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病理
按病因來分,癲癇包括原發性和繼發性兩大類,後者可由顱腦損傷、腦腫瘤、腦血管病、腦寄生蟲病、腦部感染及退行性腦變性等顱腦病變引起,也可是全身性疾病如中毒、感染、缺氧、代謝疾病的結果。服用抗精神病藥物引起的癲癇發作,臨床上也可見到。原發性癲癇至今病因不明,雖然從遺傳和生化角度上進行了大量的研究,但並未得出滿意的結果。從病理生理角度來看,癲癇是神經系統的神經元異常放電的臨床表現,而癲癇發作與出現精神分裂樣症狀的機制還不十分清楚。兩者在其病因學的關係中有下列三種可能:(1)精神分裂樣症狀完全是由癲癇引起的;(2)精神分裂症與癲癇巧合出現;(3)原來是潛在性
精神分裂症,因為癲癇發作而誘發。從國內大多數資料看,均支持第一種可能。同時我們還發現,癲癇性精神分裂樣精神病患者中,腦電圖異常者在88%以上,且以顳葉病灶多見。有人提出,精神分裂樣症狀的出現是長期服用抗癲癇藥物引起葉酸代謝障礙的結果,然而這一觀點並未能得到證實。
主要症狀體徵
癲癇性精神分裂樣精神病可分為發作性的和非發作性的,前者為短暫精神分裂樣發作,後者為慢性精神分裂樣障礙,後者是臨床上常見類型。本病的發病年齡多在25~40歲,男性多於女性,男女之比約為2.7:1。癲癇的發作類型主要是大發作,自癲癇發作到出現精神分裂樣症狀多在5~15年之間。診斷此病應依據以下兩條:(1)有癲癇發作的病史或癲癇的其他證據,且有由推斷精神障礙是癲癇性的;(2)精神症狀以幻覺、妄想、聯想障礙較突出,如不考慮癲癇發作的病史,精神症狀只能以精神分裂症來解釋。
雖然癲癇性精神分裂樣精神病的臨床症狀酷似精神分裂症,但只要注意觀察和檢查,就能夠發現其獨特之處:(1)約有半數的患者存在輕度或短暫的意識障礙;(2)可有一過性情感淡漠或易激惹等症狀,但多數情況下情感反應是協調的;(3)幻覺形象生動鮮明,多有恐怖、威脅性質,常有幻聽、幻視並存現象或伴有衝動攻擊行為;(4)妄想內容以關係、被害、嫉妒為主,常單調、刻板或帶有迷信色彩。思維粘滯、病理性贅述也很常見;(5)部分病人有記憶障礙和智慧型缺陷;(6)接觸方面較精神分裂症好,患者對癲癇病史多能敘述,自知力恢復快;(7)多數患者出現精神症狀時,癲癇已減少或停止發作;(8)部分患者有癲癇性精神障礙的家族史,病前為癲癇性格(自我中心、固執、易激惹)者也不少見;(9)腦電圖檢查有88.9%的患者為中度或重度異常;(10)抗癲癇藥與
抗精神病藥物合用時療效好;(11)其精神病程和住院時間均比精神分裂症短,很少出現精神衰退。
誤診概況
癲癇性精神分裂樣精神病臨床誤診率很高,見表97,多數發生在門診及入院初診時,其誤診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將癲癇性精神分裂樣精神病誤診為功能性疾病,特別是精神分裂症;另一種是將精神分裂症患者合併癲癇發作誤診為癲癇性精神分裂樣精神病,後者因極少見,故未將其計算在誤診率中。
表97 國內l07例癲癇性精神分裂性精神病的誤診率
作者 | 例數 | 誤診例數 | 誤診率(%) |
尹鳳春(1978) | 18 | 5 | 27.8 |
龔紹麟(1981) | 37 | 21 | 56.8 |
魏慶平等(1986) | 38 | 12 | 31.6 |
田疆(1992) | 14 | 6 | 42.9 |
合計 | 107 | 44 | 41.1 |
*未發表
誤診範圍
一、精神分裂症:由於癲癇性精神分裂樣精神病的臨床表現酷似精神分裂症,當醫生或病史提供者遺漏癲癇病史時,頗易造成誤診,在誤診病例中占84%。
二、癔症:複合性癲癇與癔症的鑑別有時會發生困難,不認真觀察分析也會產生誤診。將癲癇性精神分裂樣精神病誤診為癔症者占誤診病例的9.5%。
三、反應性精神病:癲癇發作前可有誘因,精神症狀出現前也可有精神刺激,如果忽略了癲癇病史,只注意心因的作用,就會將癲癇性精神分裂樣精神病誤診為反應性精神病,在誤診病例中占5.1%。
