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2018年度綜合治稅工作方案

《石家莊市2018年度綜合治稅工作方案》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為深入推進綜合治稅工作、健全綜合治稅長效機制、提升稅收共治水平、公平稅負、最佳化稅收營商環境、促進稅收與經濟協調增長制定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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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發布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石政辦函〔2018〕30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2018年度綜合治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2018年度綜合治稅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3月7日
石家莊市2018年度綜合治稅工作方案
為深入推進綜合治稅工作,健全綜合治稅長效機制,提升稅收共治水平,公平稅負,最佳化稅收營商環境,促進稅收與經濟協調增長,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全市2018年度綜合治稅工作方案。

工作目標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河北省稅收征管保障辦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健全“黨政領導、稅務主責、部門合作、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稅收共治格局,鞏固擴大綜合治稅成效。加強涉稅信息雲計算平台管理,強化稅源信息監控分析,提升信息治稅水平;完善第三方納稅剖析工作機制,針對涉稅信息異常行業企業,深入開展納稅剖析分析;聚焦稅收征管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開展稅收專項治理,規範行業稅收秩序;加強稅收政策宣傳輔導,提升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意識,促進財政收入穩定增長。

管理套用

按照“分級採集、互聯互通、服務基層”的原則,進一步規範涉稅信息採集管理,完善平台比對分析功能,提升涉稅信息套用能力,為稅務部門加強征管提供重要信息支撐。
(一)修訂涉稅信息目錄。市綜合治稅辦公室應結合稅務部門征管需求和涉稅部門職能調整,4月底前修訂完成《石家莊市涉稅信息共享基本目錄》,完善信息採集內容,明確部門責任和信息報送時限,增強信息採集的規範性和可用性。
(二)做好信息採集報送。各級涉稅部門應根據涉稅信息目錄要求,明確1-2名信息員,負責將本部門涉稅信息按時上傳至涉稅信息平台;各級綜合治稅辦公室每月15日前,對本級涉稅部門報送的信息數據進行核對檢查,夯實涉稅信息質量。
(三)強化信息分析套用。各級綜合治稅辦公室應聯合本級國稅、地稅部門加強涉稅信息平台比對分析功能的研究套用,每季度開展一次信息數據對比分析和風險識別,查找疑似稅情,及時移交稅務部門進行核查,並健全處置結果反饋制度。
(四)加強稅源監控分析。各級綜合治稅辦公室應依託涉稅信息平台,3月底前建立起本級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稅種稅源監控體系,確定分類監控企業名錄,動態監控企業稅收增減變化情況;建立稅收收入月分析制度,每月開展稅收結構性分析,深入剖析問題成因,提出應對舉措,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五)開展業務專題培訓。市綜合治稅辦公室應聯合市國稅局、市地稅局,5月份組織市直涉稅部門信息員和縣(市、區)綜合治稅工作人員,分批開展涉稅信息平台套用、財稅政策及數據分析等業務培訓,提升綜合治稅工作能力和水平。

剖析工作

按照“政府主導、風險導向、依法實施、規範高效”的原則,各級綜合治稅辦公室牽頭,充分利用社會中介機構涉稅專業優勢,對涉稅信息異常行業企業開展納稅剖析分析,逐步健全行業稅收風險監控指標體系,提升稅收征管效能。
(一)規範工作流程。市綜合治稅辦公室聯合市國稅、地稅、審計等部門,完善引入第三方開展納稅剖析工作流程,督促指導縣(市、區)紮實高效開展工作。各縣(市、區)應結合本地實際,儘快制定具體方案,明確剖析對象,3月底前報市綜合治稅辦公室備案。
(二)突出工作重點。市、縣兩級合理劃分納稅剖析協作範圍,分級組織實施。市級負責全市重點行業企業納稅剖析分析;各縣(市、區)負責本轄區涉稅信息異常行業企業納稅剖析分析。
(三)建立評估模型。各級應加強第三方納稅剖析成果拓展套用,深入分析查找帶有行業特點的問題,充分利用涉稅信息,年內建立1-2個行業納稅評估模型,科學設定稅收風險預警值,切實加強重點稅種、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稅源監管。

