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取消的職責,劃入的職責,加強的職責,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財務處,規劃計畫處,水政水資源處,人事處,建設管理處,農村水利處,農村水電處,安全監督處,機關黨委,廳直單位,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發展規劃,領導介紹,
職責調整
取消的職責
2.取消擬定全省
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全省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
劃入的職責
加強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
國家水利政策。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省水利
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組織編制重要河流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
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和省上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省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省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省生活、生產經營和
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省和跨市(州)、跨流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
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
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
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省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
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全省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河流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省水資源公報。
(七)指導全省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重點河流灘涂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全省水利工程建設造價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省農田水利
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指導
農村水利
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十)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
仲裁跨市、州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全省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
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一)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全省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全省水利統計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財務處
編制水利部門
預算;承擔機關並指導廳屬單位的
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全省水利資金和
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
信貸的建議。
規劃計畫處
擬訂全省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
專項規劃;審核重大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
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承擔水利綜合統計工作。
水政水資源處
起草全省水利法規草案和部門規章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承辦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市、
自治州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指導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省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
城市防洪、
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的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
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廳屬單位的機構編制、
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水利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建設管理處
指導全省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重點河流、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指導
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科技外事處
承辦水利國際合作和外事工作;擬訂全省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
農村水利處
組織協調全省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排水及雨洪資源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農村水電處
指導全省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擬訂全省農村水能資源開發的政策、法規、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水能
資源信息系統建設和水能資源調查成果的管理;指導農村水電體制改革,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指導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安全監督處
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
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
質量和
安全監管。
機關黨委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
擬訂全省漁業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漁業標準化生產和健康養殖;負責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組織水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水生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和病害防控工作;負責漁業執法、監察和漁政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指導漁業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指導水產技術推廣和水產品加工流通;承辦重大涉外漁事糾紛處理工作,協調處理重大漁事糾紛;承擔水產綜合統計,發布水產信息。承擔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以及代表國家處理漁業涉外事務的職能。
審計與稽察處。
組織實施水利內部審計監督制度;負責廳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負責全省水利投資使用和管理情況的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監督水利建設和經濟活動違紀違規問題的整改;組織實施全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稽察制度;負責對國家和省投資及參與投資的全省水利建設項目進行全過程稽察;對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違規、違紀事件進行調查、處理、處罰。
安全監督管理處。
指導全省水利(漁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和水庫、水電站等水利工程安全監督檢查;負責調查處理並協調解決重大水利安全事故;履行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
節水處(省節約用水辦公室)。
負責全省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用水定額的編制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年度用水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節水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指導節水器具的推廣,監督節水設施的安裝和使用;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承擔吉林省節約用水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老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在長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廳直單位
甘肅省景泰川電力提灌管理局:屬正地級事業性質的準公益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內設15個處(室)、委,下設90個科級單位,現有在職職工1349人,承擔著景電一、二期工程和景電二期延伸向民勤調水工程的管理和建設任務。主要職責:1.負責景電灌區發展規劃、節水灌溉、項目建設等的制定及實施工作。2.負責景電管理局工程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3.承擔景電一、二期灌溉供水,恢復15.2萬畝灌溉供水和向民勤跨流域調水任務。4.負責灌區人畜飲水和灌區公益性生態林灌溉用水。5.負責景電灌區水費徵收、使用、管理。6.負責本局勞動、人事、治安保衛和水利執法及安全生產工作。7.負責灌區安全防汛。8.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廳交辦的其它事宜。景電工程是跨省區、高揚程、多梯級、大流量的大Ⅱ型提水灌溉工程。設計流量28.6立方米/秒,加大流量33立方米/秒,興建泵站43座,裝機容量27萬千瓦;建成乾、支、斗渠1391條,長2422公里,灌溉面積100萬畝,總投資8.56億元,總體規劃、分期建設。
