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類型簡介
針對2000年我國高校合併重組後的格局,提出了由類和型兩部分組成的中國大學分類標準。
類反映大學的學科特點;按
教育部對學科門的劃分和大學各學科門的比例,將現有大學分為綜合類、
師範類、理學類、工學類、農學類、醫學類、法學類、文學類、管理類、體育類、藝術類等13類。
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中國大學評價》課題組按科研規模劃分。對研究教學型大學的定義是:“不統計研究型大學,將全國其餘大學的科研得分降序排列,並從大到小依次相加,其中研究生各一級學科第一名的大學先行計算,至得分累計超過被統計大學科研得分的61.8%為止;各個被加大學是研究教學型大學”。根據這一標準,2007年,全國742所普通本科院校中有64所大學屬於研究教學型大學。
研究教學型大學的特質突出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研究教學型大學”是介於研究型和教學研究型大學之間的高校,主要任務是培養具有研究潛力、能夠把握從事研究領域內前瞻性問題的創新型人才;在人才培養層次上一般是研究生教育與本科教育並重,辦學層次涵蓋博士、碩士和學士完整的層次。
二是“研究教學型”大學一般是科研與教學工作並重,強調科學研究的重要地位;擁有相當規模的博士生、碩士生和博士後研究人員;要承擔一定數量的國家重大科研課題;要有足夠的科研經費和一定數量的科研成果。
三是“研究教學型”是一種教學模式,主張在研究中學習和在學習中研究,強調科研促進教學,即在教學工作中突出創新精神的培養,通過不同層面的研究提高本科生的實踐能力,培養創新思維,將研究成果及時套用到本科教學工作之中。重視本科教育,重視教學,充分發揮科研育人功能。研究生教育側重於創新,在研究中學習、教學和在學習、教學實踐中研究,突出創新精神的培養,通過不同層面的研究提高研究生的實踐能力、理論思維能力和科研能力。
四是在社會服務上,研究教學型大學主要面對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開展教育培訓、知識套用和科技服務工作。從社會經濟需求角度看,知識套用和科技創新領域量大面廣,發展潛力巨大。因此研究教學型大學可以開展非學業的各種培訓,運用自己的科研成果創辦科技企業或者採取其他方式推廣知識技術的運用,為社會、企業提供廣泛的諮詢服務活動。
總體而言,研究教學型大學一般學科門類較為齊全,一般都以多科性和綜合性為主。但學科發展參差不齊,不像研究型大學那樣已經形成了整體的學科“高原”優勢,承擔知識創新和原創性基礎研究的能力不足,同時,以具有局部學科優勢,可能在某一個學科領域或者幾個領域具有優勢,這比教學型大學,它們又處在較高的平台,能夠進行某一領域的知識創新和突破。
分類標準
(按科研規模劃分)
類型名稱
| 類型細分
| 標準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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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型
| 研究1型
| 科研得分列全國大學前10名,或者研究生創新環境高於研究型大學平均水平,且每年授予博士學位不少於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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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2型
| 不符合研究1型標準的研究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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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教學型
| 研教1型
| 研究生創新環境高於研究教學型大學平均水平,且每年授予碩士學位不少於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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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教2型
| 不符合研教1型標準的研究教學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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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研究型
| 教研1型
| 培養的學士質量高於教學研究型大學的平均質量,且每年授予學士學位不少於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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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2型
| 不符合教研1型標準的教學研究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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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型
| 教學1型
| 培養的學士質量高於教學型大學的平均質量,且每年授予的學士學位人數超過每年畢業的專科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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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2型
| 每年授予的學士學位人數超過每年畢業的專科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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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3型
| 每年畢業的專科生人數超過每年授予的學士學位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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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名單
部分研究教學型大學名單(排名不分先後)
百強高校
以下研究教學1型大學進入中國大學100強的部分高校
以下研究教學2型大學進入中國大學100強的部分高校
辦學特點
一是“研究教學型大學”是介於研究型和教學研究型大學之間的高校,主要任務是培養具有研究潛力的研究套用型人才;在人才培養層次上一般是研究生教育與本科教育並重,辦學層次涵蓋博士、碩士和學士完整的層次。二是“研究教學型”大學一般是科研與教學工作並重,強調科學研究的重要地位;擁有相當規模的博士生、碩士生和博士後研究人員;要承擔一定數量的國家重大科研課題;要有足夠的科研經費和一定數量的具有標誌性意義的科研成果。三是“研究教學型”是一種教學模式,主張在研究中學習和在學習中研究,用科研促進教學,即在教學工作中突出創新精神的培養,通過不同層面的研究提高本科生的實踐能力和理論思維能力;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提高教師的科研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