專項治理行動

(一)深入開展房地產業稅收專項清查。在認真總結近年來行業稅收清查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在全市繼續開展房地產業稅收清查。一是市國稅局、市地稅局抽調業務骨幹,組建專項工作小組,綜合利用有關涉稅信息,對近三年特別是營改增改革以來行業納稅情況開展稅收風險分析,分縣(市、區)制定行業稅收風險點,4月底前完成。相關涉稅信息需求,由市綜合治稅辦公室負責協調提供。二是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牽頭,組織國稅、地稅、審批、住建、規劃、國土、鄉鎮(街道)等部門(單位),從5月份開始,結合本轄區行業稅收風險點,逐項目開展全稅種稅收清查,7月底前完成。三是市綜合治稅辦公室、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組建聯合檢查小組,6月份對各縣(市、區)行業稅收清查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適時召開經驗觀摩交流會。
(二)開展外地建築施工企業稅收專項治理。市綜合治稅辦公室牽頭,聯合市國稅、地稅、審批、住建等部門,借鑑南京、連雲港等地先進經驗,建立外地建築施工企業稅收保障機制,選取橋西區、高新區、鹿泉區、欒城區等區先行試點,5月底前試運行;6月份制定全市外地建築施工企業稅收保障實施方案,7月份在全市推開。同時,各級各有關部門應密切協作,督促外地建築施工企業按規定在當地履行納稅義務,充分保障地方稅收利益。
(三)開展土地增值稅集中清理。一是市綜合治稅辦公室、市地稅局組織對全市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清算的房地產項目進行摸底排查,制定年度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計畫,4月底前完成;二是各縣(市、區)應藉助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軟體等方式,有效利用審批、規劃、住建、國土等部門涉稅信息,對積壓未清算項目進行全面集中清理,7月底前完成60%,11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加強土地交易稅收征管。一是各縣(市、區)組織對本地土地一級市場稅收征管情況進行自查,健全土地交易“先稅後證”工作機制,3月底前完成。二是市綜合治稅辦公室牽頭,聯合市國稅、地稅、國土等部門,認真梳理土地交易與稅收管理業務流程,建立土地二級市場稅收保障工作機制,降低土地交易稅收風險,6月底前完成。
(五)開展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專項清查。市地稅局應依託涉稅信息平台,重點對2017年度企業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情況開展風險篩查,制定稅收風險點,4月底前完成。各縣(市、區)利用5月份一個月時間,組織地稅、國土、鎮(街道)等部門(單位)開展兩稅稅收風險點核查,對涉及租用房產、土地的,要連查出租方完稅情況,切實加強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征管,確保應收盡收。
(六)開展企業取得的財政性資金稅收風險專項核查。一是各縣(市、區)利用8-9月份兩個月時間,組織財政、國稅、地稅等部門,對近兩年來企業取得的財政性資金使用和納稅情況進行專項核查,重點核查取得的作為不徵稅收入管理的財政性資金是否符合不徵稅條件等情況,堵塞稅收漏洞。二是市綜合治稅辦公室、市國稅局、市地稅局應及時總結經驗,10月底前研究建立起企業取得的財政性資金稅收風險管控長效機制。
(七)大力推廣有獎發票。市國稅局應認真總結前期推行有獎發票工作經驗,逐步擴大有獎發票覆蓋面,最佳化兌獎方式,增加電子發票直接參加抽獎,提升消費者參與有獎發票活動便捷性。各縣(市、區)應結合本地實際,充分利用電視、電台、網路、公共運輸等宣傳媒介加強宣傳推廣,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發票,規範經營者發票開具和使用行為,提升“以票控稅”成效。
(八)建立環境保護稅分工協作機制。市、縣兩級應建立政府主導,財政、地稅、環保等部門分工協作稅收征管保障機制,密切溝通協作,及時解決環境保護稅征管有關問題。環保部門應加強污染排放企業監管,配合地稅部門做好涉稅信息共享、稅額核定徵收及抽查、稅收風險疑點核查反饋等工作。地稅部門應釐清環境保護稅稅源底數,做好納稅人納稅申報輔導培訓,加強稅收征管,確保稅款及時足額入庫。
(九)深入推進個體稅收社會化管理。各縣(市、區)應結合本地實際,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和專業市場、特定行業管理部門優勢,本著“規範、便捷、高效”的原則,完善管理運行機制,抓住重點行業、重點區域,找準薄弱環節和突破口,提升個體稅收征管質效。同時,可根據實際需要逐步擴大便民辦稅站點數量,最佳化便民辦稅服務,推動個體稅收社會化管理縱深開展。
(十)繼續推行“以電控稅”。各縣(市、區)應立足本地實際,在認真總結近年來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年內再選取1-2個重點行業推行“以電控稅”,有效利用電力信息,加強企業納稅情況監控分析,提高行業稅收征管效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應按照全市綜合治稅工作部署,立足本地實際,突出工作重點,儘快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部門責任分工,明確時間節點要求,推動綜合治稅工作有序開展。加強調度督導,將綜合治稅納入“三長”聯席會議事範疇,定期通報溝通情況,創新保障措施,及時協調解決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健全完善稅收共治工作體系,充實綜合治稅專職機構力量,確保綜合治稅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協作配合。各級綜合治稅辦公室應發揮牽頭作用,認真落實綜合治稅月例會制度,搞好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切實做好稅收征管保障工作。各級稅務部門應發揮征管主體作用,深化國、地稅合作,對各項綜合治稅工作做出具體安排,組織力量依法加強徵收管理,確保各項稅收應收盡收。各級涉稅部門應認真落實協稅護稅責任,按時保質提供涉稅信息,積極協助稅務機關做好稅收征管工作,對老賴企業要實施聯合懲戒,對各類偷逃騙抗稅行為,法務部門要及時介入,堅決予以嚴厲打擊。
(三)加強督導考核。市、縣兩級綜合治稅辦公室應加強對各涉稅部門綜合治稅工作開展情況的督查,確保綜合治稅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建立綜合治稅工作檯賬,每月統計一次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建立完善考核通報制度,對綜合治稅工作措施有力、表現突出的部門(單位)給予表彰,對工作不負責導致工作進展不利的要予以通報批評。
(四)加強政策宣傳。綜合治稅工作既是增加財政收入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的重要舉措。各級各有關涉稅部門應創新宣傳方式,拓展宣傳渠道,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向納稅人宣傳稅收優惠政策和綜合治稅工作的目的及意義,主動接受納稅人監督,引導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營造良好的稅收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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