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合作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是甘肅省合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辦公地址為合作市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南裙樓三樓。

2021年9月2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作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合作市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南裙樓三樓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合作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事業、產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管理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事業建設。推進全市文體廣電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領域的體制改革、創新。
(三)組織開展全市重大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活動及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彰顯民族特色的文藝作品,推動全市各藝術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水平。
(五)指導、監督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指導、管理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六)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七)負責編制全市旅遊總體規劃、景區建設性詳規等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全市重點旅遊區域和重大旅遊項目規劃、開發、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工作。
(八)負責全市旅行社、旅遊住宿(星級)、旅遊從業人員隊伍及特種旅遊項目的指導監管工作。負責申報國家A級景區,管理旅遊經營單位及星級旅遊飯店、農(牧、藏)家樂的評定、推薦和覆核工作。負責文體廣電和旅遊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九)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指導全市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受理違反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法律法規的投訴和舉報,並進行調查、調解和處理,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組織實施全市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戶戶通”建設。負責並監督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負責管理全市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設立、安裝和使用,確保信息安全。
(十二)依法管理全市文物,研究處理文物保護重大問題,管理協調和指導全市文物的保護、搶數、勘探、發掘、研究、利用、宣傳工作。負責市內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推薦申報國家級、省級和州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十三)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推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四)統籌規劃全市民眾體育發展,指導並組織民眾性體育活動,指導體育社會團體工作,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規範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五)統等規劃全市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發展,突出發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組織舉辦全市重大體育競賽,組織參加縣級、州級、省級重大體育競賽。
(十六)編制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事業各類人才培養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全市文體廣電和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實施國家文化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標準。
(十七)按規定編制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事業經費預算,審核、劃撥並監督經費使用情況,管理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
(十八)負責市政府公布由本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李建軍 ,男 , 漢族 , 中共黨員,1978年6月出生,現任合作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內設機構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黨務、文電、會務、財務、人事、機要、檔案、安全保衛等行政管理及後勤服務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保密、信訪、計畫生育、綜治維穩、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文體廣電和旅遊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綜合協調服指務局機關各股室及下屬單位的工作。負責承辦本部門承擔的行政體育審批事項。負責開展文化旅遊資源推介、文化旅遊活動和體育賽事的宣傳工作。負責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建設項目申報、審核、立項、資金爭取及檢查、驗收和評價工作,並做好項目資金的管理監督工作。
(二)文體廣電股
負責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事業建設。組織開展各類民眾文化體育活動。指導監督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指導管理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組織實施全市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戶戶通”建設,負責並監督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負責管理全市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設立、安裝和使用,確保信息安全。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工作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體育社會團體工作,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負責組織舉辦全市重大體育競賽,組織參加縣級、州級、省級重大體育競賽工作。
(三)旅遊股
負責擬訂全市旅遊事業產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保護和利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市重點旅遊區域和重大旅遊項目規劃、開發、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工作。負責實施旅遊業行業監管,推進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旅行社、旅遊住宿(星級)、旅遊從業人員隊伍及特種旅遊項目的指導工作。負責管理旅遊經營單位及星級旅遊飯店、農(牧、藏)家樂的評定、推薦和覆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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