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氣管網運營機制改革實施意見》是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油天然氣管網運營機制改革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19年3月19日
- 發布單位:國務院
《石油天然氣管網運營機制改革實施意見》是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意見。
《石油天然氣管網運營機制改革實施意見》是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意見。意見通過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主任習近平3月19日下午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
《意見》明確,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是:針對石油天然氣體制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深化油氣勘查開採、進出口管理、管網運營、生產加工、產品定價體制改革和國有油氣企業改革,釋放競爭性環節市場活力和骨幹油氣企業活力,提升...
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每年向國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報備當年新簽訂的油氣管網設施開放相關的購銷或輸送(儲存、氣化、液化和壓縮等)服務契約。第十五條 通過油氣管網設施輸送(儲存、氣化、液化和壓縮)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氣應當符合國家規定...
(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及荊州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二)拓寬天然氣供應渠道。加強與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上游供氣企業合作,爭取加大對湖北省天然氣資源供應。鼓勵燃氣企業、儲氣設施經營企業通過天然氣交易中心線上競拍、液化...
(二)強化各相關部門油氣輸送管道管網安全管理責任。 1 能源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要根據《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第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門和設區的市級、縣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依照本法規定主管本行政區域的...
《中長期油氣管網規劃》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和《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戰略(2016-2030)》要求而制定的法規,2017年5月19日,中國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共同印發,自 2017年5月19日起...
初審階段,負責審查可研報告的發展改革部門應徵求同級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監督管理部門意見,並經同級政府書面同意方可上報審批(核准)。第八條 可研報告審批(核准)後,申請人與管道設施業主共同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開展遷改工程初步設計和概算...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和加快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發展改革委《關於建立保障天然氣穩定供應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4年4月14日...
其他市場主體經營的未納入國家管網集團的應張線、山西沁水至河南博愛煤層氣管道、內蒙古克什克騰旗至北京煤制氣管道以及中石油西南油氣田周邊管網,暫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天然氣跨省管道運輸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9〕561 號)...
(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負責,持續推進)(八)推進儲氣產品交易體系建設。指導上海、重慶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加快研究開發儲氣庫容等交易產品,並與管容預定和交易機制互相銜接,確保與儲氣設施相連的管網公平開放,實行儲氣服務公開交易,...
(二)按照《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的要求,強化對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明確指定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實施綜合監督,指定專人負責本地區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工作的聯絡,及時制止、查處本行政區...
意見 關於建立保障天然氣穩定供應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 發展改革委 我國天然氣供應能力不斷提升,但由於消費需求快速增長、需求側管理薄弱、調峰應急能力不足等原因,一些地區天然氣供需緊張情況時有發生,民生用氣保障亟待加強。為保障天然氣...
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每年向國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報備當年新簽訂的油氣管網設施開放相關的購銷或輸送(儲存、氣化、液化和壓縮等)服務契約。第十五條 通過油氣管網設施輸送(儲存、氣化、液化和壓縮)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氣應當符合國家...
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每年向國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報備當年新簽訂的油氣管網設施開放相關的購銷或輸送(儲存、氣化、液化和壓縮等)服務契約。第十五條 通過油氣管網設施輸送(儲存、氣化、液化和壓縮)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氣應當符合國家規定...
2022年6月1日,《貴州省石油天然氣管道建設和保護條例》正式施行。出台背景 隨著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僅“十三五”期間,貴州省新增管道里程1394公里。預計到“十四五”期末,貴州省管道里程將突破5000公里。《條例》的頒布實施將切實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