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結婚登記辦理指南

辦理結婚登記,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雙方持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到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基本介紹

  • 辦理機構:民政局
  • 聯繫電話:27723348
  • 辦理地點:白沙黎族自治縣民政局
  •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辦理條件,辦理依據,辦理程式,

辦理條件

1、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在本縣;
2、雙方共同到本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4、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5、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6、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7、持有以下證件:提交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辦理依據

瓊民基字37號檔案。

辦理程式

1、當事人提交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相關證件、證明;
2、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3、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其中“聲明人”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並在登記員面前完成;
4、當事人宣讀本人的聲明書,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5、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6、登記員向當事人頒髮結婚證,當事人在《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籤名、按指紋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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