與受理程式。第三章債權人會議,介紹債權人會議組成、召集、職權、表決等問題。第四章和解與整頓制度,介紹破產和解制度與整頓制度的一般理論和主要內容。第五章至第十一章著重介紹破產清算問題,涉及破產宣言、破產債權及相關權利、破產財產及其管理分配、破產終結以及免責與復權等重要內容。第十二章破產救濟與破產責任,介紹破產失業救濟制度以及各種破產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作者簡介

王欣新,副教授,法學碩士,碩士生導師北京市地石律師事務所律師。

章節目錄

第一章 破產法概述 (1) 第一節 破產和破產法 (3) 一、破產概念 二、破產法的概念與性質 (8) 三、破產法的社會調整作用 (9) 第二節 破產法律制度的歷史發展 (13) 一、外國破產制度的歷史沿革 (13) 二、我國破產制度的歷史發展 (25) 第二章 破產申請與受理 (30) 第一節 破產要件 (31) 一、破產要件概述 (31) 二、破產原因 (38)第二節 破產申請的提出與受理 (43) 一、破產申請的提出 (43) 二、破產申請的受理 (49) 第三章 債權人會議 (66) 第一節 債權人會議的概念及其組成 (67) 一、債權人會議的概念 (67) 二、債權人會議的組成 (71) 第二節 債權人會議的召集及其職權 (72) 一、債權人會議的召集 (72) 二、債權人會議的職權 (73) 三、債權人會議的議決規則及決議的效力 (75) 第三節 破產監督人制度 (77) 一、破產程式的公正、效益目標與監督人制度 (77) 二、破產監督人的設定及其職權 (78) 第四章 和解與整頓制度 (82) 第一節 和解與整頓制度概說 (84) 一、和解制度 (84) 二、整頓制度 (85) 三、重整制度 (86) 四、我國的和解與整頓制度 (86) 第二節 和解制度 (87) 一、和解申請的提出 (87) 二、和解的進行 (90) 三、和解協定的法律效力 (91) 四、我國和解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93) 第三節 整頓制度 (94) 一、企業整頓工作的進行 (94) 二、企業整頓的終結 (94)三、企業經整頓後破產的債務清償 (98) 第五章 破產宣告 (105) 第一節 破產宣告 (107) 一、破產宣告上的申請主義與職權主義 (107) 二、破產宣告程式 (109) 第二節 破產宣告裁定的法律效力 (111) 一、對破產人的效力 (111) 二、對債權人的效力 (113) 三、對第三人的效力 (114) 四、破產宣告的域外效力 (121) 第六章 破產財產 (127) 第一節 破產財產的概念與特徵 (128) 一、破產財產的概念與歸屬 (128) 二、對破產財產不同的立法原則 (131) 第二節 破產財產範圍 (132) 一、法律規定的破產財產構成範圍 (132) 二、不屬於破產財產的財產範圍 (136) 第七章 破產債權 (140) 第一節 破產債權的概念與性質 (142) 第二節 破產債權的範圍與確認 (144) 一、破產債權的範圍 (144) 二、附條件的破產債權 (149) 三、破產債權的確認 (150) 第三節 未到期破產債權的清償 (158) 一、不附利息債權的扣息問題 (159) 二、無利息債權的扣息問題 (161) 第四節 破產程式中的連帶債務問題 (164) 一、破產債權人與破產的連帶債務人的關係 (164) 二、連帶債務人間的關係 (166) 第五節 破產案件中的保證責任問題 (167) 一、債務人破產時的保證責任問題 (167) 二、保證人破產時的保證責任問題 (170) 三、債務人與保證人同時破產時的保證責任問題 (172) 四、和解協定與保證人責任 (173) 五、其他應注意的問題 (174) 第八章 別除權、取回權、抵銷權 (180) 第一節 別除權 (182)一、別除權的概念與特徵 (182)二、別除權產生的法律依據 (184)三、別除權人的破產申請權問題 (187) 四、別除權人有無申報債權之必要與義務 (188) 五、別除權之行使應否受破產及和解程式的限制 (189) 六、別除權人與債權人會議 (191) 七、別除權的正確行使 (192) 第二節 取回權 (194) 一、一般取回權 (194) 二、特別取回權 (195) 第三節 抵銷權 (197) 一、破產抵銷權的產生、意義與行使 (197) 二、破產抵銷權的禁止 (199) 第九章 破產管理人制度 (205) 第一節 破產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206) 一、破產管理人制度的產生 (206) 二、國外有關破產管理人法律地位的學說 (207) 三、國內有關清算組法律地位的學說 (209) 第二節 破產管理人的選任與職責 (211) 一、破產管理人的選任 (211) 二、破產管理人的職責 (214) 三、破產管理人的義務和報酬 (217) 四、建立臨時破產接管人制度 (219) 第十章 破產財產的管理和分配 (221) 第一節 破產財產的管理和變價 (222) 一、破產財產的管理 (222) 二、破產財產的變價 (225) 第二節 破產費用、共益債務的支付與破產分配 (226) 一、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概念 (226) 二、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範圍 (227) 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撥付與清償 (228) 四、破產財產的分配 (229) 第十一章 破產程式的終結 (232) 第一節 破產程式終結的原因和終結的程式 (233) 一、破產程式終結的原因 (233) 二、破產終結程式 (235) 第二節 免責制度 (236) 一、免責制度的意義 (236) 二、各國有關免責的立法例 (237) 三、我國現行立法的規定及其評價 (241) 第三節 復權制度 (242) 一、復權制度的概念與意義 (242) 二、當然復權制度和許可復權制度 (244) 三、我國立法應採取的原則 (245) 第十二章 破產救濟與破產責任 (247) 第一節 破產救濟 (249) 一、破產救濟制度簡介 (249) 二、對現行立法有關規定的完善 (252) 第二節 破產責任 (256) 一、破產違法行為的責任 (256) 二、企業破產責任 (261)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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