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權力》是2017年8月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秦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監督權力
- 作者:秦強
- 出版社:人民日報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8月
- 頁數:160 頁
- 定價:3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548306
《監督權力》是2017年8月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秦強。
會計監督的權力權是指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對於能夠作出職業判斷的經濟業務有相應處理權利(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與企業領導人發生衝突時,可先執行領導人的意見)。會計監督權利的害免權是指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只要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職業要求進行了會計監督,會計人員就享受豁免權,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沒有按照規定履行監督...
《監督權力》是2017年8月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秦強。內容簡介 本書是專門研究國家監察委員會制度的第一部著作,從歷史、理論和實踐三個維度對國家監察委員會的文化傳承、制度實踐、理論建構、體系建設和改革展望等內容進行了系統梳理,對廣大黨員幹部和民眾更好地了解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把握國家...
經濟監管權是指政府作為監管者依據法律授權取得的對各類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權力。從市場監管者的角度來看,經濟監管權是規範市場交易行為,預防、查處、懲罰危害市場環境的不正當行為,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經濟秩序和公共利益所必需的工具或手段。從市場主體的角度來看,經濟監管權是他們參與市場競爭時所不得不考慮...
暫時監督是指為某一項特別行政事務、行政決策或者突發事件進行的監督和調查。由於暫時監督變化大,產生突然,所以一般不具備一致不變的監督主體和規章程式。權力機關代表的質詢活動是一種較為典型的暫時監督。質詢是立法機關對行政管理機構進行檢查和監督的一個主要方式。所謂質詢,是對被質詢機關的工作不清楚、不理解、不...
權力機關對行政活動監督是國家權力機關作為監督主體對行政機關的活動進行的監督和控制。行政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由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監督方式:(1)審議和批准政府提出的規範性檔案。(2)審査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政府的工作報告及國家財政預算和決算。(3)質詢、詢問和調査行政機關...
《淮北市政府權力運行監督管理辦法》是為規範行政行為,加強對政府權力運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權力運行監督管理體系而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範行政行為,加強對政府權力運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權力運行監督管理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安徽...
審判監督權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所進行的監督,包括刑事審判監督、民事審判監督和行政審判監督。將審判監督權配置於檢察機關也是世界許多國家的做法,在大陸法系國家更是一種通行的做法,是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的必然要求。客體 我國審判監督權的客體是法院的審判活動,審判監督權的內容是對審判權的行使是否合法的監督...
監督檢查權 監督檢查權,審計機關擁有的對各級、各部門、各企業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的權力。
最後說一下監察機關對行使權力的自我制約。任何一種行政權力都必須受到相應的監督制約,這是行政法制原則的本質要求。對監察權力的監督制約,包括來自外部的監督和監察機關內部的自我制約兩個方面。監察機關自我約束,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二是追究不正確行使監察權力者的法律責任。
通知要求,打鐵必須自身硬,監督者更要自覺遵紀守法、接受監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要把學習、掌握、遵守、運用《規定》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與正在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結合起來,強化監督制約,防範風險隱患,防止濫用權力,保證國家監察權正確行使。紀檢監察幹部要增強法治思維、程式意識...
政府必須按議會通過的預算案進行收入和支出,一般不能超出預算案確定的限額,也不能相互挪用。各國法律對預算案的修改變更也有嚴格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法享有財政監督權。主要內容 此項權力包括以下內容:①審議和批准國家或本地區內經濟計畫與財政預算。②對...
要想讓國家的用稅權力得到納稅人的肯定和遵從,就必須保障納稅人真正享有監督用稅的權力。總而言之,納稅人權利的保障與落實是稅收合法性基礎重構的前提和保汪。2.有利於保障社會主義稅收本質的實現 “稅收取之於民”,表現的是一種征納關係,是稅收活動的初始階段。在這一階段主要體現的是納稅人義務和國家徵稅權,...
審計監督許可權是審計機關的監督檢查權力範圍及遭受干擾時可以採取的措施。根據《審計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主要包括: (1)要求被審計單位報送財政預算、財務計畫、決算、會計報表以及有關資料; (2)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有關帳目、資產,查閱有關檔案資料,參加被審計單位的有關會議; (3)對審計中的有關事項,向機關、團體...
《權利·權力·監督》是我國知名行政法學研究者黃學賢先生的論文自選集,其輯錄了作者十多年來在憲法、行政法領域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40餘篇,內容涉及公民的憲法基本權利、行政法的理論基礎、行政法的基本原則、行政程式、行政訴訟等幾乎所有行政法領域的重要理論問題以及實踐中的熱點問題,包括:憲法基本權利的私法效力...
