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改革中的法治工程》是2020年6月譯林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秦前紅。
基本介紹
- 書名:監察改革中的法治工程
- 作者:秦前紅
- 出版社:譯林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0年6月
- 頁數:554 頁
- 定價:98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精裝
- ISBN:9787544780261
《監察改革中的法治工程》是2020年6月譯林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秦前紅。
《監察改革中的法治工程》是2020年6月譯林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秦前紅。內容簡介本書是我國著名憲法學家、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秦前紅關於監察改革研究的新成果,從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面,全方位呈現我...
進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建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可以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形成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反腐敗體制,有利於形成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從而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目標。重要意義 正如《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所強調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
監察法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確立了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高效的國家監察體制,是我國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體現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治黨的有機統一,對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為幫助大家更好地學習理解監察法,我們編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五條 監察機關應當在嚴厲懲治腐敗、形成有效震懾的同時,推動相關領域監督機制改革,促進制度完善、規範權力運行,加強宗旨教育、法治教育、廉政教育和道德教育,引導公職人員敬畏法律、提高覺悟,擔當作為、有效履職,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建設。第六條 監察機關堅持民主集中制,對於線索處置、立案...
第四條 國家監察工作應當堅持依憲依法,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權責對等,從嚴監督;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寬嚴相濟。堅持標本兼治,保持高壓態勢,形成持續震懾,強化不敢腐;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約和監督權力,強化不能腐;加強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強化不想腐。第二章 監察機關 第五...
在新的起點上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促進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推進反腐敗工作法治化、規範化,為新時代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文章指出,黨的十九大提出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把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列在深化黨中央機構改革方案第一條...
第四條 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堅持實事求是,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堅持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第五條 監察機關應當堅定不移懲治腐敗,推動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規範權力運行,加強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廉潔教育,引導公職人員提高覺悟、擔當作為、依法履職...
先後出版《刑法、刑事責任與刑事政策》《國際犯罪與跨國犯罪研究》《Ⅸ刑法學》《刑法的原理與實務》《刑法概論》等著作近二十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招標項目、法務部法治項目等各類國家、省部級科研項目十多項,獲法務部優秀法學科研成果獎、湖北省政府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錢端升法學研究...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對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決策部署,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意志,創新和完善國家監察制度,實現立法與改革相銜接,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反腐敗工作,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讀懂《監察法》》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規範條文的學術研究。從法理和適用的...
第一章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初探 第二章 《行政監察法》的立法缺陷與完善 第三章 行政監察向國家監察轉變的重大突破 第四章 《監察法》的理性價值 第五章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法治創新 第六章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文化傳承 第七章 監察委員會法律職能分析 第八章 監察權法律屬性研究 第九章 監察對象範圍的界定 第十...
第三條 監察機關作為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應當發揮合署辦公優勢,促進執紀執法貫通,實現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依紀監督和依法監察、 適用紀律和適用法律、執紀審理和執法審理的融合:有效銜接司法,在事實認定、程式環節、法律適用上符合法律法規的標準和要求,與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相協調。第四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是為了加強對監察官的管理和監督,保障監察官依法履行職責,維護監察官合法權益,推進高素質專業化監察官隊伍建設,推進反腐敗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根據憲法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制定的法規。2021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
第六條 國家監察工作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強化監督問責,嚴厲懲治腐敗;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約和監督權力;加強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第二章 監察機關及其職責 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
通過對政務調查與職務犯罪調查銜接模式、職務犯罪嫌疑人確認程式、職務犯罪調查證據規則理論建構,為監察體制改革的深人與完善建言獻策。通過對職務犯罪調查步驟與工作機制的梳理,上級監委指定管轄查辦案件機制的具體運行方式等,研究指導職務犯罪調查實務工作的依法、高效開展。作者簡介 馬方 西南政法大學刑事偵查學院教授,...
附錄一監察法研究部分前期成果 憲法修改如何體現新時代的需要?《監察法》頒行:推進監察體制改革和反腐敗法治化 試析《監察法》中的“公權力”對《政務處分法(草案)》修改完善的意見 加強和推進政務處分的法治化、規範化——對《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的修改建議 中國共產黨建黨以來廉政建設的主要經驗及其在...
