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根據《中共銅仁地委辦公室銅仁地區行署辦公室關於印發<石阡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銅黨辦發〔2010〕89號)、《中共石阡縣委石阡縣人民政府關於石阡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石黨發〔2010〕22號)和《關於對各縣、〈市、特區〉要求在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設立綜合治理人口性別比偏高辦公機構的意見函》(銅地機編辦字〔2010〕74號),設立石阡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石阡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阡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類別:政府機關
  • 職責調整:制訂生殖健康產業發展規劃的職責
  • 主要職責: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協同有關部門制訂生殖健康產業發展規劃的職責。
(二)增加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三)加強對全縣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石阡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地、縣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以及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地方性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民政、農業、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協調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負責推動全縣各地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的監測,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數據分析、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政策措施,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十)組織編報縣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人口和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監管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二)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縣外交流與合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石阡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財務、機要、檔案、保密、行政事務、政務公開、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目標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編制部門預決算;審核提出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指導和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社會撫養費、藥具經費及獎勵扶助等經費的管理使用;指導和監督直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和基建工作;承擔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宣傳教育股(信訪室)
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建議,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利益導向機制;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訪和村(居)民自治管理工作。對各鄉鎮貫徹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協調督查,協調落實和督查督辦“一票否決”制、綜合治理、“少生快富”等重大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理論研究、重大問題調查和實踐經驗總結,創新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體制、機制;研究提出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的政策建議。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新聞發布;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管理;開展“關愛女孩”等相關活動;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綜合信息編髮、分析和交流。負責黨員和國家幹部職工違反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行為、計生幹部違法行政以及民眾來信來訪調查處理等工作。
(三)發展規劃股
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以及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承擔相關監督、評估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化、電子政務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分析研究全縣人口發展動態和人口統計數據,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對鄉鎮數據統計的監管工作;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四)科學技術股(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辦公室)
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技研究規劃;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規劃及標準;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節育技術推廣使用的規章;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基層網路建設、藥具管理和科學普及工作;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縣外交流與合作項目的實施;承擔依法公布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信息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提出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建議,並參與實施出生缺陷干預工程和指導出生缺陷預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出生缺陷干預的重大科學技術研究項目;參與優生優育和預防愛滋病等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完善性別比治理目標考核體系;負責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工作;協調相關部門營造關愛女孩、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的良好輿論氛圍;加強對婦女孕情管理,嚴格非醫學需要人工終止妊娠的審批制度;依法嚴肅查處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案件;協同相關部門加強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行《貴州省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條例》的監督檢查;完成上級下達的打擊“兩非”案件任務。

人員編制

石阡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4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3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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