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市級投融資機構融資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石家莊市市級投融資機構融資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於2009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信息,檔案來源,

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發布文號】石政函〔2009〕83號
【發布日期】2009-07-27
【生效日期】2009-07-1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

河北石家莊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市級投融資機構融資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石政函〔2009〕8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石家莊市市級投融資機構融資監督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石家莊市市級投融資機構融資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投資項目融資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範融資風險,根據省政府《關於推進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冀政〔2009〕33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項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和用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或還款擔保的借貸資金投資建設的項目。包括列入政府城建計畫的建設項目、土地收儲項目和市政府確定的其他建設項目。
第三條本辦法主要是規範石家莊市財茂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財茂公司”)、石家莊發展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投公司”)、石家莊市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地產集團”)、石家莊市城市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投集團”)、石家莊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建投集團”)等市政府批准設立的投融資主體(以下簡稱“投融資機構”)向金融機構為政府投資項目投融資的行為。石家莊市政府投資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政府投資辦”)作為國有資本出資人,負責監管各投融資機構投融資業務。
第四條財茂公司負責對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基礎設施、非經營性公益類重大項目進行投融資。發投公司負責對全市重大項目和主導產業項目進行投融資,主要投資高速鐵路客運專線、貨運樞紐系統遷建、城市軌道交通、七大基地等重點項目。城投集團負責對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公用事業項目進行投融資。地產集團負責對全市土地資源進行有效整合,開展土地收購儲備、一級開發及與土地收購儲備和一級開發相關的土地資產運作,推動土地資源、資產向資本轉化。建投集團負責對市屬國有企業資源、資產、資金、資本進行整合和運作,在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破產、搬遷改造等方面開展投融資。
第五條每年第四季度,各投融資機構根據市政府批准的城建計畫、土地收儲計畫及項目建設需要,分別編制下一年度投融資計畫,報市財政局審核,經石家莊市投融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投融資領導小組”)審批後,由市投融資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給各投融資機構。各投融資機構根據下達的年度融資計畫,具體落實融資方式、規模、期限、融資成本、還款來源、融資次數和具體額度,由市財政局向各投融資機構出具融資批覆,作為融資依據。各投融資機構收到融資批覆後,要積極做好貸款前期準備工作,根據工作進度,與有關金融機構商定承貸金額,簽訂借款契約,並報市財政局備案。
第六條融資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賬核算”。各投融資機構開立融資賬戶,須經市財政局批准。用於城建計畫內建設項目的融資資金,統一繳入政府投資辦賬戶;用於其他項目的,由市財政局和投融資機構建立共管賬戶。
第七條城市建設項目實行項目儲備制度,項目儲備庫實行滾動管理,編制三年滾動項目計畫,項目分為續建項目、新建項目和備選項目。除因重大政策調整或難以預料因素而增加的臨時性項目外,納入計畫的項目均應從項目庫中擇優選取。對於城建計畫內建設項目的資金撥付,根據項目規模、計畫、契約、完成工程量等,由建設單位每月25日前向財政部門提出資金使用申請,市財政局審定後,向政府投資辦下達付款通知,經審核安排的資金於次月15日前由政府投資辦監督從投融資機構支付給建設單位。特殊情況急需用款可臨時申請,按程式審批後及時撥付資金。
第八條土地收儲融資按照市財政局、國土局聯合下發的《石家莊市土地儲備機構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第九條鐵路項目、輕軌項目、重大產業類項目、工業園區基礎設施、企業搬遷改造及國有企業改制項目使用政府投融資機構融資的,由投融資機構根據項目建設單位提出的資金使用計畫,經政府投資辦、市財政局審核後,報政府批准。根據批准的資金使用計畫,項目建設單位及時填報《政府投資項目資金撥付審批表》(附後),按程式經市政府審批後,由政府投資辦監督從共管賬戶中支付。
第十條所有政府投資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批准的概算,堅持概算控制預算、預算控制決算。沒有履行基本建設程式審批項目投資概算的,建設單位要首先編制設計方案和投資概算,經財政評審後,報市政府批准,建設單位按照批准的建設內容、規模、標準組織進行施工圖設計和建設。財政評審後的項目預算作為項目總投資的最高限額,不得隨意突破。由於客觀原因仍超過批准的項目概算和財政支出預算的,按概算、預算編制規定程式履行相應報批手續。未經市政府批准,嚴禁擅自提高建設標準、擴大建設規模、改變建設用途。嚴格政府投資項目財政投資評審制度和招投標過程管理。嚴格執行政府採購制度,按規定應納入政府採購的,必須實行政府採購;凡是應公開招標的,必須公開招標。
第十一條評審決算前工程進度款不得超過完成投資額的80%。項目建成後,按規定完成竣工驗收、工程結算和竣工決算工作,報財政部門辦理竣工決算評審。同時由審計部門對項目預算的編制和執行,建設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工程價款結算,建設成本核算,竣工決算編制,尾工工程和預留資金,項目資金節餘和基建收入的核算,投資效益評價及與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採購等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財政部門依據評審和審計結果辦理批覆。
第十二條財政、審計、監察部門要依法認真做好項目跟蹤審計和檢查,確保資金安全。財政部門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項目預(決)算進行審核、管理和監督;審計部門依據《石家莊市建設項目審計暫行辦法》、《河北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條例》和《審計機關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規定,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審計監督;監察部門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廉政建設實施監督。
第十三條完善投融資償債保障機制,防範政府債務風險。投融資機構在融資階段,可以採取第三方擔保、資產抵押、應收賬款或股權質押擔保、財政專項補貼資金承諾等多種方式開展融資擔保。對不同的項目要按照不同的原則確定還款機制。對基礎設施類項目,經市投融資領導小組批准,市人大批覆,由市財政局還本付息;對產業類項目,按照“誰舉債、誰償還”的原則,由投融資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償債計畫,自行負責償還;鐵路、輕軌項目由經營收入和周邊經營性土地開發收入償還;工業園區基礎設施項目由市縣兩級財政從新增財政收入中償還;土地收儲項目從土地出讓收入中償還;企業搬遷項目由企業舊址土地出讓收入償還;國有企業改制項目融資由改制企業償還。同時,要明確責任,建立考核機制,用較高的市場化運作形成較強的償債能力,確保“借得來、用得好、還得上”。
第十四條此檔案有效期自二○○九年七月十三日起至二○一四年七月十二日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