甘肅省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疏勒河項目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甘政辦紀〔2004〕11號)精神和甘肅省編委《關於甘肅省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甘機編髮〔2004〕2號)、甘肅省編辦《關於省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意見》(甘機編辦函字[2008]4號)精神,2004年6月,將酒泉市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整建制併入甘肅省河西走廊(疏勒河)農業灌溉暨移民安置綜合開發建設管理局,組建成立了甘肅省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與甘肅省河西走廊(疏勒河)農業灌溉暨移民安置綜合開發建設管理局一套機構兩塊牌子,是具有水行政管理職能的流域管理機構和事業性質的準公益類水管單位,地級建制,隸屬省水利廳。甘肅省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建管局)內設黨政辦公室、組織人事處(加掛外事科技處牌子)、計畫財務處、總工辦公室、水政水資源處(加掛水政監察支隊牌子)、工程管理處、灌溉管理處(加掛信息化管理中心牌子)、農經開發處(加掛移民安置處牌子)、環境保護處、駐蘭辦事處、紀委、工會、團委。下設水庫電站管理處、昌馬灌區管理處、雙塔灌區管理處、花海灌區管理處,均為縣級建制。核定事業編制685名,其中:公益類崗位事業編制150名,自收自支編制535名。
甘肅省水利廳水土保持局:甘肅省水利廳水土保持局是省水利廳直屬的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是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執法主體,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水土保持法》,落實國家有關生態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二、擬定我省水土保持配套法規、管理辦法,制定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和地方標準;三、實施水土保持行政處罰、監督管理、“兩費”徵收及方案審批;四、負責編制全省水土保持區劃,水土保持防治規劃及實施計畫;五、組織實施國家下達的水土保持重點治理工程及省上安排的水土流失綜合防治、梯田建設、小流域治理等水土保持項目的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六、負責全省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定期發布水土流失公告;七、負責全省水土保持政策研究、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及成果推廣等工作;八、承擔國家部委及省上安排的其它工作。
甘肅省庫區移民辦公室: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政府關於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提出全省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監督管理工作的任務、制度和細則並組織實施。2.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的協調工作,配合有關地方、部門提出加快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議。3.負責全省水利水電工程淹沒實物指標調查安排,庫區停建令、移民安置規劃大綱、移民安置規劃審核審查工作;協調移民建設計畫,審批規劃內專項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監督檢查移民安置規劃的實施;組織移民安置規劃的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4.負責全省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工作,制定後期扶持工作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省水利水電工程後期扶持規劃;負責全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後期扶持人口的審核和報批工作;審批規定規模以上後期扶持規劃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竣工驗收;監督檢查後期扶持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的實施。5.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省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審批規定規模以上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竣工驗收;監督檢查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的實施。6.負責全省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的監測評估工作,規劃的監測評估;組織對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實施和後期扶持相關規劃的稽查和內部審計。7.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8.組織並承擔全省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幹部業務培訓工作,辦理有關水利水電工程移民信訪事宜。9.承辦省水利廳交辦的其它工作。
甘肅省水利機械化工程公司
甘肅省水文水資源局:是我省水文行業的主管單位,是負責全省水文水資源的勘測、評價、信息提供等業務技術工作的公益性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人事勞動教育、財務、計畫、水情、站網測驗、水資源、安全監督、監察審計、水文水資源開發中心、地下水勘測隊、信息中心、工會、團委、後勤中心等15個部門,下設蘭州、酒泉、張掖、武威、定西、臨洮、隴南、慶陽、平涼、天水等10個水文勘測局和省水環境監測中心,管轄著96處水文站、325處雨量站、197眼地下水觀測井、203個定點洪水調查斷面和120處水質監測點。現有在職職工670人,其中正高級工程師7名,高級工程師64名,工程師115名,助理工程師197名,技術人員73名,工人193名,管理人員21名。 省水文局為全省抗旱防汛、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與管理、水資源管理、城市建設、交通能源、國土資源等國民經濟建設提供水文水資源技術服務,每年收集水文資料1300站年,歷年水文資料累積總數近5萬站年。每年定期向社會編髮甘肅省水資源公報、河流泥沙公報、地下水通報、水質簡報等,先後完成了《甘肅省行業用水定額(修訂本)》、《甘肅省河西地區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甘肅省水資源調查評價》、《甘肅省地級行政區用水效率控制指標及其考核體系》等百餘項水資源專題項目,有6項科研成果獲得了甘肅省和水利部科技進步獎,30多項獲甘肅水利科技進步獎,為甘肅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可靠的水文水資源信息支撐,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
甘肅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中心
甘肅省水利物資供應公司
甘肅省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
甘肅省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辦公室
甘肅省水利工程建設造價與規費中心
甘肅省水利廳討賴河流域管理局
甘肅省水利廳信息中心
人員編制
省水利廳機關行政編制61名。其中:
廳長1名、副廳長4名、
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正處級),處級
領導職數27名(含
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省編辦、省紀委甘機編辦發〔2006〕34號檔案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保留機關後勤事業編制14名,處級領導職數2名。
(二)保留水利工會事業編制3名,處級領導職數2名。
(三)將省
發改委庫區移民辦公室整建制劃入省水利廳,保留事業編制6名、處級領導職數2名。
(四)關於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省水利廳對水資源保護負責,省環境保護廳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省環境保護廳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省水利廳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省環境保護廳協商一致。
(五)關於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省水利廳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省國土資源廳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省交通運輸廳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省水利廳牽頭,會同
省國土資源廳、
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
(六)關於城市涉水事務的職責分工:將城市涉水事務的具體管理職責交給城市人民政府,並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方面的管理體制,省政府各相關部門根據所承擔的職責負責業務上的指導。
(七)所屬
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發展規劃
10月26日,全省水資源保護規劃編制領導小組及工作會議在蘭召開,省水利廳副巡視員、總工、領導小組副組長翟自宏主持會議並講話,省水文局局長、領導小組副組長牛最榮參加會議並發言。
為貫徹落實2011年中央1號檔案、中央水利工作會議和2012年國務院3號檔案精神,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快建設水資源保護體系,支撐我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省水利廳組織開展全省水資源保護規劃編制工作,編制了《甘肅省水資源保護規劃技術大綱》。為了進一步安排部署規劃編制工作,召開此次會議。會議宣讀了領導小組成立檔案,通報了規劃技術大綱,各成員單位對規劃技術大綱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翟自宏總工對編制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全省水資源保護規劃編制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各部門要積極配合,進一步做好資料收集和技術大綱的修改和完善工作;二是要儘快籌備召開有關流域管理單位和市(州)水務部門參加的水資源規劃編制會議,編制單位要做好與各相關部門的規劃銜接工作;三是各部門要加強內部的協調與配合工作,力爭做到編制資料具體完整,同時向辦公室反饋資料收集情況;四是要加快進度,落實措施,按期完成規劃編制工作。
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水利廳有關處室及其所屬有關單位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共30餘人參加會議。
領導介紹
朱建海:黨組書記、副廳長,省河長制辦公室副主任(兼)
霍衛平:廳長、省河長制辦公室主任(兼)
吳天臨:黨組成員、副廳長
姚進忠:黨組成員、副廳長
齊永強:省紀委監委派駐省水利廳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
王 勇:一級巡視員
張世華:二級巡視員