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婚姻登記由任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受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婚姻登記
- 辦件類型:即辦件
- 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 法定期限:1個工作日
- 監督部門:臨湘市民政局紀檢監察室
- 視窗地點:臨湘市民政局局婚姻登記服務中心(局機關一樓)
-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事項類型:服務事項
- 許可對象:公民
- 收費標準:9元
- 承諾期限:1個工作日
- 投訴電話:0730-3723793
- 交通到達線路:臨湘大道
- 諮詢電話:0730-3736243
收費依據,許可條件,許可程式,
收費依據
《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民政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價費字249號)收費。
許可條件
一、結婚條件:
1、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2、結婚年齡,男二十二周歲,女二十周歲。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二、離婚條件:
1、雙方感情破裂,自願離婚;
2、男女雙方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許可程式
一、受理、審查、決定:
(一)崗位責任人:婚姻登記員;
(二)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按照許可的法定條件,檢驗申請材料是否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事項是否屬於婚姻登記的職權範圍,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資格;決定是否受理。
2、按照許可條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內容進行合法性、真實性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說明不予辦理的意見及理由;對符合條件的,發放婚姻登記表格。
(三)時限:即時。
二、辦結告知:
(一)崗位責任人:婚姻登記員;
(二)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對準予符合婚姻登記法的,辦理婚姻登記;
2、對不符合婚姻登記法的,說明理由,並將申請材料一併退還申請人;
(三)時限: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