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大縣獎勵政策

生豬大縣獎勵政策,於2007年開始實施

生豬調出大縣政策從2007年開始實施,目的是調動地方發展生豬產業的積極性,促進生豬生產、流通,引導產銷有效銜接,保障豬肉市場供應安全。2010年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30億元,專項用於發展生豬生產和產業化經營。獎勵資金按照“引導生產、多調多獎、直撥到縣、專項使用”的原則,依據生豬調出量、出欄量和存欄量權重分別為50%、25%、25%進行測算,2010年獎勵縣數362個。2011年中央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主要用於生豬養殖場(戶)的豬舍改造、良種引進、防疫管理、糞污處理和貸款貼息等;扶持生豬產業化骨幹企業整合產業鏈,引導產銷銜接,提高生豬的產量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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