四、其他:有的醫生否認癲癇與精神分裂樣症狀的因果關係,給癲癇性精神分裂樣精神病作出兩個診斷:(1)癲癇;(2)精神分裂症。個別醫生忽略了癲癇發作前的精神病史,將精神分裂症合併癲癇或抗精神病藥物引起的癲癇發作誤診為癲癇性精神分裂樣精神病。
誤診原因
一、對於癲癇性精神分裂樣精神病還存在著不同的看法,此病的診斷仍缺乏統一的標準,加上其臨床表現錯綜複雜,這些都是造成誤診的重要原因。
二、患者及其家屬對此病缺乏認識,只注意了精神症狀,不了解癲癇與精神症狀間的聯繫,在介紹病情時,忽略或隱瞞了癲癇的病史,而給醫生產生錯覺,造成誤診。
三、因臨床醫生的因素造成本病誤診是最常見的原因。
1.缺乏癲癇的知識,對癲癇及癲癇性精神障礙認識不足,不了解癲癇性精神分裂樣精神病的一些特點,對病人輕易下結論,造成誤診。
2.病史收集不全,對既往史、家族史及病前性格未能全面了解,特別是遺漏了癲癇病史,很容易下精神分裂症的診斷。
3.不注意進行鑑別診斷,對可疑病例未能進行全面系統的觀察,忽略了腦電圖的檢查。
4.個別醫生受偏見影響,認為癲癇比癲癇性精神病更容易被患者及家屬接受,而簡單地下癲癇的診斷。
5.有的醫生機械地認為只要具備精神分裂症的症狀,加上有癲癇發作,便屬於此病,並未認識到癲癇與分裂樣症狀的出現是因果關係,將早已患精神分裂症以後合併癲癇發作的病人誤診為此病。
四、有些陪送患者入院的人員並不了解患者過去的情況,而給醫生正確進行診斷增加了困難。
減少誤診的措施
一、統一認識,加強學習。精神科醫師應熟練掌握有關癲癇的知識,掌握癲癇性精神分裂樣精神病的一些特點,這是準確診斷此病的關鍵。
二、詳細全面地採集病史,對病史不全的病例應及時補充採集。完整的病史對建立正確的診斷很重要。
三、對可疑的病例注意進行鑑別診斷,注意發現症狀的特點,系統客觀地觀察病情,同時要注意對癲癇和癔症進行鑑別。
四、精神科應把腦電圖檢查列入常規檢查,對發現有異常腦電圖的患者進行全面認真的分析。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些抗精神病藥物,特別是氯氮平很容易引起腦電圖異常,對服用這些藥物的患者應結合病史進行分析。
總之,一個正確的診斷應來自於完整的病史資料、全面的精神檢查、軀體檢查及輔助檢查,來自於對全部資料的綜合分析。只有正確認識一個病,才能正確診斷一個病,而正確的診斷是正確治療的前提。對於大多數癲癇性精神分裂樣精神病患者來說,正確的診斷和治療,能夠帶來滿意的效果。
附:診斷依據(根據中國精神疾病分類方案與診斷標準第二版,即CCMD-2中癲癇性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修訂)
一、有癲癇的證據(證據來自於病史、體格檢查、實驗室和其他輔助檢查),且有理由推斷精神障礙是癲癇性的。
二、符合精神分裂症的症狀標準:確定無疑有下述症狀中的至少兩項,如症狀的存在可疑或不典型,則至少需三項。
1.聯想障礙:破裂性思維或明顯的思維鬆弛,或邏輯倒錯性思維,或象徵性思維,或思維內容貧乏。
2.妄想:原發性妄想,或妄想內容自相矛盾,或毫無聯繫的兩個或多個妄想,或妄想內容變化不定,或妄想內容荒謬離奇。
3.情感障礙:情感淡漠,或情感倒錯,或自笑。
4.幻聽:評論性幻聽,或爭議性幻聽,或命令性幻聽,或思維鳴響,或連續幾周以上反覆出現的言語性幻聽。
5.行為障礙:緊張症狀群,或幼稚愚蠢行為。
6.被動體驗或被控制體驗。
7.內心被揭露體驗(被洞悉感),或思維播散。
8.思想插入,或思維被撤走,或思維中斷。
三、嚴重程度符合下述標準之一:
1.精神活動能力明顯下降;
2.社會功能明顯下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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