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平川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白銀市平川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白銀市平川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是白銀市平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白銀市平川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19年2月2日上午,正式舉行揭牌儀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銀市平川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 隸屬:白銀市平川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政策措施,加強陣地建設,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事業和文化、體育產業及旅遊業發展,擬訂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事業和文化、體育產業及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重大文化體育旅遊和廣播電視宣傳活動,統籌協調全區文化旅遊博覽活動及相關節會和體育賽事。指導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重點設施建設,負責全區文化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組織開展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四)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全區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全區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選拔優秀作品參加國家、省、市、區舉辦的各類文藝大賽。
(五)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體育、廣電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全區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區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全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全區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市場規範化建設。
(十)負責管理全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文物、出版、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承擔全區文物管理、文物保護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負責全區廣播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的初核、申報,負責對全區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播出機構和網路傳輸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對全區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檢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三)指導和監督全區體育工作,統籌全區民眾性體育活動、競技體育發展和青少年體育發展,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畫,發揮體育總會和各單項協會的作用,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業餘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組團、組隊參加省、市運動會和各級體育競賽,負責全區體育彩票宣傳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機要、檔案、信訪、黨務、政務公開、文稿起草、人事管理、機關財務、建議提案辦理、督查督辦等工作。
(二)文化體育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管理全區文化體育事業。指導和監督全區體育工作。指導區圖書館、文化館、體育中心和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的公共文化服務建設。推動全區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全區文藝活動。指導、協調全區民間藝術的挖掘、整理和宣傳工作以及全區對外藝術交流工作。組織開展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管理全區文化市場,擬訂文化市場管理政策和辦法並監督執行。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文化產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區文化產業項目的申報和文化產業統計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廣播電視股。管理、指導全區廣播電視宣傳、創作,執行國家廣播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法律法規、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章制度。指導、監管全區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全區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負責對全區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區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四)旅遊管理股。擬訂全區旅遊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鄉村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承擔區內旅行社、導遊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和星級飯店、A級景區的等級評定等工作。組織旅遊行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旅遊安全生產工作。
(五)文物管理股。承擔全區文物保護、研究、展示、利用工程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管理。負責轄區內文物保護單位“四有”工作、普查工作以及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點的推薦和申報等工作。指導搶救、徵集社會上珍貴的流散文物。組織查處區內重大文物違法案件,組織開展文物調查和配合基本建設的文物保護工作,對基本建設和生產中發現文物等事件進行及時處理,重大事項及時報告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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