會議認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統一完整、法治規範、公開透明、運行高效,有利於最佳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可持續的現代財政制度。重點推進3個方面的改革: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強化預算約束、規範政府行為、實現有效監督,加快建立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現代預算制度;深化稅收制度...
一、監察機關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 二、監察職能具有專屬性 三、監察官任免和履職具有獨立性 四、監察機關獨立行使監察權 第三節 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第四節 保障人權原則 一、監察法確立保障人權原則是現代法治的必然要求 二、保障人權原則的具體體現 第五節 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 一、監察機關與審判機關、檢察...
《國家監察制度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香港特區立法權與行政權關係研究》,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18年版 《公正司法的邏輯與路徑》,山東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 《監察改革中的法治工程》,譯林出版社2019年版 2.學科教材:《新憲法學》,武漢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1版,2009年第2版,2015年第3版 《比較憲法...
3. 參編:《監察改革中的法治工程》,譯林出版社2020年版。4. 參編:《監察法學教程》,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5. 參編:《國家監察制度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四)參與項目 1. 2021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監察法規研究”(21CFX061)。2. 2018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
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基本理論、比較憲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和司法體制改革問題等。著有《憲法變遷論》《憲法原則論》《國家監察制度改革研究》《監察改革中的法治工程》等。獲第八屆高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第九屆湖北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等多項科研獎勵。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中的紀法銜接問題研究”,法務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主持人 “法治與社會治理創新研究”,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重點委託課題,主持人 “刑事裁量權規制的實證研究”,山東省社科基金項目,主持人 “刑事審判與國家監察調查程式的銜接問題研究”,山東省社科基金重點專項,主持人 “認罪...
曾任福建工程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現任廣西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研究領域 主要從事理論法學、憲法學、基層法治等領域的教學和科研工作 主持項目 [1]2017年福建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項目“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法治重要論述研究” (項目編號FJ2018MGCA006)[2]2023年福建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項目“數字法治政府建設研究...
我國《監察法》實施中的四方面內容:監督許可權制度、監察建議制度、監察賠償制度和特約監察員制度。從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法治化進程角度考量,應從以下途徑予以完善:首先,建議明確監察機關的監督方式以及釐清內設機構的監督職權;其次,建議明確監察建議的基本內涵、主要內容和適用程式三方面內容;再次,建議明確監察賠償的概念...
第五章 以改革精神推進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 一、“三個提名考察辦法”是紀檢體制改革的重大成果 二、為領導幹部干預司法劃出制度“紅線”三、腐敗犯罪案件訴訟程式改革論綱 四、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歷史借鑑 五、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法治要義 六、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方法策略 七、監察權法治化運行的兩個問題 八、北京...
中共中央決定給予周永康開除黨籍處分,將周永康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又抓官廳 寧夏兩名廳官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 將軍涉案 解放軍信息工程大學副政委、紀委書記高小燕少將,因涉嫌受賄被軍隊檢察部門帶走。這是十八大高壓反腐以來首個因貪腐落馬的女將軍。年度回顧 8.4萬人受黨紀政紀處分 2014年...
《監察法》草案規定:國家監察工作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強化監督問責,嚴厲懲治腐敗;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約和監督權力;加強法治道德教育,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制定《監察法》是依法反腐偉大實踐的理性總結,有利於鞏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成果,保障反腐敗工作在法治...
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完善檢察官遴選入額和員額退出機制及其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檢察官懲戒和權益保障制度。《意見》強調,要加強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組織保障。各級黨委要定期聽取檢察機關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監督制約,確保檢察權依法規範行使。...
曾任或現任日本山口大學客座教授,華東政法大學兼職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軟法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比較行政法研究所特約研究員、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員、海關與外匯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政法大學國家監察與反腐敗研究中心研究員、行政體制改革與行政組織法研究中心研究員、社會管理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央民族大學...
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要求,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強化證據審查,嚴格落實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堅持疑罪從無,依法及時有效履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和指控證明犯罪等職責。加強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法律監督,糾正阻礙律師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行為。綜合運用抗訴、糾正意見、檢察建議等監督手段,及時糾正定罪量刑明顯不當、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