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機關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監察機關報告工作制度

監察機關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監察機關報告工作制度是監察部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監察機關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監察機關報告工作制度
  • 發布單位:監察部
堅持監察機關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監察機關報告工作制度。凡屬重大監察事項,經監察廳(局)長辦公會議和紀委常委會研究後,都要以監察機關的名義及時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監察機關報告;涉及全局性的監察工作部署,要提請本級政府批准。建立並落實監察廳(局)長參加或列席政府常務會議制度。各級監察機關要及時向上級監察機關報送本地區本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的情況,建立健全行政監察信息綜合制度。監察部要做好向國務院報送信息工作,辦好監察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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