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寧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新寧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成立於1984年,原稱新寧縣計畫生育委員會,為新寧縣人民政府組成局,負責管理、指導全縣人口計生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寧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成立日期:1984年
  • 地址:新寧縣金石鎮解放東路6號
  • 郵編:422700
機構概況,機構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綜合股(加掛計財股牌子),政工宣教股,統計信息股,政策法規股,科學技術股,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其他事項,所屬事業機構,地理位置,

機構概況

一、單位簡介
新寧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成立於1984年,原稱新寧縣計畫生育委員會,2002年4月改名為新寧縣計畫生育局,2005年10月改名為新寧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以下簡稱新寧縣人口計生局),為新寧縣人民政府組成局,負責管理、指導全縣人口計生工作。新寧縣人口計生局新寧縣計畫生育局現有幹部職工44人,其中在職人員29人,內設辦公室(加掛計財股牌子)、政工宣教股、統計信息股、政策法規股(加掛利益導向股牌子)、科學技術股5個職能股室;下設流動人口管理站、藥具管理站、計生技術服務站、社會撫養費徵收大隊4個下屬事業單位;新寧縣計畫生育協會(正科級)掛靠新寧縣人口計生局,現有專職工作人員3人。
二、人口狀況
2011年末全縣總人口63.37萬人,已婚育齡婦女12.99萬人。出生人口7781人,人口出生率為12.35‰;死亡人口3584人,人口死亡率為5.69‰,人口自然增長4197人,人口自然增長率為6.66‰。
三、聯繫方式
地 址:新寧縣金石鎮解放東路6號 郵政編碼:422700

機構職責

根據《中共新寧縣委、新寧縣人民政府〈關於新寧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新發通字[2010]13號)及中共新寧縣委、新寧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新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新發通字[2010]14號)的檔案精神,設定新寧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參與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三)加強人口發展戰略研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實施的職能。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的貫徹落實責任,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研究制訂我縣人口發展戰略,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發展戰略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進行研究;提出統籌解決全縣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全縣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根據國家和省、市、縣政府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制訂並負責實施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訂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的發展計畫,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落實責任。
(四)參與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建立全員人口基礎信息庫。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五)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措施;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工作;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配合工商行政、藥品監督、物價等部門,對計畫生育藥具零售及性保健用品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六)制訂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和黨政領導幹部的人口理論學習;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社會性、公益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七)編報縣級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及審報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指導計畫生育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編制等工作。
(九)指導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承擔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完成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吉家桂(局長、黨組書記):主持縣人口計生局、局黨組全面工作
劉林祥(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人事股
李 毅(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計財股
徐求安(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科學技術股、藥具站、兼服務站站長
趙海雲(縣計生協常務副會長、黨組成員):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協會日常工作
陳海東(紀檢組長、黨組成員):負責紀檢工作,分管計畫統計股、流動人口管理站
羅葉茂(黨組成員):分管政策法規股、獎勵扶助辦公室、社會撫養費徵收大隊、行政審判合議庭
彭友良(黨組成員):分管信訪工作
陳華慶(工會主席):負責工會工作,分管工會、宣傳教育股
銀 平(監察室主任):負責監察工作,分管辦公室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5個職能股(室):

綜合股(加掛計財股牌子)

1、組織協調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局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機要保密、文書檔案、安全保衛、機關行政事務;辦理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建議、提案。
2、負責計畫生育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的預算、決算工作;研究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並指導督促檢查落實;負責編制局機關的財務收支計畫,對直屬事業單位及鄉鎮計生部門的財務收支與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檢查;搞好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指導鄉、鎮計生部門的財務業務;負責各鄉、鎮計生部門行政性收費項目票證的管理、登記、發放、回收工作。

政工宣教股

1、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擬定計畫生育專業教育、計生系統國家公務員業務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規劃;指導計畫生育系統的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工人等級考試考核、計生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報評、年度考核、機構編制、人事信息、人事管理等工作。
2、研究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協調新聞、宣傳、文化教育等部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規範人口與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口徑和宣傳品的管理,抓好計畫生育宣傳網路建設,負責計畫生育工作專刊、專欄的資料素材的提供及協拍工作,協助搞好計畫生育“四位一體”、“三位一體”的設計布置工作,指導鄉、鎮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

統計信息股

研究我縣人口發展戰略;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編制擬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鄉、鎮制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計畫;擬定計畫生育目標管理方案;對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評估;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發布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信息;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與社會保障制度,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的指導和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工作;負責管理《生育證》及《二孩生育證》的複審發證和資料管理;負責鄉鎮統計員的業務指導與培訓。