《權力監督:與廉政法律制度建設研究》是2009年經濟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光明、寇學軍。作品簡介 《權力監督:與廉政法律制度建設研究》一書由社會學教授寇學軍著作發表,本書力圖通過對中國社會轉型期階段監督體制的嚴重缺陷和法律體制的缺失,是使權力失去有效監督從而導致腐敗的內在邏輯關係的深入剖析,力求從...
外部非權力監督包括:人民政協以及各民主黨派的行政監督;社會民眾及輿論監督,主要是指各人民團體(工、青、婦等)、民眾組織、企事業單位、公民個人以及新聞媒介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的監督。內部監督可以劃分為專門監督和非專門監督兩類。內部專門監督,主要是指政府專設的監督機構實施的行政監督以及各類專業性行政...
指由國家權力機關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表現在:各級人民政府(即國家行政機關)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即國家權力機關)產生,要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國家權力機關制定和頒布憲法、法律、條例、法規等,對國家行政機關貫徹執行法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有權撤銷各級行政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牴觸的行政...
為什麼要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 《為什麼要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是新興縣田家炳中學提供的微課課程,主講教師為龍建軍。課程簡介 權力的行使需要 監督。知識點 高中 政治(思想品德)1.六.政府/2.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2.六.政府/2.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B.權力的行使:需要監督 ...
作為黨內監督主體的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只有具備實施監督所必需的一些根本條件,才能真正履行監督職責,發揮監督主體的作用。1.監督權力。監督的本質是以權力制約權力,防止權力的濫用。從黨內權力的授受關係來看,黨員是黨內權力授受的主體,而由黨員選舉的黨的各級代表大會及其產生的各級組織,包括黨的各級紀委,是黨的...
程式監督權 所謂程式監督權是指對死刑覆核審判程式運行過程的合法性進行監督的權力,包括法庭組成人員的合法性(我們認為基於死刑程式正當性的考慮,合議庭組成人員應當由三個最高法院死刑覆核局(廳)的審判員組成,參與死刑二審的審判員不能參與死刑覆核,排除獨任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的審理)、法庭審理案件事實的程式是否...
《權力監督與制衡》是2008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讀物, 作者吳振鈞。該書主要分析權力監督思想、西方國家權力制衡理論,對我國權力監督制度進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從夯實民主法治基礎人手,進一步加大對權力的監督與制衡的力度,健全權力制約機制,合理配置權力結構,以期實現權力核心運行制衡的價值目標。內容簡介 《權力...
《地方人大監督權》對地方人大監督權之概念以及憲政地位進行了巨觀論證。闡明地方人大監督權作為一項公權力,一項基本制度,所擔負的價值追求和功能目標。研究了地方人大制度的歷史變遷和現實發展趨勢。根據憲法、法律、法規等對監督權的規定,結合監督權的價值與目標,按照主體、對象、內容、程式、效力的結構進行理論化總結...
全書共分為十一章,分別論述了國家監察權的內涵、國家監察權的構成、國家監察權的運行原則、國家監察權配置、國家監察法律關係、國家監察正當程式、國家監察程式銜接、國家監察權力監督、國家監察權力運行配套機制與監察行為司法審查等多項內容。從內容來看,作者的理論視野較為寬泛,研究內容的範圍涵蓋了監察權運行的各個...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監察法草案根據憲法修正案將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納入國家機構體系,明確監察委員會由同級人大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拓寬了人民監督權力的途徑,提高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水平,豐富和發展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涵,推動了...
對於現今中國檢察官的監督權力,在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下,受到很大的限制,很多職能不能發揮,如:紀律檢察委員會行使著某些“檢察”特權,這與法律格格不入;再如,中國一向流行的做法是“黨管幹部”,試想一下,當一個人的帽子都被別人抓在手上時,這個人還能監督他嗎?不可能的。對此,我們有必要借鑑...
檢察權是國家賦予檢察機關對國家的憲法、法制的統一、正確地執行進行監督的權力,是國家權力在社會生活中的體現。檢察權是檢察機關對相對方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執行行政命令、決定的情況進行檢查、了解、監督和引導的權力。主要職能 檢察權伴隨著一個國家民主法制化進程的推進、干預、制衡國家其他權力,特別是制約司法...
第五條 國家監察工作嚴格遵照憲法和法律,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權責對等,嚴格監督;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寬嚴相濟。第六條 國家監察工作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強化監督問責,嚴厲懲治腐敗;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約和監督權力;加強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
第七條 監察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對監察官的監督制度和機制,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監察官應當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和民主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第八條 監察官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第二章 監察官的職責、義務和權利 第九條 監察官依法履行下列職責:(一)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