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化

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化

生活垃圾的減量化是指在生產、流通和消費等過程中避免和減少資源消耗和廢物產生,以及採取適當措施使廢物量減少(含體積和重量)的過程。最簡單的生活垃圾減量措施其實是在最開始便防止垃圾的產生,源頭削減是減量化的根本之道。

產品製造階段,產品使用階段,產品廢棄階段,相關條例,
從產品的生產-消費-廢棄全過程均可以採取必要措施實現生活垃圾源頭削減。

產品製造階段

從產品設計、材料使用、包裝等方面均可以採取預防措施,從產品生產出來時便將其可能產生的垃圾量降至最低。對於生產企業而言,可以從產品設計階段就考慮產品廢棄後有用材料回收利用的問題,通過延長產品的使用壽命,使用環境友好的材料生產產品,並採用“綠色包裝”等方式實現生活垃圾的源頭削減。

產品使用階段

消費者可以通過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品質低、使用壽命短的產品來達到源頭削減生活垃圾產生量的目的。

產品廢棄階段

消費者一方面可以通過舊物的捐贈、交換等形式實現舊物再利用,另一方面可以通過源頭分類在減少生活垃圾的清運量和最終處置量的同時,使得生活垃圾中的有用物質便於回收。

相關條例

2020年5月1日起,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正式實施。為配合《條例》的實施,北京市還印發了《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行動方案》以及四個實施辦法,“柔性”政策循序推進。
直接涉及源頭減量化條例如下:
第三條 生活垃圾處理是關係民生的基礎性公益事業。加強生活垃圾管理,維護公共環境和節約資源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
本市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方針和城鄉統籌、科學規劃、綜合利用的原則,實行全市統籌和屬地負責,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處理的社會服務體系。
第四條 生活垃圾管理是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
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將生活垃圾管理事業納入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定生活垃圾管理目標,制定各區生活垃圾源頭總量控制計畫,統籌設施規劃布局,制定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的資金投入。
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將生活垃圾管理事業納入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的資金投入,組織落實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生活垃圾管理目標和本區生活垃圾源頭總量控制計畫;可以因地制宜採取設立固定桶站、定時定點收運等多種方式開展垃圾分類工作。
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組織動員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參與生活垃圾減量、分類工作。
第九條 本市堅持高標準建設、高水平運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採用先進技術,因地制宜,綜合運用焚燒、生化處理、衛生填埋等方法處理生活垃圾,逐步減少生活垃圾填埋量。
本市支持生活垃圾處理的科技創新,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先進技術、工藝的研究開發與轉化套用,提高生活垃圾再利用和資源化的科技水平。
市科技部門應當會同市城市管理等部門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可重複利用的包裝材料和可降解垃圾袋等的研發和套用。
本市鼓勵單位和個人使用再利用產品、再生產品以及其他有利於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的產品。
第二十六條 禁止在本市生產、銷售超薄塑膠袋。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使用超薄塑膠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
餐飲經營者、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和旅館經營單位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洗漱用品等,並應當設定醒目提示標識。一次性用品的詳細目錄,由市城市管理部門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文化和旅遊、商務等部門制定,並向社會公布。
餐飲經營者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提示消費者合理消費,適量點餐;提供自助餐的,可以在作出提示後,對超過合理限度的剩餐收取費用。
餐飲行業協會應當在廚餘垃圾減量化工作中發揮行業自律和服務作用,引導企業行為,推廣先進技術,督促落實本市廚餘垃圾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快建築垃圾資源化處理設施建設,提高處理能力,並制定建築垃圾綜合管理循環利用政策,促進建築垃圾排放減量化、運輸規範化、處置資源化以及再生產品利用規模化。
本市城市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築垃圾的全程控制和管理,制定建築垃圾再生產品質量標準、套用技術規程,採取措施鼓勵建設工程選用建築垃圾再生產品和可回收利用的建築材料,支持建築垃圾再生產品的生產企業發展。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築垃圾減排處理和綠色施工有關規定,採取措施減少建築垃圾的產生,對施工工地的建築垃圾實施集中分類管理;具備條件的,對工程施工中產生的建築垃圾進行綜合利用。
第三十二條 本市按照全程管理、系統銜接、科學分類、適應處理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對生活垃圾實行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具體辦法由市城市管理部門制定。
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有利於減量化、資源化和便於識別、便於分類投放的原則,以及本市生活垃圾的特性、處理方式,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向社會公布,並根據生活垃圾處理結構的變化進行調整。
完整版詳見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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