政策法規股

(加掛利益導向股牌子)
1、貫徹執行國家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檢查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起草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地方性規定;做好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配合有關部門制訂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的治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法規、政策諮詢及《二孩生育證》發放的審核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和計畫生育行政複議應訴工作,依法查處計畫生育違法案件;指導鄉、鎮法制員工作。
2、研究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建立工作機制;負責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等利益導向制度的執行、審查、監督、協調等工作;組織落實和督查《湖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規定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和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等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務類獎勵優惠政策諮詢和解釋。

科學技術股

配合上級做好制訂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及各種計畫,組織實施人口科學和生殖健康研究項目工作;依法負責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使用和避孕節育技術推廣的規章制度,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管理、基層網路建設和科學普及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組織實施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和愛滋病預防等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負責縣級計畫生育手術後遺症、併發症及病殘兒童鑑定的組織實施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編制單列。
工會按章程設定。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7名。
核定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新寧縣計畫生育協會:
根據新辦通字[1997]36號檔案,決定成立新寧縣計畫生育協會,是協助政府推進計畫生育工作的群團組織,其辦事機構為正科級,掛靠縣計畫生育局機關,配合協助縣計畫生育局做好全縣計畫生育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引導幫扶工作。
主要職責:一是發動民眾宣傳國家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弘揚先進的人口文化,傳播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學知識。二是指導建立健全各級計畫生育協會組織,圍繞國家人口計畫生育工作中心工作積極開展民眾性的人口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服務活動,發揮計生協會作為黨和政府聯繫民眾的橋樑紐帶作用。三是動員和組織民眾在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穩定低生育水平、促進優生優育中起帶頭作用。四是協調社會力量,向民眾提供以婚育為主的生育、生產、生活服務,發展人口福利事業,幫助民眾解決實行計畫生育的實際困難和後顧之憂。幫助民眾履行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職能,反映民眾的意願與要求,維護民眾生育等方面的合法權益。組織開展對計畫生育困難家庭的救助幫扶,促進計生家庭少生快富。五是完成上級計生協會和縣委縣政府和人口計生局黨組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縣計畫生育協會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常務副會長、秘書長各1名。

所屬事業機構

(一)新寧縣計畫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根據新編辦發[2002]11號檔案批准成立,為行政支持型全額撥款(計生事業費)的正股級事業單位,定編4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1名。主要職責是:負責國家、省、市計畫生育條例、辦法、有關政策和有關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落實和執行等工作。
(二)新寧縣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根據新編辦發[2002]10號文批准成立,為純公益型全額撥款(計畫生育事業費)的正股級事業單位,定編2名,其中站長1名。主要職責是:負責上級有關計畫生育藥具避孕工作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和執行及藥具科學知識推廣運用、全縣藥具工作管理等。
(三)新寧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站:根據新編辦發[86]42號、新編辦發[91]20號檔案批准成立,為純公益型全額撥款(計畫生育事業費)的正股級事業單位,定編12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主要職責是:負責指導鄉、鎮、村計生服務機構及培訓其技術人員;承擔節育、不育技術服務項目,開展優生優育工作,負責為育齡婦女提供計畫生育技術指導,諮詢及計畫生育有關生殖健康、醫療服務、藥具發放;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鑑定治療。
(四)新寧縣社會撫養費徵收大隊:根據新編辦發[2008]2號檔案批准為行政支持型正股級全額撥款(計畫生育事業費)的事業單位,定編10名,其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2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社會撫養費徵收工作標準核定,承擔社會撫養費徵收工作人員政策業務培訓,全縣範圍內因徵收社會撫養費引起行政複議、強制執行等事項的受理和配合司法機關的依法處理。
(五)十八個鄉(鎮)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所:根據新發[2002]13號檔案在18個鄉鎮設定××鄉(鎮)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所,為各鄉鎮設定純公益型正股級全額撥款(計畫生育事業費)的事業單位,定編124名(各鄉鎮編制數、領導職數具體分配見下表)。其主要職責是:一是負責開展以生育調節為主要內容的政策宣傳教育和生殖健康教育。二是負責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的諮詢、服務、技術、指導工作和必要的衛生保健生殖健康諮詢服務。三是負責避孕藥具管理、發放及使用技術指導、效果隨訪和孕情監測工作。四是負責節育手術和手術後隨訪工作。五是負責本轄區內(含流動人口)育齡婦女的孕檢。六是負責村級技術服務員、投藥員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七是負責本轄區內節育手術併發症、後遺症患者的病情調查和治療工作。八是受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委託協助依法徵收本轄區內社會撫養費。

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邵陽市新寧縣
新寧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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