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寧縣移民開發局

新寧縣移民開發局是一個政府機構,隸屬新寧縣,為副科級事業單位,2003年,縣機構改革,定機關事業編制為5名,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核定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它的任務是移民開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寧縣移民開發局
  • 地點:新寧縣
  • 任務:移民開發
  • 聘用契約工:1人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1962年元月,成立了“中共新寧縣委移民領導小組辦公室”。文化大革命時,安排1人抓移民工作。1990年7月5日,新寧縣移民工作辦公室正式恢復運行,1997年9月18日,正式設定新寧縣移民開發局,為副科級事業單位,2003年,縣機構改革,定機關事業編制為5名,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核定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到2004年底止,縣移民開發局工作人員9人,聘用契約工1人,實有工作人員10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扶貧開發、移民開發工作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全縣扶貧開發、移民開發工作的政策和全縣扶貧開發、移民開發工作綱要;協調解決扶貧開發、移民開發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研究開發性扶貧、移民的新機制,研究提出貧困地區扶貧開發和庫區移民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協調有關部門實施,擬定村級扶貧開發和移民開發 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貧困狀況監測與統計,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抓好開發性扶貧、移民工作。
(三)、負責協調管理中央和省市縣財政扶貧專項資金,管理由移民經費開支的移民開發工程項目,指導監督和檢查扶貧、移民資金的使用,組織財政扶貧、移民資金項目的規劃、設計、論證、篩選,負責財政扶貧、移民資金的初審、申報和組織實施;負責信貸扶貧項目的立項、審核、推薦和申報工作,負責財政扶貧項目的立項、審核、推薦和申報工作;負責扶貧移民開發項目庫建設。
(四)、負責擬定扶貧、移民資金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對扶貧、移民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縣內地方水電站、水庫庫區後期扶持和水庫移民口糧補貼資金收繳等工作;負責扶貧 開發、移民開發工作的統計。
(五)、協調管理貧困地區與國際組織機構的扶貧、交流與合作,指導有關扶貧外資和項目的實施與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我縣六大庫區的移民工作,會同縣直有關部門和鄉鎮做好移民對口 幫扶工作;負責移民口糧補貼款的發放與管理工作;
(六)、制定扶貧開發、移民開發、科技推廣和培訓計畫;協調貧困地區扶貧科技推廣,組織指導扶貧開發有關的培訓工作;負責扶貧、移民有關信訪和宣傳工作,負責庫區、移民安置區的社會穩定工作。
(七)、指導和協調全縣扶貧、移民工作,協調管理有關扶貧捐贈資金和物資,聯繫省市直機關對寧遠縣貧困鄉村定點扶貧工作。
(八)、參與農村建整扶貧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制定駐村幫扶計畫。
(九)、承辦縣扶貧開發、移民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其他事項。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扶貧移民局設2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政策性問題調研和規範檔案起草工作,負責擬定全縣扶貧開發、移民工作鋼要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村級扶貧開發、移民開發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文秘、保密、信訪、檔案、提案、信息和宣傳工作;負責貧困地區,最低收入人口的監測和有關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國家資產監管及財務工作;研究提出全縣扶貧開發、移民工作有關措施建議;負責地方水電站、水庫庫區扶持基金和水庫移民口糧補貼資金的收繳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和移民工作專項資金管理與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負 責扶貧開發、移民開發統計工作;承辦移民口糧補貼款的發放;負責庫區社會穩定工作;督促查有關扶貧移民政策法規執行情況;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思想政治、人事勞資、勞動與社會保障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紀檢監察工作。
(二)業務股
依據扶貧開發和移民開發總體規劃,負責指導鄉村扶貧開發。移民開發項目庫建設;負責新老庫區移民安置、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設計、論證、篩選貧困地區相,應扶貧項目和庫區移民開發項目;負責財政扶貧資金和移民開發資金用於生產發展、基礎設施建設、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項目的初審和具體組織實施,管理財政扶貧項目和移民開發項目資金;負責中央、省、市扶貧貸款項目有關財政貼息工作;指導扶貧開發、移民工作科技推廣與骨幹培訓工作;協調有關金融部門支持貧困地產業開發以及有關商業銀行扶貧貸款,負責省財政貼息初審工作;協調參與農村建整扶貧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協調管理有關扶貧損贈資金和物質;聯繫省、市直機關對我縣定點扶貧工作,參與和組織有關扶貧項目的實施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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